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规制成本收益分析研究述评

2010-08-15 00:44
泰山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规制厂商收益

李 丽

(安徽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安徽马鞍山 243000)

食品安全规制成本收益分析研究述评

李 丽

(安徽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安徽马鞍山 243000)

本文对食品安全规制的成本收益研究进展进行了介绍,主要包括食品安全规制成本收益的确定、食品安全规制成本的估计、食品安全收益的衡量,并对现有文献的不足进行了简要评价和分析。

食品安全规制;成本收益分析;遵从成本;支付意愿

食品安全规制是社会性规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消费者消费相对安全的食品、降低由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公共风险。但是食品安全规制目标的实现需要以一定的成本为代价。基于对食品安全规制的高经济成本的反思,学术界越来越注重对食品安全规制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以更好地评价食品安全规制的效率和效果,反思食品安全规制中的某些失误,为规制政策的设计和实施提供理论依据。

一、食品安全规制成本收益的确定

1.食品安全规制的收益

各经济主体都能从食品安全规制中得到或多或少的收益。由于食品安全规制可以将一部分被微生物病原体污染过的食品挡在市场之外,所以消费者是食品安全规制的最直接受益人。消费者所获得的收益在于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的降低(Antel,1999;Donato et al.,2004;B ruce et al.,2009)。

食品生产者从食品安全规制中获得收益主要包括产品不合格所产生的损失;因出售安全性更高的产品而得到的更高收入;食品安全规制促进生产效率提高而产生的额外收益,主要是产品加工设计过程的改进、生产过程中组织运作效率的提高、产品货架寿命延长、进入新市场的可能性和保留老顾客等带来的额外收益(Spencer,2000;Donato etal.,2004)。不过,也有学者(B ruce etal., 2009)不同意厂商从食品安全规制中获益这一观点,他们认为厂商获益的观点基于规制能促进市场机制更有效发挥作用这样一种认识,而在他们看来,由于通常情况下食品安全规制是逐步实施的,不管有没有新的规制措施,市场机制都会发挥作用,所以规制收益不应包括厂商从中获得的收益。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食品安全规制能够实现社会公共安全、节约由食源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Donato et al., 2004)。所以,食品安全规制的社会收益包括社会看护费用、医疗费用、药物费用的减少以及避免的因患食源性疾病而不能工作所产生的损失等(B ruce etal.,2009)。

2.食品安全规制的成本

任何一项食品安全规制措施的实施都需要社会各界承受一定的代价。食品安全规制成本包括食品生产者的遵从成本、规制者的行政成本以及社会福利净损失(A n tel,1999;B ruce e t a l.,2009)。遵从成本是指食品生产者为了满足安全规制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更为严格的控制、监督、管理所付出的代价以及重新组织生产的成本,包括信息披露成本、新设备的购买和维护成本、生产过程改变的代价、员工培训等直接成本和由于满足食品安全规制条件而不得不放弃某些业务所导致的间接成本等;行政成本是指为了实施食品安全规制,必须建立相关制度、机构以及维持其正常运作所需要投入的资源,即行政管理和监督的成本。规制体系越复杂、规制机构的规模越大,食品安全规制的行政成本越高。社会福利损失是指生产和提供更安全食品所付出的较高代价转化为高价格所带来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减少,不过学术界很少估算这一损失。

如果遵从成本足够高以至于影响食品价格,则对食品安全规制成本的分析还需要考虑对市场均衡的影响,即资源转移的社会成本。资源转移的成本指由于食品安全规制的实施,某些资源转向其他市场,或由于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规制要求而导致公司倒闭等方面的成本(A n tel,1999)。

二、食品安全规制成本的估计

对食品安全规制的成本进行全面估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针对食品生产厂商、消费者、规制机构这些主体的成本和收益分别采用不同的实证分析方法估算。不过,已有的研究大多只在厂商或产业层面衡量食品安全规制成本,所运用的方法主要有会计法、经济工程法以及经济计量法等。

