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犯罪对青少年的危害现状及防治策略

2024-01-18 10:14朱昕怡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4期
关键词:毒品案例青少年

张 垚,朱昕怡

(1.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杭州 310012;2.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浙江 德清 313200)

近年来在毒品犯罪案件总量下降、传统毒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的背景下,“咔哇氿”“蓝精灵”“开心水”“邮票”等一批新型毒品违法犯罪逆势上涨,恶性个案多发,青少年成为新型毒品滥用的高危群体。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2019 年1 月至2022年3 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新型毒品犯罪达16 万余人,新型毒品犯罪占比从2019 年的53%上升至2021 年的57%,禁毒形势严峻复杂。[1]有效遏制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滋长态势,加强青少年新型毒品犯罪的预防和矫治工作,关乎国家治理和人民福祉,亦是体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要场域。本文结合具体案例,聚焦分析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群体影响与危害,以期藉此形成有针对性的青少年禁毒治理新方案。

一、新型毒品犯罪对青少年的危害及诱发因素

相较于传统毒品,新型毒品一般指通过化学方法进行合成的毒品,包括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等。[2]为全面反映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严重性和扩张趋势,本文适度扩大新型毒品的概念范畴,将非列管的成瘾性物质、新形态的传统毒品等涵盖其中。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2019 年以来逐年发布的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37 批指导性案例、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及相关典型案件的分析,结果显示新型毒品的吸食人员以90后、00 后为主,且不少为未成年人涉毒。如万某等贩卖毒品、洗钱案中,3 名被追诉人分别在1998 年、2000 年和2001 年出生。①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22 年十大毒品(涉毒)典型案例案例5,载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2/06/id/6761876.shtml,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这是由于:一方面,新型毒品对传统毒品的“市场份额”尚未产生实质性威胁。在同等获取条件下,中老年群体存在吸食传统毒品的惯性,对化学合成物的安全性等抱有怀疑,更倾向于植物类制品。另一方面,传统毒品治理有其较为完备的管控体系,青少年一般难以接触。新型毒品将青少年作为主要销售群体,在目前管制力度相对较弱情况下,青少年更易获知、获取,且它的“消费水平”也在青少年群体可承受的范围以内。

(一)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群体的危害分析

尽管一些新型毒品对人体的危害尚未完全探明,但从相关典型案件看,新型毒品吸食人数逐年攀升,与每年新发现的新型毒品种类数目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涉案的青少年群体普遍“混搭使用”新型毒品,毒性翻倍叠加,诱发其他犯罪等风险问题。同时,新型毒品单价虽相对较低,但青少年群体自控力较差,吸食新型毒品频率密集,吸食毒品数量庞大,支付毒资费用依旧高昂。

1.具有生理和精神双重损害

新型毒品属于纯化学合成,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在短时间内有着较强的致幻、兴奋等功效,对生理和精神方面均有严重危害。第一,产生精神高度依赖。新型毒品滥用时,人的中枢神经异常兴奋,连续使用就会产生精神依赖,造成中枢神经抑制,戒断时吸毒者会快速陷入极度的焦躁和痛苦状态,加剧对新型毒品的渴求,戒毒工作异常困难,成为“药奴”“气奴”等任人摆布。[3]第二,造成神经破坏性损伤。吸食新型毒品破坏人的大脑功能,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和精神分裂症状,过量服用会引发急性精神障碍或急性心脑疾病,甚至会造成瘫痪或死亡。同时,对人的记忆力和思维能力造成损害,严重者会造成大脑神经严重损伤或退变,继而影响其他机体功能。此外,这种损害往往是永久性、不可恢复的。如青少年群体吸食“笑气”(一氧化二氮)导致的脑部缺氧,时常会带来记忆力衰退、四肢麻木或失去知觉、表情呆滞、性格异常等严重后果,且“笑气”会抑制神经正常发育的维生素B12 的吸收代谢,对青少年智力和人格发育产生负面影响。第三,引发致残致死风险。青少年群体原本行为自控较弱,而新型毒品又具有很强的致幻性,吸食后往往产生狂躁兴奋、抑郁错乱等情况,情绪波动幅度大。由被害妄想、绝望抑郁等引发的自残性、暴力性、危险性行为高发,还易引发心肌梗死、中风等疾病,或带来血管或脑血管功能障碍。过量吸食导致休克、窒息甚至猝死,或产生幻觉自残或伤害他人等。在沈某故意杀人、容留他人吸毒案中,沈某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后因吸毒致幻杀害妻子,并以割腕、跳楼等方式自杀未果。①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21 年十大毒品(涉毒)典型案例案例10,载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1/06/id/6110596.shtml,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

