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生态智慧及其现代价值

2011-08-15 00:43丁小萍谢玉洁
关键词:老子万物伦理

丁小萍,谢玉洁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

老子的生态智慧及其现代价值

丁小萍,谢玉洁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

老子的生态思想以有机整体论的道论为哲学依据,以“尊道贵物”、“自然无为”为生态伦理原则,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提出了“物我一体”的平等观,“知和知常”的和谐观,“知止不殆”的适度发展观,以及“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均衡观。在自我要求方面,老子提出的生态伦理规范包括守柔处下的谦卑观,从俭从啬的节制观,“致虚守静”的修养观。老子的生态智慧在宇宙观、自然观、发展观、消费观等方面对于消解生态危机无疑都有深刻的启迪作用。

道论;尊道贵物;自然无为;善待自然;守柔约己

老子《道德经》中包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老子的生态思想以有机整体论的道论为哲学依据,以“尊道贵物”、“自然无为”为生态伦理原则,提出了处理人与自然、人与自我关系的一系列生态伦理规范。本文从老子的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原则、生态伦理规范三个层次分析老子的生态智慧,并揭示其对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

一、老子的生态哲学

生态哲学是生态思想、生态伦理的形而上学依据。老子思想以道名家,其恢宏博大而精深睿智的生态思想以“道论”为形而上学依据。“道”在老子生态思想体系中,既是化生万物的本原,又是万物存在的根本法则,还是认识万物的根本方法。作为老子生态哲学的“道论”,包括道的本体论、存在论和方法论。

(一)道生万物的本体论

“道”是老子哲学思想的始原性范畴,是先天地生的万物本原,“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1]作为万物之母,道化生万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1]10作为本体论的“道论”,其基本意蕴是:(1)宇宙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道论最基本的理念,是视自然、社会、人等天地万物为一个统一的整体。(2)万物是辨证运动并有机联系的。宇宙万物是阴阳对立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生成、演化的,万物之间的联系不是机械的。阴阳是宇宙演化过程生生不息的内在动力,由于二者的运动而推动自然循环往复、不可穷尽的永恒运动。

(二)道法自然的存在论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63“道生万物”是就生成论意义而言的,在存在论意义上,老子生态哲学是“道法自然”。对于“道法自然”的含义,有二种不同的解释,一种是“道即自然”论,该解释源于汉代注释家河上公,他解释为“道法自然,无所法也”。此后许多《老子》注释家循其注,如宋代道士葛长庚《道德宝章》云“道法自然,道自己如此”,元代注释家吴澄,当代冯友兰、张岱年、童书业、陈鼓应、许抗生等。另一种解释以曹魏时期玄学家、著名《老子》注释家王弼为代表,他认为“道法自然”的“法”是效法、“不违”、顺、遵循的意思,“道法自然”意“道不违自然”[2]。

无论哪一种解释,都说明道和万物的存在状态是“自然而然”。作为存在论的“道论”,其基本意蕴是:(1)道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自然”与“人为”相对,“道”的运动有其不依人为意志左右的客观规律。“反者道之动”,“道”的运动规律是“反”,即事物总是向自己的相反方向转化。因此,老子提出了许多相辅相成的对立面,揭示了事物向对立面转化的普遍的辩证运动规律。(2)道和万物的自然演化是和谐发展的。宇宙万物不仅是辩证运动、有机联系的,而且是和谐发展的。其生态智慧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人与自然互存共生的生态和谐境界。(3)人道法天。宇宙万物的生成源于自然,宇宙万物的演化动力来源于自然,人类社会始终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价值位阶上人不具有相对于自然的优越性。人法地、法天、法道,最终法自然,人的行为只应遵循之,而不能逆悖之。

(三)以道观物的方法论

“道论”还包含老子对待、认识自然、社会、自我的根本方法论,这一根本方法即“以道观物”。以道观物是道的存在方式对人类认识和实践的根本要求。与之相反的是“以物观物”的片面方法论。以道观物意味着天之道即人之法,道的自然法则也为人的根本行为规范。具体而言,“以道观物”,就意味着以有机整体的观点来认识世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万物相系的视角来察看万物,认识到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以和谐的观点来处理人与自然、社会、自身的关系。“以道观物”的方法论确立的是一种生态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老子的生态伦理原则

