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与相对贫困治理

2021-10-22 02:48魏则胜
北京社会科学 2021年8期
关键词:生产力马克思马克思主义

韩 谦 魏则胜

一、引言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反贫困斗争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在整个人类减贫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式贫困的特征与性质也发生了转变,给我国减贫扶贫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1]其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由此可见,解决“相对贫困”是未来我国减贫扶贫工作的新重点。要想彻底摆脱贫困,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们仍需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作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主要内容

“贫困”这一概念不仅内涵复杂,而且外延多样。现实中,贫困现象的成因、机理及其过程具有不确定性。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反贫困的实践进程中取得的一系列历史性成就,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同中国贫困实际相结合的重要成果。反贫困理论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构成,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资本论》等经典著作中得到了详细的阐释与论述。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之下,马克思恩格斯回归到现实的人和社会中,对贫困问题的产生、发展和破解之策加以解答。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核心要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无产阶级贫困的根源:资本主义制度

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从资本主义的现实出发,主要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说无产阶级是贫困的?二是无产阶级究竟是怎么走向贫困的?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已经开始对国民经济学的资产阶级立场进行揭露和批判,并指明“贫困从现代劳动本身的本质中产生出来”。[3]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发展必然会导致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平等,资本主义制度是造成无产阶级贫困的最根本原因。雇佣关系看似是自愿行为,实则是权势下的无声驱使。虽然资本家会为雇佣关系支付一定的工资报酬,但这份工资远未达到雇佣工人劳动中所创造的全部价值。除去工人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之外,还有一部分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动机和决定目的,是资本尽可能多地自行增殖,也就是尽可能多地生产剩余价值,因而也就是资本家尽可能多地剥削劳动力。”[4]剩余价值的多少客观反映了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程度的高低,无产阶级贫困的真相正在于此。

当资本积累发展到一定阶段,在外部竞争压力和内部逐利冲动的双重影响下,资本家为最大限度的获取剩余价值,必然要进行技术革新,以提高生产效率,从而造成部分劳动者失业。“工人人口本身在生产出资本积累的同时,也以日益扩大的规模生产出使他们自身成为相对过剩人口的手段。”[5]工人一旦无法通过雇佣关系获得薪资报酬,自然更难提升个人进入劳动力市场所能提供的技术和能力水准,那么失业者就只能在贫困中继续潦倒下去。最为讽刺的是,“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6]也就是说,工人的劳动本身产生了贫困,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局面,是由于“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可以把产业收益加进自己的收入,而工人除了劳动所得,既无地租也无资本利息。”[7]因此,对于无产阶级而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存在就注定其苦难结局,“比赫斐斯塔司的楔子把普罗米修斯钉在岩石上钉得还要牢”。[8]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人口规律”。[9]工人在这样的社会制度下无法凭借自身力量脱离贫困。

(二)无产阶级反贫困的途径:发展生产力,革新社会制度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大规模地摆脱赤贫状态始于资本主义时代,但是面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带来的贫富分化,全民共富只能通过消灭私有制、消除剥夺者实现。因为,贫困存在本身就意味着不平等,背后隐藏的实质是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关系。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不消除,贫困就长期存在。资本的拥有者通过操纵经济,进而实现对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掌控。只要生产资料私有制不动摇,无产阶级就必然处于贫困。无产阶级摆脱贫困的唯一出路就是“剥夺者被剥夺”。只有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源上使无产阶级摆脱贫困。伴随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危机无可避免,只会造成企业破产和产业集中程度的提高,最终导致资本主义走向末路。

在公有制的条件下,生产资料为人们共同所有,资本家们无法再无偿占有无产阶级的劳动成果。因此,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真正消除贫困,实现人类共同富裕。

其实,社会制度之间的博弈归根结底是看谁“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10]。一方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也要随之变化发展,旧的生产关系已经不再符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生产力发展恰恰就是推动生产关系变革的根本动力。另一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制度变革的前提。因此,发展生产力应是一切反贫困措施的关键所在。

(三)无产阶级反贫困的目标: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无产者生存极为艰难。除了物质上匮乏之外,精神上也处于被奴役的状态。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资本积累与贫困积累的同构性进行了强有力的批判。他指出,劳动异化的逻辑必然导致阶级革命与社会制度演进,如此一来,共享包容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必将成为主导。马克思主张无产阶级反贫困的目标除了要消除经济上的贫困,更重要的是实现人的解放,并以此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无产阶级要想真正摆脱贫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自身的全面发展。“为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11]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之上,人们还必须通过教育和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积累精神财富,这样才能使人的发展与社会生产的进步达到同频共振、正向前进。