2.诱发多种类型犯罪

司法实践中发现,新型毒品的特殊“功效”还被广泛应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成为重要的凭借或催化工具。第一,诱发性侵犯罪。除利用新型毒品的成瘾性实施性侵犯罪外,犯罪分子还将新型毒品伪装成性保健品售卖,利用可致人昏睡、失忆等功能,诱导购买人员用于迷奸、猥亵他人。如郭某某欺骗他人吸毒案中,被追诉人通过网络了解药物属性后,多次购买并将“迷药”向他人的酒水饮料中投放,致人多次出现头晕、恶心、呕吐、昏睡等症状。②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52 号,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发布厅,https://www.spp.gov.cn/spp/jczdal/202206/t20220624_560874.shtml,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第二,诱发诈骗犯罪。犯罪分子趁被害人不注意将“赌博粉”混入茶、酒等饮品,利用被害人吸食新型毒品后放松警惕,极易被骗的特点,发挥“杀猪药”的功效,成为实施诈赌等诈骗犯罪活动的重要工具。第三,诱发聚众淫乱犯罪。吸食新型毒品的青少年群体多以派对等形式在酒店、出租房、KTV 等地进行“群吸”,并且时常伴随吸毒人员之间的淫乱行为。第四,诱发拐卖儿童、出卖人体器官、绑架等犯罪。诱骗青少年吸食或沾染新型毒品后,利用其失去意识、丧失反抗能力、辨别能力等时机,实施拐卖、偷取器官、绑架等犯罪活动。第五,引发洗钱、非法经营等犯罪。为掩饰、隐瞒贩毒所得的非法性质和不法来源,不少案件反映出犯罪分子通过他人支付宝或微信账户等收取毒资,并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口令支付”等转账功能转移毒资。一些犯罪分子发觉新型毒品有利可图后,采用将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与普通烟油进行勾兑、制造销售“笑气”等低端加工方式获取大量“产品”,以满足青少年群体市场需求。此外,随着接触新型毒品的人员增多,也促使了艾滋病、梅毒等性病传播几率的增加。

(二)青少年群体沾染新型毒品的诱发因素

1.家校诱因

家庭、学校是培育人的禁毒意识及能力的“摇篮”,也是抵御毒品侵蚀的第一道“封锁线”。结合相关案件,沾染新型毒品的青少年群体家境大多殷实,父母经商居多,常伴有离异家庭或家庭关系紧张、辍学等因素,学生群体往往就读于职业类院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从家庭情况看,吸毒人员家庭的失管、脱管问题突出,加之诸如父母离异、家庭关系紧张等负面因素影响,致使该类人群对家庭的归属感淡薄,缺乏防范风险意识,极易陷入社会中的“毒品陷阱”。而“金钱补位”的家庭畸形教育观,又为吸毒人员提供充足的毒资来源。从校园情况来看,学生群体接触新型毒品的路径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会人员的引诱。该类人员大都通过校园活动或周边娱乐等相关场所结识。如王某、徐某伙同未成年人席某在某职业学院等地多次向多名在校学生贩卖“叶子”。①参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十大(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案例5,载中国新闻网百度官方帐号,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3 585428561495729&wfr=spider&for=pc,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另一种是同学、朋友的推荐。在同学、朋友小群体活动中,该类人员被怂恿推荐下涉毒。另外,案件中还发现校园内厕所、寝室及国际学生的生活居住区易成吸贩毒场所高发区域,“重教学、轻管理”仍是学校教育的一大痛点。如现实中有学生反映,一些同学成为电子烟微商代理,在校园中秘密贩卖涉毒电子烟烟弹等。②近年来电子烟以时尚外表、丰富口味被许多消费者追捧。其中有一款电子烟看上去很普通,但烟油里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属于涉毒电子烟,行话称为“上头电子烟”。“上头电子烟”是指不法人员违法在电子烟中添加未列管麻醉药“依托咪酯”(etomidate系快速催眠性静脉全身麻醉药,俗称“烟粉”)或者精神药成份的电子烟。吸食“上头电子烟”后,会导致吸食人员产生短时间的晕厥,四肢麻木等状况,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是当前危害公民身心健康,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之一。参见《禁毒宣传|“上头电子烟”,是烟?是毒!》,载澎湃网,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18521217,2022 年6 月10 日发布,2023 年 4 月 27 日访问。当然,学校在安全检查时也会遭遇学生个人隐私方面的抗拒阻力,同时还缺乏新型毒品识别、检测条件和能力等现实治理困境。