所谓伦理原则,是指在一定道德体系中处于核心和总纲地位的道德要求,它制约着或贯穿于一定道德体系的各种行为规范之中,各种具体行为规范本质上都是它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起主导作用的道德规范[3]。

生态伦理原则是指在生态道德体系中处于总纲地位,并具体体现并贯穿于人处理与自然、自身关系的规范中的起主导作用的道德要求。纵观老子五千言,贯穿于老子提出的生态规范中并起提纲挈领作用的原则有两个,即“尊道贵德”、“自然无为”。

(一)尊道贵德

《老子》第五十一章提出“尊道贵德”的生态伦理原则,“道生之,而德蓄之;物形之,而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爵而常自然。道生之,蓄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复之。生而弗有也,为而弗恃也,长而弗宰也,此之谓玄德。”这一原则包含以下意蕴:(1)“尊道贵德”基于“道生德蓄”的自然辩证法。第五十一章首先提出了万物生成变化的四个过程:生之,蓄之,形之,成之,其中最重要的是“道生德蓄”。而“道生德蓄”并非出自人为,而是永恒自然的,是万物生成变化的客观法则。“道生德蓄”的自然法则(天道)决定了“尊道贵德”这一人类对待万物的行为法则和伦理法则(人道)。(2)德生于道,德为道行。“道”与“德”的关系为:道为德基,德生于道,德体现道,德为道行。《老子》第二十一章“孔德之容,唯道是从”阐明了“德”与“道”的关系是德“唯道是从”。(3)循道之性为至德。“生”、“为”、“长”说明道的创造性,而“弗有”、“弗恃”、“弗宰”则说明道无占有性、控制性、主宰性。这样的品性,为“玄德”。何谓“玄德”?清代奚侗《老子集解》说:“‘玄德’,犹‘至德’,以其深远,故云‘玄’也。”“生而弗有”、“为而弗恃”、“长而弗宰”为道之性,也是人类道德追求的至高境界。

(二)自然无为

尊道贵德要求“人之德”须循“天之道”,要求人的行为“唯道是从”、“依道而为”。因此,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另一基本原则是“自然无为”。依据老子“唯道是从”、“依道而为”的生态思维方式,“自然无为”既是道的运行法则,也是人的行为规范应遵循的根本法则。

“自然”与“无为”在《老子》中几乎是同义词,都是道的存在方式或运动法则,是指不受任何人为意志主宰、控制的状态。“自然”是“自然而然”的状态,避免人为的干涉、控制。“无为”则是“无违”自然。因此,“自然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自然而为”,要求人的行为“顺物自然而无容私”。老子讲了许多“无为之为”,如《老子》第二章“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第六十三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即要求人的行为以顺应自然为法则,要求遵循客观事物固有的本性和规律,要求人的行为不为害、不过份,不妄为。

“自然无为”的对立面是不尊重万物生长运动规律的“人为”,即“妄为”。老子指出了“无为”与“妄为”将带来的不同后果。对于无为,《老子》第三十七章中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在第六十四章里,老子说:“是以圣人无为也,故无败也。”《老子》第二章“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是以不去。”“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1]150“无为”之为可以“无不为”,可以“不败”,可以“不去”,可以“成其大”(成就大事)。对于“妄为”,《老子》第十六章中则说:“不知常,妄作,凶。”[1]40

三、老子的生态伦理规范

生态伦理规范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态度和行为规范,包括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和行为,以及反身内求的自我要求二个方面。老子的“尊道贵物”、“自然无为”的生态伦理原则体现在老子提出的一系列如何对待自然以及如何自我约束这两方面的伦理规范中。

(一)善待自然

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老子提出“物我一体”的平等观,“知和知常”的和谐观,“知止不殆”的适度发展观,以及“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均衡观。

