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胜晖
“郡县治,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也是干部干事创业、锻炼成长的基本功训练基地”[1]。在职业教育领域,县域职业教育作为“有一定地域特色、门类相对齐全、功能相对完备,一定程度上能够相互呼应,自我循环、自我服务的职业教育体系”[2],是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中十分关键的一环,历来受到广泛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中,“县”一词出现了7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修订版)》中,“县”一词的出现频率增加至13次。在全国上下致力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推进县域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是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当务之急。
学术界对“县域职业教育”这一主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就县域职业教育的内涵而言,已有的研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种倾向:其一,空间指向,将县域职业教育理解为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的职业教育。不同的学者对县域的范围理解不同,如陈树生、徐东借鉴县域经济的概念,将县域空间理解为“以县城为中心、以集镇为网络、以农村为腹地”的区域概念。[3]姜群英、雷世平认为,县级市和辖有农村并办有高中阶段教育的地级市辖区共同构成了县域地理空间。[4]许佳佳指出,“县域”是指省属的直管县和地级市下属的县和县级市,及其所覆盖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