2.社会诱因

一是区域布点“围猎”。新型毒品的投放主要布局在学校、社区、酒吧等附近地点,借助商铺、临时摊位或经营项目吸引、围猎青少年等易染人群。二是场所经营“纵容”。网吧、酒吧、KTV、快捷酒店等场所经营管理人在发现存在涉毒行为后并不及时举报,涉毒案件中未成年人违规出入特定场所、未按规定入住酒店等情况时有出现。以吸食“笑气”为例,青少年群体在酒店、KTV、娱乐会所等吸食“笑气”时,一般会将成箱的笑气瓶送至前台或房间,吸食离开后又会遗留大量的“笑气瓶”。但从案发情况看,大多数场所未向警方举报。三是网络隐性“指引”。网络空间既有网民规模数量的潜在需求基础,又有网络平台的逐利性、网络监管缺失等“利好”条件,新型毒品因此得以迅速滋长。涉毒信息内容通过小视频、互动问答、网络交流社区等各类方式散布,发挥传授方法、串联群体等指引性功能,涉及种植、提取、组装等多项内容,并有“翻墙软件”“暗网”等加持。四是涉外人员影响。来华人员涉毒比例较高,特别是受境外部分国家大麻“合法化”的影响,部分国际学生在来华前就已沾染毒品,极少数还掌握本国毒源进货渠道。另外,值得重视的还有归国人员涉毒增长明显。在相关案件中,一些留学生、海外归国人员、文娱从业人员存有某毒品成瘾性低、危害性小的错误认知,或是基于猎奇心理,在国外期间沾染上毒品,回国后维持原有或再寻求国内的毒品来源。

3.个体诱因

一是猎奇从众心态作祟。相较于传统毒品,不少青少年将吸食新型毒品标榜为彰显年轻个性、追求时尚潮流、倾向冒险刺激、融入特定群体的途径方式,“混圈子”意图明显。[4]如有涉毒青少年供述,吸食大麻虽并不会对其嘻哈音乐创作有显著的帮助作用,但却成为在嘻哈圈内发展、交流的立足工具。又如,部分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尽管对吸食电子烟的危害有大致认识,但因攀比之风、追逐时尚以及“社交人群”的影响,仍会选择吸“第一口烟”、试“第一口毒”。二是对毒品认知不足。吸毒人员对毒品的认知仍停留在传统层面,对新型毒品的表现形式及特点认识不足,轻信具有安眠、缓解压力、提神、促进性欲等功能的引诱性理由,或属于非管制物品、无成瘾性等说辞。如广西吕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中,被追诉人以“神仙水”具有减肥功能为由向青少年群体等进行贩卖。③参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案例3,载中国新闻网百度官方帐号,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6326432 092982326&wfr=spider&for=pc,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三是毒品风险意识不强。吸毒人员过于自信地认为沾染少量毒品不会上瘾或没有意识到潜在的涉毒风险。在一起涉新型毒品的性侵案件中,被害人在前次饮用毒品饮料后已经出现意识恍惚、失去知觉等症状,但仍然再次接受邀请赴约并再次饮用,最终遭到性侵。

二、新型毒品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主要传播方式

(一)产品化开发:加速推进毒品类型多样性

近年来,新型毒品推陈出新速率明显加快,先后涌现出“死藤水”“神仙水”“浴盐”“阿拉伯茶” 等诸多新品种。新型毒品最大限度地摆脱了对产业化毒品农业的依赖,在合成毒品制造业的基础上,将合法的实验室、制药工厂与制毒场所深度交叉串联,借助于常规的食品、药品等渠道不断拓宽毒品来源,并进行规模生产。

1.“混搭”开发新毒品

采用混合、浸泡、熬制等制作手段获取新类型毒品。如“开心水”系由冰毒、摇头丸、K 粉混合而成;“死藤水”系某类树皮磨成粉末后按特定方法熬制成的水溶液,而该类树属于原生态天然植物,目前并未列入国家管制,并非毒品原植物,获取难度较小,现实中也有网上购得的案例。①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53 号,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发布厅,https://www.spp.gov.cn/spp/jczdal/202206/t20220624_560874.shtml,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

2.“修饰定制”研发新毒品

借助实验室、制药工厂等平台,加速新型毒品的研制换代,并根据吸毒人员的喜好、供毒场所的需求定制生产。如郑某涛等制造毒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中,以溴代苯丙酮、苯丙酮等制毒物品为原料,采用化学合成方法制造甲卡西酮等新型毒品。②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22 年十大毒品(涉毒)典型案例案例4,载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2/06/id/6761876.shtml,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另有保留原有毒品化学主体结构,仅对部分结构作微调修改。合成后的物质在本质上虽属同一物质,具有相似或同等毒性,但在化学结构上却有不同。又如,何某安贩卖毒品案涉及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氟胺酮,是对氯胺酮(俗称“K 粉”)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类似物,从外观看两者同为白色结晶粉末状,同样具备麻醉、致幻等效果。③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22 年十大毒品(涉毒)典型案例案例9,载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2/06/id/6761876.shtml,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