1.“物我一体”的平等观

《老子》第二十五章指出:“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人固然为“大”,但只居其一,不是自然的惟一主人,不应妄自为大。且道性“不为主”,“爱养万物而不为主”,“万物归焉而不为主”[1]86,人当“从道而行”,亦“不为主”,不应妄自尊大。因此,老子反对贱物贵己,把贵贱观念应用于自然界,人对待万物应平等视之,平等待之。人在自然面前,应当自知,做到不自是,不自见,不自矜,不自伐,不自彰。

2.“知和知常”的和谐观

物我一体从价值论来说,不具有人优物劣、人贵物贱的价值位阶,故老子衍生出“知和”论。《老子》第五十五章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和”指和谐,“常”指规律,所谓“知和曰常”是说和谐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规律。天地万物是阴阳二气交合而成的一种平衡、和谐的存在。

由阴阳而生的万物除具有平衡和谐的规律外,还有循环往复的法则。“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1]40。人归根,最根本的是归于道,归于道便是“常”。“道”及由道而生的天地万物都遵守循环往复的规律,都是在周期性的动态平衡中生存与发展,人只要顺其自然,与自然事物互不干预,和谐共处,就会“无为而无不为”。因此,道家强调确立人与自然互依共存的生态意识,人要有与自然界和谐相处的修养。

3.“知止不殆”的适度发展观

知和知常,必然要求知止知足。《老子》第四十四章中说:“知足不辱,知止不殆”。“知止”是指人要知道限制自己的行为,使之不过度、不过分。人作为自然的一个构成因素,对自然的索取应当有所节制。若无所节制,索取无度,老子指出其后果将是“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1]112因此,老子反对人类为了自己之需一味向自然索取、掠夺的价值取向。他主张尊重自然规律,维持生态和谐平衡前提下取之有度。

4.“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均衡观

《老子》第七十七章说:“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老子在这里指出对待自然的两种不同态度。老子推崇循道而行的“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均衡观,反对逆道而为的“损不足以奉有余”。前者是“无为”,后者是“人为”。

(二)守柔约己

在自我要求方面,老子提出的生态伦理规范包括守柔处下的谦卑观,从俭从啬的节制观,“致虚守静”的修养观等。

1.守柔处下的谦卑观

道的基本运动规则是“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1]103,因此“柔弱胜刚强”。“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1]110。他以水喻道:“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1]181

尊道之动,故守柔、守雌。柔弱是相对于自矜、自伐、自是、自见、自彰而言的。守柔之人生态度,当为处下,当不争。处下,意味着谦虚容物。不争,“功成而弗居”,“功成而不有”,“功成名遂身退”。“圣人之道,为而不争”[1]188。老子把这种守柔处下之德奉为“上善”。老子说:“上善若水”[1]20。

老子生态思想智慧之处,就在于洞悉柔弱胜刚强的自然法则,依道而行,处下、不争,却能达到“不争而争”的功效。水具有“善利万物而不争”之德,虚怀若谷,却最终臻于“海纳百川”之境,成“以其无私而成其私”之功。

2.从俭从啬的节制观

《老子》第五十九章中说:“治人事天,莫若啬。”老子把啬作为治人事天的根本原则,不仅因为人居于宇宙整体中,过度的物质追求不免对自然索取过度,有悖自然之道,而且也有违于人之自然。“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1]30人一旦耽于物欲,必为外物所役,背离人性自然,“发狂”、“行妨”。圣人能够洞察其害,能顺物自然,故能做到“去甚、去奢、去泰”。消除对自然界掠夺性、贪欲性、极端性的行为。因此,老子第六十七章把啬作为“三宝”之一:“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俭、无啬的原则要求正确对待物质欲望,克制自己的欲望,少私寡欲,“不贵难得之货”。“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1]116“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1]112

