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价

  • 医疗机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模式探讨
    张 宁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是一种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将科技成果持有人的资源优势、科技成果完成人技术优势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家、投资人的市场优势三者结合形成新的经营实体,合力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共享科技成果转化预期收益[1]。医疗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中,由于作价投资保留了股权未来的增值空间,参照高校实践中已经有部分科学家通过股权获得回报,医护人员如何在成果转化中持有股权在医疗机构中受到广泛关注。但是,相比于其他转化方式,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流程较为复杂,涉及到

    中国医院 2023年3期2023-04-05

  • 《天津市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指引》发布 解绑束缚成果转化落地的“细绳子”
    提高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效率,《天津市高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操作指引》日前发布,通过细化操作流程,让科研单位“有章可循”,让科研人员“按图索骥”,从而进一步激发人才科研活力。科技成果转化难可谓是老生常谈了。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发布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但在具体执行中依然存在落地难的问题。天津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副处长梁传辉介绍:“到科研一线就会发现,虽然科技成果转化的‘粗绳子’已经不多了,但‘细绳子’还大

    求贤 2022年4期2022-12-28

  • 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背景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适用范围研究
    ,而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入股)作为其中重要改革内容,现行政策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发展需求,与此同时各地也在不断探索和扩大其政策适用范围,因此对其政策适用范围开展研究很有必要,本文主要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实践探索两方面对其开展研究和讨论。一、政策发展历程1998年,原自然资源部在8号令中对其内涵进行了明确,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其政策适用范围随之不断拓宽和延展(表1)。表1 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适用范围梳理1

    辽宁自然资源 2022年4期2022-07-11

  •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的产权关系。2.作价补偿。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中,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部分采取作价补偿,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时,以产权调换或作价补偿达成协议后,但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或某一方出现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采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編辑:陈彤】

    现代家长 2019年8期2019-09-17

  • 农垦改革中如何运用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原划拨土地政策
    土地时,大多选择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和《关于扩大国有土地使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对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等农垦企业,其使用的原生产经营性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经批准可以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作出了原则规定。但在具体操作上还没有专门的政策,主要还是参照国企改革土地资产处置政策办理。本文就国企改革土地资

    中国农业会计 2018年2期2018-01-22

  •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之我见
    张传新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之我见□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张传新近来,针对作价出资(入股)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在发生转让时是否需要审批,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尤其是企业改造改组时通过土地资产处置产生的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是有特定使用权人资格限定的,如要发生转让的,应当办理审批并交纳土地出让金,有人则认为不需审批和缴纳土地出让金。本文尝试通过对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梳理,理清相关思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浙江国土资源 2017年3期2017-04-06

  • 科研机构专利作价出资相关问题研究
    学院某研究所专利作价出资实例为出发点,从科研机构转化主体、动因与障碍分析等方面分析论述了科研机构专利作价出资的核心问题,同时结合中国科学院专利作价出资若干案例,从专利管理、风险收益、公司治理等角度出发,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关键词:科研机构;专利作价出资;驱动因素;障碍因素;完善策略 文献标识码:A中图分类号:G326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0-0004-04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6.10.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6年10期2016-04-20

  • 科研机构拥有知识产权作价出资的自主权
    业单位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科研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只能以许可或转让的方式向外转移转化。笔者认为:上述理解是对该《意见》精神的错误解读,同时,随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改,科研机构不仅可以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而且还拥有了相应的自主权。其理由如下:第一,《意见》所称“新办企业”主要是指以货币或实物出资方式新办企业。 “新办企业”的出资方式主要有:货币、实物资产和知识产权。由于科研机构的货币主要是为了保障该科研机构的运转,其实物资产通常为国家配置,因此

    中国知识产权 2016年2期2016-03-16

  • 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实施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思考
    施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思考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土地储备中心 郑巧凤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网络的核心组成部分,推进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是进一步提高城市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缓解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压力和加强轨道交通运营收支平衡的有效途径,对提升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般投资额较大的特点,如何解决资金来源及日常运行亏损,成为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定义关于