3.“另辟蹊径”获取新毒品

从日常生产生活、销售渠道获取新型毒品及其重要原材料,如“笑气”可从牙科麻醉、工业制造以及咖啡、蛋糕制作等环节获取,“蓝精灵”(氟硝西泮)等则作为药品从境外进口采购等。在张某东等贩卖毒品案中,还反映出诊所医务人员向吸毒人员出售精神药品的情形,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等国家列管的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被作为成瘾替代品滥用,乡村诊所等成为涉新型毒品高发区。④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21 年十大毒品(涉毒)典型案例案例3,载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1/06/id/6110590.shtml,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

(二)个性化包装:主动迎合青少年群体喜好

1.娱乐化趋势

一是伪装成娱乐产品。利用部分毒品的易溶性等特点,将毒品饮品化、食品化、药品化,制作为“大麻蛋糕”“奶茶”“巧克力”“饼干”“贴画”“果冻”等。如四川王某某贩卖、制造毒品案中,犯罪分子将新型毒品伪装为饮料,制成“咔哇氿”饮品(含γ-羟丁酸)。⑤参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案例1,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发布厅,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106/t20210625_522305.shtml#1,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又如,江苏彭某甲等人贩卖毒品案⑥参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案例2,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发布厅,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106/t20210625_522305.shtml#1,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中的“LSD 邮票”(含麦角二乙胺)一般制成邮票样式的卡通贴纸,诱导青少年沾染。二是围猎娱乐场所。新型毒品的营销布局重点包括滑板俱乐部、电子烟售卖点、文身店、KTV、酒吧、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大量案件反映出,在一些酒吧、KTV、棋牌室等场所提供的饮品或蛋糕等食物中被掺入少量新型毒品成分,甚至部分酒保等工作人员为巩固客源、促进销量也为消费者提供购毒渠道。借助酒精对新型毒品的放大功效,性侵类犯罪中新型毒品投放地也多为娱乐场所。如陈某豪贩卖毒品案中,犯罪分子在酒吧、酒店等处多次向青少年群体出售“蓝精灵”。⑦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21 年十大毒品(涉毒)典型案例案例5,载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1/06/id/6110597.shtml,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同时,部分娱乐场所未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禁入规定,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毒品。⑧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20 年十大毒品(涉毒)典型案例案例8,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38021.html,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三是伪造娱乐文化。音乐节、滑板比赛、脱口秀比赛等娱乐艺术活动也存在涉毒隐患。根据青少年兴趣爱好,涉毒人员往往借助于音乐节等部分活动载体拓宽进货渠道,聚众吸毒等。如“上头”电子烟所标榜的年轻、时尚、潮流等产品概念,依托开展蒸汽大赛、烟雾表演等推广活动,逐步渗透影响青少年生活圈。部分青少年“烟民”时常聚集分享电子烟口味、讨论烟雾击喉感、交流花式烟雾技巧等,已然形成一种“玩家文化”。

2.电子化发展

一是更新迭代迅速。随着“雾化芯”等技术不断提升,新型毒品以电子烟为载体,不断创新口味,增加自动控温、蓝牙智能等功能,具备了与数码产品相同的更新换代速率,并冠以“上头电子烟”(含合成大麻素成分)名义进行贩卖。如万某能等贩卖毒品、洗钱案中,犯罪分子先后六次向他人出售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并在其住处查获大量涉毒电子烟油。二是创新口味繁多。案件反映出,近年来电子烟口味在水果、零食、饮料等风味基础上,不断研发新潮风味烟弹,如冰镇西瓜、莹润蜜桃、香芋冰淇淋、冰萃咖啡、手打柠檬冰、老冰棍儿,有效解决了传统卷烟“味觉疲倦”等短板问题,也为吸食新型毒品不同感受带来更多可能。不少青少年在新潮风味的诱惑下,误将“上头电子烟”当成普通电子烟,因“有劲”“上头”“感觉像高空飞行”,继续跟风尝试并最终上瘾。[5]三是产品设计新潮。新型毒品以电子烟产业为依托,增强对青少年群体的吸引力。电子烟产品轻便、智能,很多造型新颖、设计别致、色彩缤纷、概念新潮,极大地迎合了青少年群体的个性化、定制式需求。如产品外型设计成钢笔、zippo 打火机等,色彩不乏有“鸢尾蓝磨砂粉”等流行亮色,大多以“无限&幻影”等梦幻命名。同时,电子烟行业发展迅速带动周边产业,烟杆保护套兼脖子挂链、一体式防尘帽、烟杆贴纸等衍生产品层出不穷,极大地满足了青少年群体的个性化需求。