3.“致虚守静”的修养观

《老子》第十六章中提出:“致虚极,守静笃”。万物的根源是“虚”。“道”体是虚状的,“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1]12尊道之“虚”,故有人事之“静”。人之“静”是对天之“虚”的尊重和回应。“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1]40。因此,老子第四十五章提出了人身修养的基本原则:“清静为天下正”。静的反面是“躁”。“重为轻根,静为躁君”[1]66。老子提出的抱朴守拙、淡泊虚静、反朴归真,都是“静”的要求和体现。

四、老子生态智慧的当代价值

老子生态伦理思想之所以被众多当代思想家高度重视,视为“生态智慧”,一方面源于其思想的合理性、深刻性,另一方面基于与当代生态思维的高度契合性。老子生态智慧的当代价值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有机联系的整体宇宙观。当代生态危机在世界观上的根源源自近代笛卡尔以来的机械宇宙观。老子的整体宇宙观与之不同,他认为宇宙是一个整体,道是宇宙的本原,是天地万物和人类的总根。作为老子生态思想哲学基础的整体宇宙观,与当代整体互生的生态宇宙观颇为相似。美国物理学家、文化哲学家卡普拉(F.Capra)对老子的这一思想欣赏倍至。他在《转折点:科学、社会与新兴文化》(1982年)一书中提出以整体有机系统观取代机械论的世界观,这一观点就深受道家整体宇宙观的影响。

第二,“道法自然”的自然观。这与造成生态危机的天人相分的自然观不同。天人相分的自然观强调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把自然当成征服、索取和改造的对象,不重视人与自然的辩证联系。而老子“道法自然”是一种强调人作为自然一部分,必须尊重自然规律、依自然规律而为的的自然观,是一种体现生态理念的环境友好型的自然观。

第三,慈爱万物、“损有余补不足”的价值观。“损有余补不足”则是指大自然的万事万物都要讲求一种平衡。相对于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而言,这是一种追求人与自然的平等、和谐、均衡,是一种和谐共存、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

第四,节制有度、从俭从啬、知和知止的消费观。老子的消费观强调用之有节,取之有度,相对于对自然索取无度、滥用自然的消费观而言,这是符合今天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消费观。

生态危机正在演化成威胁人类生存的全球性灾难。这一危机不仅迫使人们反思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科学技术等行为层面的根源,还迫使人们反思支配人类行为的消费观、价值观、世界观等深层根源。此时,老子《道德经》显示出了中华传统瑰宝的珍贵价值,今天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理应重视对包括老子在内的传统文化所包含的生态思想资源的借鉴、承继和扬弃。当然,老子并不能提供解决当代生态危机的万能处方,他的生态思想中也有消极之处,有不合时宜的内容。但是,老子的生态智慧在宇宙观、自然观、价值观、消费观等方面对于消解今日之生态危机无疑有深刻的启迪作用。

[1]老聃.老子[M].方向东,注.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王中江.道与事物的自然:老子“道法自然”实义考论[J].哲学研究,2010(8):37-47.

[3]王玉平.科学技术发展的伦理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

Lao Tzu's Ecological Wisdom and Its Modern Value

DING Xiao-ping,XIE Yu-jie
(School of Humanities,Hangzhou Dianzi University,Hangzhou Zhejiang310018,China)

Lao Tzu's ecological concept is based on the philosophy of the organic theory of the Taoism and on the principle of the ecological philosophy of“Honoring Tao and Nature”and“Natural Nonaction ”,which bears the points of view of the equality of“Oneness of Subjectivity and Objectivity”,the harmony of“Human Beings and Nature”and the balance of the“Loss and Gain”in dealing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beings and the nature.In self-requirements,Lao Tzu puts forward the ecological norms,including how to keep oneself under the humble view of modest,how to keep the frugal moderated view,and how to keep the peaceful and quiet concept.Lao-Tzu's ecological wisdom has enlightened human beings in eliminating the ecological crisis from the aspects of universe,nature,value,consumption notion and etc..

Taoism;Honoring Tao and Nature;Natural Nonaction;Cherish Nature;Keep Mild and Restrain Oneself

B223.1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识码:B

B

1001-9146(2011)04-0031-05

2011-09-18

丁小萍(1965-),女,浙江义乌人,教授,法学、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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