1.利用会计法估计规制成本。会计法不需要估计成本函数的各个参数,只是在一个静态框架内估计食品生产者因遵从食品安全规制而发生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具体而言,该方法确定一项新的食品安全规制措施对不同生产环节将产生何种影响,如购买新设备的资本支出、设备维护保养费用以及为达到规制要求进行的专家投入(检测和监督的技术人员),将这些成本进行加总即得到厂商的遵从成本。因其简单、直接、易于理解,会计法被广泛应用于政府部门评价食品安全规制对食品产业成本的影响。例如1996年,美国在肉类产业中引进HACCP认证规则,食品安全检验局应用该方法估计新的规制对肉类产业成本的影响。不过,这种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厂商有高估遵从成本的动机,而能从一项新规制措施中获利的规制机构则倾向于低估该成本;要确定厂商为遵从规制而投入的所有要素及其利用水平也是很困难的一件事(B ruce et al.,2009)。

2.利用经济工程法估计成本。该方法需要将详细的工程数据和投入成本数据结合起来构建生产过程的数量模型,然后利用该模型推导出含参数的成本函数。这种方法需要研究每一个厂商的具体情况,如果所研究行业的厂商之间差异很大,则研究规制成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詹森和尤奈沃(Jensen and Unnevehr,1999)利用经济工程法估计了肉类生产企业执行HACCP规制前后成本的变化,研究结果表明实行食品安全规制以后,猪肉的安全水平确实得到了提高,但同时生产成本也有所增加,每磅猪肉的生产成本增加46美分。

3.利用经济计量法估计成本。这种方法依赖于规制实施后实际发生的成本数据,适用于事后的分析和监测。在估计食品安全规制成本的研究中,经济计量法的应用最为普遍。克雷茵和伯瑞斯特(K lein and B rester,1997)强调食品安全规制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成本结构的影响。他们认为,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针对肉类生产企业规定的零容忍指令这一规制措施对企业生产效率具有潜在的负面影响。他们对一个大型牛肉包装企业的成本函数进行估算,研究结果表明该企业服从食品安全规制措施以后,生产成本比之前增加了大约7%。克雷茵和伯瑞斯特指出,上述研究结果并不意味着美国联邦食品安全法规应予取消,因为分析中忽略了食品安全规制的效果,以及由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心增加所带来的潜在好处。该研究的意义在于强调食品安全规制对社会而言是需要付出成本的,所以在实施某项食品安全规制措施时,需要详细估算其成本和收益。

安托(John M.An tle,2000)在对竞争性产业生产质量差异产品模型与质量调整成本函数进行综合的基础上展开深入研究,发展了竞争条件下质量调整成本函数,构建了肉类企业的成本函数理论模型和计量经济模型,应用美国牛肉、猪肉和家禽企业的普查数据估计了食品安全规制对这些产业的影响,旨在检验“产品安全不影响生产的可变成本”这一零假设,实证分析拒绝了该假设。然后他进一步应用该成本函数估计了美国农业部实施的食品安全规制可能产生的成本。他对成本函数的估计表明,如果规制的有效程度为20%,则规制对肉类生产企业可变成本的影响为5亿-50亿美元,而这些成本只代表了食品安全规制对肉类生产企业(在规制所涵盖的产业中占很小比例)运作效率的影响。显然,食品安全规制并不是免费的午餐。

4.利用其他方法分析规制成本。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利用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得的数据资料,讨论食品生产者承担的食品安全规制成本问题。迈克尔和斯潘瑟(M ichael and Spencer,1997)对英国食品和饮料生产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得到企业遵从食品安全规制成本的信息,指出遵从成本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包括管理成本的增加、企业资本投资(建筑、设备等)、质量控制成本等等。西蒙斯等人(Semos et al.,2007)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希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的总体情况及其对所承担规制成本的看法。调查分析的结果显示,食品生产企业承担的主要规制成本是产品检测成本、员工培训费用、新设备投资,而且不同企业所承受的规制成本有很大差异。不过这些学者的研究并没有对规制成本的大小进行估算。

国内学者在估计食品安全规制成本方面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如姜励卿(2008)通过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的问卷调查,粗略地了解了企业实施HACCP的软件成本构成(管理及相关费用、培训费用、人才引进费和检测技术的引进或研究费用)、硬件成本构成(现有生产技术的改造费、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费用、检测设备的购买维护费用)。