(三)网络化贩运:不断增强毒品活动隐蔽性

随着互联网、物流快递、跨境贸易等新业态迅猛发展,新型毒品的贩运方式更多地依赖于现代技术手段、流行营销模式、全方位的邮寄渠道。有数据显示近七成新型毒品犯罪案件通过网络完成。[6]制毒贩毒活动趋向非接触性,变得更加隐蔽、复杂。

1.传统网络销售更加隐蔽

利用大众网络零售平台销售新型毒品可起到推广毒品新产品、减少贩运成本、压缩产销层级、实现毒品“直销”等作用。如周某伟贩卖、运输毒品案,周某伟在微信、抖音、百度贴吧等网络社交平台寻找联系买家,明知买家意图为购买成瘾替代物,仍售卖艾司唑仑片、泰勒宁(氨酚羟考酮片)等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并通过闲鱼交易平台下单结算,利用物流方式寄送。①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22 年十大毒品(涉毒)典型案例案例8,载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2/06/id/6761876.shtml,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经过多轮规范和整治下,毒品网络平台的销售方式越来越隐蔽。一是别名销售。通常以新型毒品的别称、谐音及主要特点或相近物品名称为标记,乃至短视频等进行售卖。如“笑气”标记为“奶油气弹”“笑气球”等。二是伪装销售。设置与新型毒品毫无关联的虚假商品服务项目进行销售,如假借邮费、信息费、补差价等名义销售毒品。三是暗道销售。利用原先通过网络联系方式建立起来的“销售暗道”直接绕开网购平台,进一步增加查处难度。在下架“毒品货物”后,卖家通过与之前买家建立起来的稳定联系渠道,转而线下售卖。

2.新型贩运渐成主流

社交平台、同城速运、支付方式等快递发展为新型毒品的贩运提供了极大便利,微商、直播等运作模式渐成贩运主流。如国内第一起有影响的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中,刘某与他人共谋制造并贩卖芬太尼等毒品,随后刘某租用某实验室进行制毒,然后由从事微商的蒋某华联系客户贩卖,案发时涉及芬太尼、呋喃芬太尼、阿普唑仑等多种新型毒品。②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20 年十大毒品(涉毒)典型案例案例3,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38021.html,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新型贩运环节主要有:

一是“社交毒品”的平台式推介。利用社交平台等,将信息分享、熟人推荐与“朋友圈”或短视频展示三者有机结合,进而推广销售毒品。新型毒品信息散布在相对隐私、半限制的青少年朋友圈、空间、联系群内,且大量运用表情、隐语,使得检测难度加大。如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蓝鲸”的卡通表情或图片即代表“蓝精灵”有货销售等。同时,社交软件选用还呈现出小众化、私密性、国际化趋势。如梁某元非法利用信息网络、非法持有毒品、汪某贩卖毒品案中,被追诉人重新架设并管理维护视频网络平台,设置视频吸毒的验证门槛,大量发展平台会员人数,以虚拟房间形式组织大量吸毒人员共同视频吸毒,并间接促成线下毒品交易。①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9 年十大毒品(涉毒)典型案例案例5,载中国新闻网百度官方帐号,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3 7306911611381572&wfr=spider&for=pc,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

二是同城寄送的普遍性应用。快递运输取代了传统的街边交易方式:第一类为专人限时递送,贩毒人使用同城送达新型寄送模式。第二类为有偿代劳递送,利用外卖配送服务平台中的有偿代劳功能完成毒品的运送。第三类为出行客运递送,使用综合出行网络平台呼叫出行车辆,由专车、顺风车、拼车司机代送。第四类为网络招聘雇佣,以岗位招聘为由,通过网络高薪招募无案底的年轻人走私、运输毒品。

三是毒资支付的网络化流转。社交化的毒品交易模式摒弃了以往的现金支付,转为采用发“红包”、支付宝口令红包、网络转账等形式的线上支付,更有甚者使用虚拟货币支付等。如谢某等贩卖毒品案中,犯罪分子通过telegram 软件联系毒品订单,并以比特币形式收取毒资。②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21 年十大毒品(涉毒)典型案例案例4,载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1/06/id/6110595.shtml,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