马克思对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有着丰富的解读,在他看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2]这里所讲的“发展”不仅指实现物质层面的满足,更要求达到精神层面的充实,涉及到人的实践能力的发展、素质的提升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等多个维度。同时,马克思也认为教育是造就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方法。要想提高社会整体的生产力水平,就必须提高劳动力人群的综合素质,教育的作用显然不容忽视。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论述,为精神扶贫、教育扶贫等扶贫方式的运用提供了基本的方向。

三、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中国化实践与发展

中国反贫实践一直在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为中国反贫困模式与路径的形成提供了科学依据。无论是国家抑或是地区的反贫困,根本上都要借助持续的经济增长得以保证。脱贫致富是一个持续的、渐进式的演变过程,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征。构建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体系,必须从历史与发展的角度去系统考察中国反贫困历史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反贫困理论的内在逻辑与核心要点,这样才能更好地为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提供发展动力。

(一)中国反贫困历程: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实践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减贫扶贫工作。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并同中国贫困实际相结合,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生产力虽然得到一定发展,但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很低。对此,邓小平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13]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渐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过渡到“靠先富带动后富”,并持续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改革开放后,中国反贫困事业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表1)。

表1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反贫困实践历程

整体上看,中国的减贫扶贫工作是在发展中实现不断变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释放了国民经济活力。在整体经济增长的基础上,我国减贫成效明显,但是城市与农村、“先富”与“后富”之间的差距逐渐凸显。党中央采取一系列措施缓解贫困个体生存压力,但忽视了对贫困户劳动主动性与创造性的塑造。在此基础上,第二阶段的扶贫政策由解决个体的生存条件朝着改善群体发展环境方向转变。由于部分贫困地区受历史、经济、地理等因素制约,无法凭借自身条件实现区域的整体性发展。为此,党中央通过安排专项资金,制定定向优惠政策,帮助实现贫困地区发挥自身资源优势脱贫,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组织性、计划性开始有所凸显。经过第二阶段的努力,我国的贫困特征已发生变化,基本解决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贫困人口总量已经有所减少,贫困发生率逐年递减。第三阶段则是将重点扶贫对象从贫困县聚焦到相对分散的贫困村,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效。在最后一个阶段,自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扶贫事业也进入攻坚期。贫困人口的减少趋势逐渐减缓,难度越来越大。尤其是特殊贫困集中连片分布与个体贫困现象共存,既聚集又分散。面对扶贫机制的创新诉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精准扶贫”为核心的新时期扶贫开发思想。在“六个精准”的要求下,通过“五个一批”工程保障脱贫攻坚目标的稳步实现。

总体上,我国的国情和反贫困进程的差异性带来阶段性反贫困的特征。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党中央一直把扶贫开发作为战略性任务来抓,不断根据形势变化,从顶层设计层面对扶贫工作进行战略性调整,扶贫重心从单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生存诉求逐步转向注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通过数十年的反贫困实践,我国逐渐走出了一条极具中国特色的减贫道路,创造了世界减贫事业上的奇迹。

(二)精准扶贫: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顺应时势,作出“精准扶贫”的战略性部署。这既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也是当前我国贫困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来看,“精准扶贫”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继承与创新。

第一,注重对人的需求的满足。“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14]人为了需求而进行的诸多社会活动无形中推动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强调了人的需要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还具有社会属性。物质资料的生产与人的生存需求的满足是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生产力的发展能够为人的需求满足创造现实条件,也能改变和塑造人的需求。因此,劳动是生产力发展的实践基础,对人的需求的满足有着关键性影响。“生产者也改变着,他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15]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更多的是满足单纯的动物性需要。然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这点上是不同的。“在人人都必须劳动的条件下,人人也都将同等地、愈益丰富地得到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发展和表现一切体力和智力所需的资料。”[16]只有真正有效地满足劳动者的需要,才能使他们处于一种自由的劳动状态,进而摆脱剥削,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在中国反贫困实践的过程中,党中央不仅注重贫困户的共性需要,同时也注重对不同地区、不同贫困人群个性化需要的满足,不断调整扶贫政策的重心,适应扶贫工作形势的变化。

