梁 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政策的陆续出台,推动学术界掀起了针对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热潮。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在该背景下提出的,本研究主要从“治理”和“现代化”的视角对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进行分析。
从学者们对“治理”一词的定义阐释来看,“治理”一词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从早期的“导航”转向了现代的“管理”,强调“掌舵”但不“划桨”。研究者普遍认为“治理”是各治理主体相互协商治理规则的过程,总体呈现出了这样几个特点:一是注重治理主体的研究,研究普遍强调治理主体应该由政府向政府、社会组织、市场、被治理对象及利益相关者联合参与的方向转变,治理主体越来越多元。二是注重治理方式方法的研究,研究强调由政府制定规则转向到多方主体协商规则,因此,治理方式变成民主协商的方式。但在对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界定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定义中关于大学治理主体确切指向不明,没有准确反映实践状况,影响理论的实践应用性。在“大学治理”活动中,需要大学内外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治理,如政府、社会、教师、学生等利益相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