四是拆解分散的零售型贩卖。通过网络获取制毒原料、组装材料,或利用多次、少量、分散寄递等形式规避监管。如将“上头电子烟”进行组件拆分销售,并提供线下安装教程,以此规避电商监管。[7]

三、面向青少年群体的新型毒品防治体系构建

新型毒品迅猛增长对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产生严重威胁,业已成为社会治理中不可忽视的风险点。青少年是新型毒品滥用的高危群体,但当前青少年禁毒教育形式、内容、方法较为单一,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和专业性。日趋隐蔽的涉网新型毒品交易也使得完善全过程毒品监控机制、加大新类型毒品惩治力度显得愈发迫切。青少年禁毒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典型案件暴露出青少年保护和禁毒防治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与家庭监护、校园管理、政府监管、网络治理等领域关系密切,须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优势,抓住新型毒品尚未形成、传导、演化为重大风险的“黄金期”,同向聚合形成新时代青少年禁毒防治体系,真正把新型毒品风险隐患管控在属地、消除在萌芽、处置在未发。

(一)强化新型毒品侦查打击力度

为坚决遏制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群体侵害,须围绕新型毒品违法犯罪的新发展趋势,持续强化新型毒品违法犯罪侦查打击力度。

1.全面规范收集证据

针对各类新型毒品的特点,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侦查取证经验,常态更新取证操作规范。一是强化核心证据收集。注意收集用以证明新型毒品生产、销售等主要违法犯罪事实的关键性材料,比如在制造、提纯等现场,收集制毒设备、制毒原材料、制毒废水、废渣以及成品、半成品等。二是系统收集关联证据。由于新型毒品犯罪关系复杂、案件证据薄弱,往往与传统毒品犯罪及相关衍生罪名紧密交织,更加需要运用系统联动的侦查思维,从涉毒性侵、诈骗、洗钱、非法经营等关联犯罪案件之间的证据补强、印证。三是全面收集电子证据。新型毒品网络化贩运必然带来电子证据繁多、容易灭失和篡改删除等特点。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应积极探索及时有效的提取证据方式,全面收集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记录、订单信息、物流信息等,注重审查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特别是将虚拟身份与真实身份、电子数据与实体事实建立关联,深挖案件背后的网络新型毒品贩运关系网。四是注重取证时效。鉴于新型毒品的易挥发性、微量性等特点,且其成分易随时间、温度等条件变化而发生改变,应探索确立毒品应急取证机制,及时发现、提取、采样送检。暂因仪器设备、手段技术等检测条件等缘由无法检测出毒品含量或成分的,可采取特殊暂存保管机制,便于后续条件成熟时再次鉴定。

2.准确把握案件定性

针对新型毒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认定难问题,准确把握行为定性。一是区分医疗目的。基于麻精药品等具有“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在对于“医疗目的”的认定上,要综合生产者的行业背景、专业知识、销售渠道以及相关就医、就诊记录等予以判断,对于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数量明显超出医用标准的,以毒品类犯罪入罪。二是区分实验目的。利用实验室等平台定制生产毒品具有犯罪隐蔽性、迷惑性、专业性强等特点,重点围绕生产类别、场地设施管理使用、产品流通去向等方面开展审查工作,若实物已灭失,可以根据查获的制毒原料、工具、技术配方,结合行为人对制毒方法、原理的供述、购毒人对毒品外观形态、吸食效果的描述等证据,通过开展侦查实验等方式确定毒品种类。[8]

3.运用数字侦查手段

针对新型毒品犯罪以环节切割、网络逃匿、非接触性交易等带来的侦查难点,应充分运用数字侦查手段,提升追溯、穿透、串联等侦查能力。以重点涉毒人员为中心,构建毒品信息数据模型,系统性分析定位信息、通讯数据、社交信息等电子虚拟线索或痕迹,通过摸排发现毒品犯罪嫌疑人,综合各类信息,结合毒资流向、物流信息等确定犯罪嫌疑人。

4.大力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注重线索移送、信息互通、职能配合,提升新型毒品执法司法办案信息的共享和处理能力,尤其关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电子烟涉毒化、涉罪化问题,建立完善医疗卫生、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治理闭环和打击合力。

