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宁 刘思琦 张钰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在2014年6月23日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国家强调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因此,职业教育应该以教育学生成才为第一要义,才则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动力,包含基础知识学习与实践应用才能。实践教学作为《思想道德与法治》(以下简称《德法》)课程建设的重要环节,高职强化《德法》实践教学,将其纳入教学改革,以实践推动《德法》教学发展,不仅能够提升教学实际效果,还能够增进育人价值和导向功能,提高学生的思维政治品质,并有序培养学生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目前高职的《德法》实践教学相对落后,改革迫在眉睫。本文尝试从场域理论视角来分析高职《德法》的实践性教育教学与发展。
1.场域
活动场域则是比人际关系这个概念更加具体现实的另一种概念。社会活动空间是由大量带有相对独立性的小世界组成的,而这种小世界又有着自己独特的逻辑结构和必然性[1]。社会活动场域是一种弥散着矛盾的社会空间。活动场域本身又是一种矛盾与争夺的空间,这里,参加者之间彼此抢夺资金,从而形成一种对活动场域能够产生有效作用的对各种资金的控制。于是,活动场域又成为一种充满了矛盾和争夺的空间[2],形成了一种包含着矛盾的境域和弥散着冲突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