第二,注重对人的主体性的发挥。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主体性能够通过自觉能动的活动体现出来,尤其是与动物相比,“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17]同时,人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主体性的发挥必然不能脱离现实。对此,马克思也强调,“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18]中国的脱贫任务不能全部依靠贫困群体自行完成,必须借助国家力量扶持。但是,完全依赖于救济也是不可取的。自我主观能性的发挥是摆脱贫困、实现自我发展的必要条件。精准扶贫的核心是要做到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施策。为了更好地发挥人的主体性,党中央在反贫困服务中通过各项有效的激励措施强化贫困者主体意识,如教育扶贫、内源扶贫、科技扶贫、绿色扶贫、信息扶贫等手段。扶贫理念由最初的“输血”模式转换为“造血”模式,努力克服被动依靠国家救济的观念,为贫困户参与自身的反贫困斗争创造了条件,引导贫困人群发挥潜能,通过自身的劳动实现脱贫。

第三,注重对共享发展理念的践行。社会发展成果共享的理念蕴含着马克思恩格斯对平等价值的追求,体现在他们对未来社会勾画的蓝图之中。马克思曾说,“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19]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造就了“一个忍受了社会秩序的一切害处却享受不到它的好处的阶级”。[20]马克思对由此产生的异化后果进行了剖析,同时也提到“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21]生产的物质条件是社会成员的共同财产,每个人都有权利用这些条件来维持自身的生存。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中国走的是社会主义的反贫困道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2]这里包含着三层含义:其一,贫困不是社会主义;其二,少数富裕、少数地区发达、少数城市繁荣不是社会主义;其三,只有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共同富裕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中国反贫困的目标与追求。纵观历史,“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贯穿在中国反贫困事业的始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3]。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中国共产党致力于消除绝对贫困,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党中央通过实施一系列科学有效的反贫困策略改善民生,致力于让全体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24]

四、后脱贫时代的马克思反贫困理论实践探索

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将消除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到那时,现在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要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统筹安排。”[25]绝对贫困难题虽已得到历史性的解决,但相对贫困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还要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继续做好减贫扶贫工作。

(一)相对贫困治理是中国后脱贫时代的难题

一般而言,贫困的直接表征和结果通常体现为低收入与低消费。划分贫困的标准则需要以辩证的立场去考察,它既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往往共生,在反贫困工作中应当有所区分。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扶贫重点都是针对绝对贫困而言的。

马克思从无产者与资产家的对立立场出发,将无产阶级的贫困区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是指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无产阶级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之外别无所有。无产阶级不占有生产资料,也就无法开展生产、维持生计,导致无产阶级必然贫困。相对贫困则是指在这个国家财富收入中资产阶级收入占比不断上升,无产阶级收入占比不断下降,阶级收入差距无法消除。这决定了无产阶级处于相对贫困的状态是无法改变的。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所提出的两种类型的贫困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紧密联系的。

当今社会的反贫困问题更多关注贫困的程度、成因以及治理建设机制。在我国,从事相关研究的学者普遍支持从维持人的基本生存的角度去定义绝对贫困。从这个角度来看,绝对贫困是一种生存型贫困,也可以理解为维持人的生理机能的最低需要。反观相对贫困则是一种发展型贫困,人在此境况下虽不为温饱烦忧,却因其他社会需求难以满足而无力谋求进一步发展。这种相对贫困状态包含了较高层次的社会心理需求,是参照目标群体后产生的一种落后和收入下降的状态。[26]相对贫困的标准不是固定的,而是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动态变化。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以及阶层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造成了相对底层人民的贫困。[27]然而,贫困线边缘的相对困难群体更易产生社会层面的“相对剥夺感”,甚至会因心理不平衡而不愿助力贫困地区的发展。[28]相对贫困群体甚至可能与标准内贫困户的处境相近,但却因政策规定无法享受帮扶红利。

反贫困事业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相对贫困的动态变化潜藏着隐性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从时间维度上看,在特定时间段,贫困人口从贫困中抽身,但后续亦可能由于诸多原因返贫。同样,曾经的非贫困人群也可能因其他原因落入贫困陷阱。从空间维度上看,贫困在空间上的分布并不均衡,经济的发展也是流动的,这使得后脱贫时代的帮扶工作充满着不确定性。贫困再生产逻辑的复杂性,决定了贫困救助对象的退出机制和政府救助责任的长效机制是一个有机共存的制度体系。