(二)区分风险差别施策矫治不同程度的吸食者

青少年禁毒的难点,并非单维打击涉毒犯罪行为,而是挽救涉毒青少年群体,促进青少年群体的再社会化和防止再犯罪化。具体到新型毒品,不仅要解决成瘾依赖性强等新问题,还要面临家校关系长期脱离、社会状态极易重启等复杂状况,更须警惕复吸“旋转门”及“社会抛弃”等现象的发生。从以往执法司法实践看,个别化处遇制度和精准化干预方式是青少年戒毒的有效路径,也是未成年人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以美国未成年人毒品法庭为借鉴,它的运行模式已将司法系统案件处理过程整合融入酒精和其他药物治疗服务,采取更多非控辩、互动式的庭审模式,制定毒品法庭方案并尽早确定符合条件的参与者,引入频繁而又随机的测试环节,开展跨学科教育和培训工作,运用“因人而异”“因时而新”的方案手段,以此提升未成年人戒毒工作的有效性。[9]确立更为鲜明的戒毒矫治导向,贯通执法司法与社会治理的领域环节,突出及时干预、分类处置、科学戒毒,成为实现新型毒品矫治之关键。应综合考量吸食新型毒品青少年的个体差异,根据认罪态度、性格特征、家校情况、社会关系、日常表现、心理状态及涉毒原因、程度等要素,综合评判其社会危险性和毒品成瘾性,可划定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类等级,并结合形势和条件变化进行动态调整。[10]

1.重大风险等级:积极干预模式。一般适用于案发后至判决或行政处罚前,其目的在于重点稳控、引导高危涉毒青少年。对于认罪态度差、家校关系紧张、社会关系复杂、性格暴躁或攻击性强等具有人身危险性,或新型毒品成瘾性强的涉毒青少年群体,采取与之相当的刑事或行政强制性手段,时刻保持必要的干预警惕,防止再犯罪再涉毒,主要任务是促进认罪认罚、开展生理脱毒,引导其与新型毒品易染环境相脱离,如在取保候审时设置禁止接触特定人员、场所,诉讼前置引入戒毒治疗和转化等。

2.较大风险等级:全面监管模式。这类等级模式的适用阶段与重大风险等级较为一致,其目的在于巩固工作成效、提防毒品回潮。针对的是认罪态度较好、家校容纳度高、社会关系相对单纯、日常表现良好等较低人身危险性,且基本完成生理脱毒的涉案青少年群体。这类群体需要全面监管日常生活动态,采取较高频次的不定期抽查评估,协商设置必要的禁止行为,并将其表现作为出具行政或刑事处罚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最大限度遏制新型毒品犯罪倾向。

3.一般风险等级:定期观测模式。针对案发时被诱骗误食、极少次吸食新型毒品等尚未表现出成瘾状态的青少年,或在采取监测模式后未发现异常情形、符合考察条件要求的,可从不定期抽查转为定期报告的观测模式。其工作重心也从防止再犯罪化向促进再社会化转变。这一阶段,可坚持政策托底、城乡统筹、社会参与、全面保护、有效必要等原则,调动医院、社区、学校、家庭、志愿服务组织以及戒烟协会、心理协会、戒毒机构等一切社会力量,围绕新型毒品及涉毒青少年特征,研究制定运动康复、同伴康复等治疗方案,依托现有戒烟戒毒体制机制,探索网上观测模式,提供集康复、戒瘾、临时救助、跟踪帮教为一体的闭环服务。

4.低风险等级:巩固保留模式。经过一定时期的稳定观测后,可进一步调低风险等级,解除各项监管措施,转为间隔时间更长的回访跟踪方式。这种模式为涉毒青少年提供兜底性的公益综合服务,着重解决社会富贵过程中障碍与困惑,采取心理咨询、戒毒效果巩固、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拓宽复归渠道,提升社会关爱品质。同时,通过回访统计分析,也能提升新型毒品防治的专业性,加速推进新型毒品成瘾或戒毒问题研究,有效支持社区、学校、企业等建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或开展毒品干预工作,及时调整新型毒品的治理策略与方式。

(三)有效开展全员预防

面对青少年新型毒品滥用这一严峻挑战,深刻反思当前青少年禁毒效果和运行机制,从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出发,针对新型毒品的隐蔽性、引诱性、多样性等特质,嵌入“留守儿童”“失管儿童”“问题儿童”治理方案,着力构建青少年新型毒品大预防体系。

1.家庭预防。家庭对于青少年成长具备首要的保护责任和独特的预防功能,是个体健康性格塑造的关键方面。上述典型案例亦可反映出,大部分青少年的涉毒诱因,与家庭教育缺失、家庭环境混乱、家庭矛盾激化等密切相关。一方面,开展家庭预防教育。发挥家长示范作用,加强家庭成员间的沟通和信任,提升正确用药、服用保健品等规范性,着重教育提高青少年复杂社会活动识别毒品、抵御同伴压力拒绝抽烟酗酒、与反社会同伴关系疏远、改进解决问题方式等应对能力。[11]另一方面,支持家庭责任履行。基于“国家亲权”理论,政府及相关单位应当为家庭教育创造有利的条件,科学引导并对监护权作必要的限制或剥夺,应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指导父母正确的教育关爱,打击家庭暴力、剥夺教育权等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关注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等现实问题,强化青少年群体对家庭的归属感、认同感,避免自我逃避“断线”式涉毒。

