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现实主义小说之概念与特征初探

2009-12-02 10:20陈彦旭
文学与艺术 2009年9期
关键词:特征概念道德

陈彦旭

【摘要】当美国后现代主义已日式渐微,风光不再,当众多文学理论家与批评家高声合唱后现代主义的挽歌时,我们不由得开始期盼下一个文学思潮的出现,它会呈现给我们什么样的景观。新现实主义或者就是我们寻求的答案。本文将简明扼要地论述国内外对这一文学思潮的研究和看法,并提出对道德意识的强化是其最重要的特征。

【关键词】新现实主义小说;概念; 特征; 道德

在文学理论的版图疆域里,永远在进行着一场没有硝烟的混战。为了争夺话语霸权,实现自身的经典化,各种文学流派与思潮粉墨登场,拼斗厮杀。在其中,新面孔层出不穷,且身手不俗。在这些后起之秀中,有的独立门户,另起炉灶,自成一派功夫;有的则念旧情节甚重,对传统既有反叛,也有继承,并往往以“后”(如后结构、后现代,后殖民等)或“新”(如新历史主义、新批评等)为己冠名。“新现实主义”就是近年在“新”这一阵营内杀出的一匹黑马,闯进了国内外学者们的研究视域。从国内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姜涛教授与山东大学的郭继德教授曾对这一主题进行过相应的研究并发表过论文。

作为研究西方文学的中国学者,我们可以对西方既定的文学流派或文学思潮做出自己独特的阐释与理解,但定义该流派或思潮的权力是一直牢牢把握在西方学者手中的。因此,当“新现实主义”这一崭新的名词进入到我们的视野当中时,我们首先要问,它最初出现在何处?是由谁来定义的?出现的背景是什么? 为了回答以上的这些问题,笔者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结果如下:1. 该词在美国最初是以政治词汇的身份进入人们的视野的,首次出现在肯尼思?沃尔兹于1979年出版的《国际政治理论》,指的是传统主义学派和科学行为主义学派在方法论上的互相渗透、取长补短、融合为一。目前在美国有关“新现实主义”研究的绝大多数学术论文与书籍均取其政治含义,而关于文学意义上的“新现实主义”研究成果并不多。 2. “当代美国小说新现实主义视域下的创作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2,在正式的文学出版物中,该词汇首次亮相于Kristiaan Versluys 所主编的Neo-Realism in Contemporary American Fiction——Postmodern Studies 5. 在书中,编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后现代派的文学研究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但是,人们常常忽略紧随后现代派小说之后有着一股强大的新现实主义潮流……通常认为,二十世纪的文学史与艺术史可以勾勒为浓重的两笔,既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这种说法过于简略,并带有一定的误导性质,因为它忽略了其中亘久不变、汹涌澎湃的现实主义力量。”3

而,在王守仁教授所其主编的四卷本美国文学史中,他也明确地指出“70年代以来,有一部作家在坚持现实主义基本原则的同时,吸收、借鉴、消化实验主义小说的创作思想和方法手段,赢得了‘新现实主义小说家的称号。4

然而,“亘久不变”也好,“汹涌澎湃”也罢,无论Kristiaan Versluys先生怎样为“新现实主义”摇旗呐喊,加油助威,无可回避的一个尴尬事实是,西方文学界的多数学者似乎对这一新生事物并不十分买账。自其诞生之日算起,至今已经过了30余年的光景,而这个文学界的新生儿却没有“三十而立”,总是孤单落寞地畏缩在被人遗忘的角落,鲜有人关注。笔者曾向美国富布赖特学者Charles Peek请教过“新现实主义”的相关问题,而对方则遗憾地表示从来没有听过这个名词。

那么,这是不是说20世纪的文学批评领域没有任何现实主义思潮回归的迹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事实上,这一时期的文学批评力量可以分为对峙的两个阵营,一方是大力倡导文学本体论、试图割裂文学与现实关系的新批评、结构主义、解构主义、形式主义等;另一方以西方马克思主义、新历史主义、女性主义等为代表,主张重视文本与政治、历史、性别与社会现实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明显隶属于后一阵营的“新现实主义”为何没有得到与其盟友同等的关注和青睐呢?

笔者以为,正如每一个成功的革命党派必然有着自己明确的执政纲领,一个力图革新的文学流派也必须旗帜鲜明地向世人彰显自己独特的原则与思想,才可能使人信服从而进一步超越甚至颠覆之前的对手。如浪漫主义思潮经过数百年的风风雨雨,仍能屹立不倒,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这与华兹华斯于1800年在 《抒情歌谣集》第二版的序言中所提出并确立的浪漫主义新诗的艺术原则不无关系。相比之下,所谓“新现实主义”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它最初的提出者并没有为其确立一定的原则与纲领,点明其精神与价值内核,而只是概括地将在新的语境与历史环境下出现的、吸取了一定的后现代派实验手法、再度关注现实、反映现实的文学创作趋势与现象称为“新现实主义”。

以上这一说法不仅笼统,而且有些肤浅,因而需要我们对它进行更深层面上、更广范围内的定义、诠释、补充、界定与挖掘,并在这一过程中从不同的角度入手,不断扩大、丰富、完善它的内涵,最终助它确立一定的艺术、思想与美学的原则。显然,这是一个注定规模浩大、费时长久的工程。然而,面对着日渐式微,风光不再的后现代主义,随着那些光怪陆离,难以捉摸、不知所云的后现代派小说已渐成明日黄花,而那些语言平易朴实、内容针砭时弊的小说开始愈来愈多地受到人们的重视与欢迎时,我们有理由相信,继后现代之后,在这风云变幻的文学版图上将会凸现出新现实主义文学的一片领地。

可喜的是,最近国内外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并承认这一文学现象的存在,如勃拉特勃雷教授在其著作《当代美国小说》中指出,“80年代里美国小说的精神确实已经改变,原来后现代派作家像迦第斯和科佛都发表了很重要的长篇小说——迦第斯的《木匠的峨特》,科佛的《基拉特一伙》,这些是更接近于现实主义模式写的。”5另外,埃默里?埃略特教授主编的《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也首次提及了“新现实主义”这一名词,书中指出:“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作家们所生活的世界大大地不同于产生了……后现代主义的60年代的世界。在我们的小说中,最近的若干趋势有的可以看作是后现代主义特征的延续(像荒诞与现实主义、诗与散文以及批评与小说创作的交融),另一方面又有对这些特征的反拨(像所谓新现实主义小说的引人注目的兴起)。”6

笔者认为,在多部“美国新现实主义小说”中都蕴藏着一股强大的道德回归与重建意识,体现出了新现实主义小说家悲天悯人的情怀、直面现实的勇气、对秩序的渴望和对人性的充分乐观与自信。这一点与后现代主义无休无止的文本无意义、解构、碎片、道德漠视与缺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事实上,关注现实,注重文学的教化功能与“疗伤”功能,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作家愿意并勇于担当自己的社会责任的高尚道德表现,而这一道德意识又会潜移默化地融汇于文本之中,从而在读者心中也唤起对道德的向往与憧憬。这也成了新现实主义与后现代派主 义最重要的区别。

【参考文献】

[1]本论文为东北师范大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美国新现实主义小说中道德意识研究”之系列成果。

[2]姜涛, “当代美国小说的新现实主义视域”[J],当代外国文学,2007年第四期。

[3]引号内为笔者译文。引自Neo-Realism in Contemporary American Fiction, Postmodern Studies 5, Edited by Kristiaan Versluys, GA: Rodopi, 1992。

[4]王守仁,《新编美国文学史》,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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