(二)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下的相对贫困治理路径

要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既不能满足于低水平的宏观均衡发展,也不能忽视相对贫困个体、相对贫困地区的微观发展诉求。后脱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治理重在对社会治理、发展活力、生态保护等核心问题的解决,这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中国”的诉求高度契合,它们是密不可分的。只有让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在整个相对贫困的治理过程中,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福祉。从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视角出发,相对贫困的治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发挥制度优势,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的贫困属于制度性贫困,因此,马克思认为只有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消灭贫困。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为解决我国贫困问题,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不断建设与完善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并积累了丰富经验。相对贫困治理的基本点在于优化资源配置,以此破解相对贫困地区、人群的发展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政府要通过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力度,使相对贫困地区、人群能平等享有公共服务。毋庸置疑,相对贫困治理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制度保障,必须要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建立相对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不仅涉及经济发展,还涉及社会进步与政策改革衔接和过渡,需要多重审视。故此,反贫困事业的成败,既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又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从这一层面来讲,相对贫困治理背后的政策保障水平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公平度的重要标尺。在后脱贫时代,国家应当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提升政策兜底的水平。

第二,多维发掘生产力,推动“造血”式扶贫。正如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所主张的,生产力的发展至关重要,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也是我国相对贫困治理的目标指向。后脱贫时代发展必须将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有机统一,通过宏观政策变革赋予微观主体更多的福利,同时也要致力于将贫困群体和贫困地区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这个角度来看,相对贫困的治理也需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展多样化的帮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29]产业扶贫是乡村振兴和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是其他帮扶措施取得实效的重要基础。为此,需要在正视发展差距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欠发达地区的资源优势。与此同时,相对贫困治理措施要与时俱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数字经济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互联网+”下的电商扶贫正是脱贫致富的数字化、信息化策略,可以借助电子商务帮助相对贫困地区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脱贫致富模式,更好地融入市场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在发展产业的同时,必须警惕“环境——贫困”陷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30]竭泽而渔不可取,转变发展方式势在必行。相对贫困的治理需要绿色发展,借生态赋能脱贫致富,如发展采摘经济、气候经济、民宿经济等多种形式。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是可以在协同发展中实现动态平衡,我们要把握好这一立场,从而为后脱贫时代的反贫困事业注入持久的绿色动能。

第三,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精神脱贫。就本质而言,相对贫困治理要关注人的主体性的发挥,最直接的就是个人权利的扩张与自由度的增长。收入差距只是相对贫困的一种体现,增收则是缩小贫富差距的直接途径,但如果仅停留在物质层面则难以真正解决相对贫困。贫困地区除了要有产业发展,还要具备高素质的劳动力,帮扶和自扶相结合,稳步脱贫。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重视人的主体性的发挥,认为劳动者个人能力的提升有助于提高生产力,最终使人们的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共同增长,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继承和发展了这一主张,重视内源扶贫,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以助推生产力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的内生动力的重要性,提出“扶贫先要扶志,要从思想上淡化‘贫困意识’。不要言必称贫,处处说贫。”[31]相比贫困本身,克服“意识贫困”、解决“思路贫困”是摆脱贫困的关键。精神类型的贫困是导致贫困恶性循环的重要枷锁,精神脱贫实际上就是要打破贫困背后的经济陷阱、文化陷阱和心理陷阱。相对贫困的治理不能忽视对人的精神层次的提升,要消除“福利懒汉”的现象,提高他们的行动力,帮助其树立发展信心。一方面,要深入进行技能培训、市场推广等“造血式”帮扶,将“济困”与“救穷”结合起来,完善后脱贫时代的大扶贫体系。帮助相对贫困群体掌握发展技能,以便他们抓住发展机会,而不是被动等待政府的救助。同时,有效利用外部支持和力量,拓宽贫困个体的就业、创业之路,推动富民经济,发扬先富带后富,缩减城乡差距与地域差距。另一方面,要加强相对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投入,提高教育机会均等化水平,缩小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现实存在的教育资源差异,无可避免地催生了社会中的“贫二代”现象。阻隔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在于保障相对贫困人群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这也正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途径。使相对贫困个体在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同时,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改变生活方式,有效提高个人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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