2.校园预防。一是注重源头预防。减少青少年涉毒诱发要素,推行促进青少年发展的校园综合评价机制,杜绝以单一的“分数英雄论”,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探索学生危机干预与心理疏导处置路径,锻炼并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不断提升青少年易染人群对麻醉和精神药品滥用的抵御能力,及时纠偏麻醉和精神药品、电子烟不成瘾、能缓压提神等错误观念。二是加强禁毒教育。提高禁毒教育在校园安全教育中的占比,根据学龄特点编写相应教程并推广应用,加快建设以新型毒品认知为主要内容的通识课程,夯实禁毒基础性教育,更新青少年新型毒品预防教育理念,丰富教育资源库,打造多元化的专业师资团队。[12]在方式方法上,打破侧重毒品危害的灌输式传统教育导向,加入毒品识别、危机预案、涉毒处置等内容,不断增强毒品认知课程的互动性、体验性和场景化。三是丰富普及方式。积极应对新型毒品发展变化迅猛态势,运用网络公开课、现场教学、知乎答疑、短视频等实践性、普及性较强的教育方式,举办短视频大赛、禁毒脱口秀等青少年喜爱的文娱活动,持续扩大青少年群体中的禁毒普及力、影响力。同时,应建立涵盖学校、家庭、执法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在内的新型毒品认知资源库或信息共享平台,在新型毒品信息反馈、涉毒案(事)件处理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切实保障校园预防的及时有效。

3.社会预防。一是加强对毒品易发传统场所的防控。建立新型毒品犯罪警情动态区域图,重点监管涉“迷药”性侵、毒品贩吸等行为的娱乐场所以及“诈赌”犯罪的赌博场所,注重对场所提供食物、饮品的抽样监测,业务推销人员的涉毒风险排查,并监管是否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等规定。二是加强对毒品“搭载”新业态的预防。新业态一般存在行业属性、规范、监管等方面的漏洞或空白,在青少年群体中又极具广泛而又迅速的普及力和影响力。结合涉毒青少年兴趣爱好,需要适度扩张至纹身店、音乐室等新场所,并在音乐节、演唱会、脱口秀等特定活动中开展禁毒巡查等。特别是近年来,点播影院、电竞酒店、盲盒市场和密室剧本杀等新业态中存在不小监管盲区和治理难点,同时也具有较高的涉毒风险。①参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兴业态治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发布厅,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302/t20230225_603807.shtml#2,2023 年2 月26 日访问。一些点播影院无需未成年人身份验证、包间高度私密,电竞酒店以“住宿+上网”模式运营,已成为一种变相的住宿服务,并存在他人代开房、一人开房多人上网等乱象,部分场所还违规提供烟酒,未成年人遭受毒品及其衍生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隐患突出。应高度警惕新型毒品向其渗透,在规定不明的情况下,可采取参照类似行业的管理预案,根据青少年人身心特点及时跟进保护措施,并注重对传导青少年群体涉毒等不良文化思想的内容实质性审查,全方位推进新业态治理。三是加强对涉毒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关注科研、医药、工业活动中的合法现实需求,及时在非药用目录和药用目录之间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做好例外性排除工作。注重及时发布管控动态的公告、宣传,确保科研、生产、经营活动合法有序进行。压实物流寄递企业、网约车经营公司等相关公司的禁毒责任,引入毒品检测环节,完善行业运作规范。在快递物流方面,应当督促实名有效信息寄送、收件验视等规定严格执行,积极开展收发件业务员的毒品识别培训工作,明确快递在收件后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毒品检测方可寄出。对于“闪送”等限时服务,可考虑在城区内设立各快递公司共用检测点,或开发手持简易检测仪器等。在网约车寄送方面,应当引入快递寄送的相关规定,在客户协议中加入单送货物的强制检测等规定,提升网约车、顺风车司机识毒、辨毒能力。在网络雇佣服务方面,“跑腿”等网络雇佣服务参照执行,施行网络实名雇佣、物品定点检测等。同时,建立运输环节涉毒平台预警和报告激励机制,重点排查针对短时间内同一收发方、同一账号频繁使用快递柜、长期迟滞领取、经常同城送件或打车送件等类似“异常订单”“异常包裹”“异常出行”,鼓励提升从业人员对新型毒品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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