三、食品安全规制收益的估计

食品安全规制的主要目标在于保障公众健康,降低食源性疾病风险和与疾病联系的治疗成本,因此规制收益的重要方面是消费者个人的健康收益和公共健康、公共安全方面的收益。也有学者单纯从厂商层面分析了食品安全规制收益。

1.用支付意愿法(w illingness to pay,W TP)估计私人收益。该方法是通过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改善所愿意支付的资金,来度量消费者为降低食源性疾病患病率和死亡率的一种方法。降低患病风险的支付意愿主要由4个基本因素构成:治病的成本、因病不能工作而放弃的收入、预防疾病的成本和疾病产生的负效用4个基本组成(Antel,1999)。近年来,国外对食品安全支付意愿的研究大多使用假想价值评估法。该方法对尚无法进行市场交易的某种商品,向消费者进行情景描述,引导消费者表达获取该产品的支付意愿,通常是通过对食品污染的各种不同风险水平的选择,来衡量改进食品安全水平带来的消费者收益。布兹稗等人(Buzby et al,1995)采用支付意愿法获得了美国消费者对葡萄安全水平提高的支付意愿,葡萄的安全水平以最终产品中农药残留的减少为衡量指标。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消费者愿意为低农药残留的葡萄支付更高的价格,该价格比一般葡萄价格高38%-138%。伯克莱提和牟柔(BoccalettiandMoro,2000)利用1999年在意大利开展的一项消费者调查所获数据,估计了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支付意愿。研究结果表明,消费者支付意愿取决于收入水平和所掌握的信息。当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信息时,为了从更为安全的食品中获益,他们愿意以比较高的价格水平购买食品。

2.利用疾病成本法(costof illness,CO I)估算公共收益。该方法的估计基于食源性疾病的年度病例数和死亡人数,其核心思想是度量与疾病和人力资本有关的成本,包括直接医疗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医疗成本主要包括医药费用、门诊费用、住院费用等。间接费用则包括由于食品风险引发的生产能力损失、工资收入损失和其他特殊的疾病成本,如家庭看护成本等(刘霞、郑风田, 2007)。克儒迟费尔德等人(Crutchfield et al, 1997)利用疾病成本法对食品安全规制的影响进行估计,认为规制的收益是包括患病成本、生产能力丧失以及失去生命在内的公共收益。根据他们的估计,1995年仅由产生于肉类和家禽的6个微生物病原体导致的食源性疾病,对美国经济造成的影响就达到2亿美元到67亿美元。

疾病成本法还被美国政府部门广泛应用于食品安全规制的收益分析中。食品安全检验局(Food Safety Inspec tion Service,FSIS)通过估算,发现每年规制的潜在收益可达到3.7亿美元。随后由美国农业部的经济研究局开展的一项研究表明,食品安全规制的收益高达每年19.1亿美元(A ntel,2000)。大部分利用CO I方法估计的研究认为,每年美国食源性疾病的成本在50亿到100亿美元之间(Antel,1999)。

3.利用其他方法估计规制收益。瑞根纳和玛邹克敕(Ragona and M azzocchi,2008)认为也可以利用责任成本法量化食品安全责任案件中各方(潜在的)可避免费用,借此测定食品安全规制的收益。这种方法利用陪审团的审判结果和经济补偿估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影响,该影响可以通过适当的食品安全规制阻止其出现,因此可以将其视为食品安全规制的收益。不过责任成本法估算规制收益的重要难题是数据不易获得。

4.对厂商收益的研究。由于目前学术界关于厂商能否从食品安全规制中获得收益还没有形成一致看法,从实证研究角度估算这一收益的文献相对缺乏,已有文献大多是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把握厂商收益的来源。迈克尔和斯潘瑟(M ichael and Spencer,1997)调查了英国食品和饮料生产者对食品安全规制的反应。他们的研究显示,大多数厂商(70.1%的被调查者)认为他们能够从食品安全规制中获得收益,收益来自于生产效率的提高、消费者信心的增强、产品质量的改进、消费者投诉的减少、企业形象的提升以及竞争力的提高等。西蒙斯等人(Semos et al.,2007)通过调查得出的结论是,食品生产企业从食品安全规制中获得的收益源自于市场范围的扩大,即在维持原有顾客群的基础上吸引新顾客;产品的改进,即产品中微生物的减少、保质期的延长、产品损耗的降低等。

