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海防
摘要目前电信行业服务中存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市场行为,我国电信行业现行法律法规对此行为给予了规制,但效果值得深思。为更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提出实施《电信法》、遵守《反垄断法》、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八个方面规范电信行业服务缺陷行为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电信行业服务缺陷消费者权益法律规范
中图分类号:F6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255-02
一、电信行业服务行为的问题现状
电信运营业是我国信息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现代服务业。2008年5月24日,《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正式宣布我国六大电信运营商整合为三家,截止到2008年4月的统计资料表明我国的电信用户已经超过9.5亿户,电信企业面对如此巨大用户群体的信息服务重任,电信服务质量成为提升竞争力的关键。现如今电信服务市场竞争规则和政府管制方面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已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着广大电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电信服务合同不规范问题
长期以来,规范电信经营者与用户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业务受理单、业务变更登记单等书面文件,被统称为“电信服务合同”,但其实质属于电信服务格式条款,是提供服务和协调用户争议的重要依据①,这些服务合同对于规范经营者行为、明确消费者有关权益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但电信服务合同的格式条款是由电信业务经营者预先拟订……
法制与社会 2009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