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伟刚 山东省淄博市基础教育研究院
鲁琦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中学
孙波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将选择性必修模块5“三维设计与创意”划分为“三维设计对社会的影响”“三维作品设计与创意”“三维作品发布”三部分内容。“三维作品发布”是“三维设计与创意”的最后一个环节,直接指向应用端,是沟通设计与应用的桥梁,是推动三维设计价值实现的重要一环。
三维作品发布指的利用计算机制作三维作品,再通过各种载体,以实物、动画、虚拟现实等形式,分享给别人观看或使用的过程。下面,笔者针对第三部分“三维作品发布”,从课标要求、教材内容安排及教学实施建议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按照新课标要求,“三维作品发布”作为第三个模块,被安排在“三维作品设计与创意”模块之后。三维作品在制作完成后,没有安装三维软件是无法打开的,非常不方便。如果需要与更多人分享,就需要对三维作品进行发布,同时,学生还要懂得如何对三维作品进行评价。
通过“三维作品的发布与评价”项目,学生进行自主探究学习,能根据作品特点或表达需要,选择适当的形式发布三维作品,传递出作品的真实意图;能够体会创作者通过作品所表达的内涵,理性地对三维作品做出合理评价;掌握三维作品发布及评价的工具和方法,能将知识与技能的建构、思维与能力的培养和运用数字化工具与资源一体化,从而找到问题的答案,促进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培育,完成项目学习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