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 亮巫景飞
随着汽车使用的普及,各大城市道路拥堵程度日趋严重。为此,上海、北京、贵阳、广州、天津、杭州、深圳等城市陆续施行车牌管控政策,以缓解交通压力。这样一来,本身并无价值的车牌,作为道路行驶权的载体,成为一种稀缺的公共资源。随之而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对车牌这种数量有限的稀缺资源,究竟应该选择怎样的配置机制?目前,上述7大城市所实施的配置机制可概括为三类:拍卖机制,以上海为代表,亦称“上海机制”;摇号机制,以北京为代表,亦称“北京机制”,贵阳采用该机制;“拍卖+摇号”的混合机制,以广州为代表,亦称“广州机制”,天津、杭州、深圳均采用该机制。直观上看,上海机制诉诸市场,注重效率;北京机制免费摇号,侧重公平;广州机制则在效率和公平的取舍之间做了折中。那么,当前的三种机制究竟孰优孰劣?
已有文献从城市交通效率、消费者成本、汽车市场、政策执行效果、民众态度、社会福利等维度对上海机制和北京机制进行过政策比较。孙斌栋等(2007)[1]认为,上海的车牌拍卖制度对个体机动车数量有所控制,这导致上海城市交通效率高于当时尚未采取政策措施的北京。侯幸等(2013)[2]基于持续时间模型的计算结果指出,上海车牌的平均成交价格远高于北京车牌摇号的平均成本,但远低于其确定成本。Xiao等(2013)[3]的实证研究发现,与北京的摇号机制相比,在上海的车牌拍卖机制下,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昂贵的高端车辆,因为买得起车牌的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度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