四、简评

综上所述,政府部门、学术界比较注重对食品安全规制的成本和收益进行估计,不断发展和创新实证研究,这对于改进食品安全规制有重要意义,但现有研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估计食品安全规制成本和收益的一些具体方法存在缺陷。如疾病成本估算法遇到的一个问题是利用统计意义上生命的价值来衡量死亡风险。而估计个人死亡风险的价值有多种方法,如估计放弃收入的贴现值、比较不同风向的职业之间工资的差异等,不同的估计方法得出的生命价值差异比较大,从不到100万美元到数千万美元不等(Cru tchfield etal.,1997)。而且,研究者并非总能获得急性食源性疾病的相关数据资料,而慢性食源性疾病并发症的相关成本更是难以获得,生产力损失和其他间接成本也很难量化。此外,利用疾病成本法估计的数值通常低估了社会所承受的实际成本,因为该方法并没有考虑患者疾病疼痛、失去的闲暇时间价值、法律诉讼费用社会成本(Ragona andM azzocchi,2008)。

消费者支付意愿方面的研究针对不同食品(蔬菜、葡萄、肉类)的不同风险衡量消费者支付意愿,得出的结果差异很大,不具有普遍性。有些研究者试图利用社会经济变量(收入、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解释估计值的差异,也有研究从地区差异解释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差别。因此,今后我们在研究食品安全规制成本收益的过程中,需要将工作做得更加细致,针对具体的某类食品的安全规制,测算其成本收益。

2.目前关于食品安全规制成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层面或产业层面的遵从成本以及生产效率损失的成本,而对社会福利净损失这部分成本的研究相对缺失。在企业层面的研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大多研究只是对规制前后的成本变化情况进行比较,分析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厂商调整过程的动态性。现实中,厂商在执行政府的食品安全规制政策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学习如何更有效地采用新的质量控制方法,学习效应对执行成本有重要影响。那些没有包括厂商学习效应的模型,可能高估规制对厂商成本的影响。今后的研究可以在此方面有所进展。

3.对食品安全规制的成本收益评估建立在不确定性的基础上。原因在于学者们无法列出规制带来的所有的成本和收益,而且很多成本和收益的确无法量化,因此现有的评估结果是对成本和收益的一种大体估算而已。

尽管如此,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为提高食品安全规制的有效性提供了一个思考问题的角度和途径(吕志轩,2009)。在某项食品安全规制方案实施之前对其成本收益进行预测,有助于分析该规制方案是否可行。而对一项已经实施的食品安全规制措施的成本收益进行评估,可以指导规制机构降低不必要的成本,进而以较低的规制成本实现既定的规制目标,形成更为合理有效的食品安全规制。例如,在成本—收益的衡量下,1996年《食品质量保护法》废除了早先著名的关于食品添加剂的零风险标准“迪兰尼条款”,代之以较低但更为可行的“合理的无伤害确定性”安全标准;同年修正的《安全饮用水法》则授权环保局在规制带来的收益不抵成本时有权对有关措施进行调整(周卫,2009)。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安全规制效果,对规制措施进行成本收益估算是研究的一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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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闵 军)

A Review on Cost-benefit Ana lysis of Food Safety Regu la tion

L IL i
(Econom ic Co llege,Anhui IndustrialUniversity,M a Anshan,Anhui,243000,China)

W e recomm end and review the literatu re of cost-benefit analysisof food safety regu lation in this paper.The top ics inc lude iden tification of costsand benefitsof food safety regu lation,m easuring the benefits and calcu lation of the costs.Finallywe put fo rward som e op inions for the study of cost-benefitanalysis of food safety regu lation.

Food safety regu lation;Cost-benefitana lysis;Comp liance costs;W illingness to pay

F719.3

A

1672-2590(2010)04-0107-05

2010-04-2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08JC790003);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2009sk167zd)

李 丽(1975-),女,河北唐山人,安徽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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