    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2期2016-02-12

  • 知识产权作价投资个税风险研究
    本全部以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在公司注册程序上亦不会有任何问题。这一修改对于实现科技人员及其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亦对创新创业产生了非常积极的促进效果。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可能对进行创新创业的科技人员产生重大个税风险。科技人员在利用知识产权进行创新创业时,必须重视该《通知》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中国知识产权 2015年6期2015-05-30

  • 技术入股的税务和法律风险
    股?100万技术作价入股和100万现金入股,效果一样吗?如果是你,会选择哪种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呢?本文着重为你分析以技术作价入股会遇到的税务和法律风险。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由此可见,你的技术如果已经形成了一定形式的知识产权,并且

    华东科技 2015年10期2015-03-28

  • 土地入了股,不再愁失地
    次性补偿为“土地作价入股”,被征地农民不但长期享受由财政担保的保底收益,还享受土地增值收益,受到了被征地农民的普遍欢迎。一次性补偿带来诸多问题云南省玉溪市城郊一户菜农,虽然不算特别富裕,但一家老小勤耕苦作,团结和睦,日子过得倒也自在。几年前一个基础设施项目征了这户菜农的地,补偿资金达数十万元。面对“从天而降”的巨款,这户菜农一家老小不知所措,不但大肆高档消费,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没有几年就花光了补偿款,家庭彻底败落。玉溪市副市长左广认为,这个案例暴露的就是

    决策探索 2014年23期2014-12-24

  • 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制度研究
    密)等。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相关法令沿革(一)大陆法系及欧美法系的技术出资作价入股沿革就责任有限的公司组织而言,例如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资产即为其所持有的资源,而股东权益及负债则为此资源的来源,亦即对资源的请求权。以大陆法系的公司法而言,系采取“资本三原则”。亦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及“资本不变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必须于公司章程中确定资本额,且应收足股款;“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存续期间,必须维持

    商业经济研究 2014年9期2014-04-02

  • 黑龙江中农“带老乡奔小康”
    一是农民以其耕地作价入社,无论秋收产量如何,对耕地作价入股款全部给予保底,待将收获的粮食出售后,根据双方投入比例,就当年利润进行分红。二是直接以承租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农民直接将土地租给合作社,同时农民作为合作社土地的种植主体,参与土地经营,在土地租金基础上还能获得务工收益。这两种方式不仅充分保障了农民利益,而且也全面调动起了农民积极性,加快了土地的流转和规模化种植发展。

    中国农资 2014年4期2014-02-06

  • 这两宗地不能合并登记
    切相关。乙公司以作价入股取得的土地和后来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不能合并登记。首先,作价入股与出让是两种不同的使用权类型。作价入股,不是与哪个主体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来设立土地使用权,而是在特定公司的设立过程中,先设立土地使用权,再以此出资,由设立后的公司成为土地使用权的拥有人。这两种类型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在法律程序上完全不同。此外,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一栏中只能登记填写“出让”或“作价入股”一种类型。其次,这两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不同。土地

    资源导刊 2013年6期2013-02-01

  • 数字新闻
    米四川省对天然气作价方式作出重大调整,将现行的自产天然气和外购天然气分别作价的方式改为综合作价,不再单独制定外购气价格。规定化肥生产用气调整为实行全省统一化肥生产用气最高门站价格,其价格标准为1.34元/立方米。97.9亿立方米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11月我国天然气产量达到97.9亿立方米,同比增11.5%。1—11月,天然气产量总计96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9%。

    中国农资 2012年48期2012-08-15

  • 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入股注册公司新攻略
    产权作为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入股在法律上已无障碍。新《公司法》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尤其是在高校(或代表高校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高校方)用知识产权直接作价投资入股注册有限公司的操作中,因知识产权受让实体开始时尚未存在,直接作价投资入股难以操作,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攻略,方能顺利实施。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入股注册公司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

    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 2006年11期200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