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旅游对民间文化的负面影响

2010-08-15 00:44姜建春
泰山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民俗旅游民间文化旅游者

姜建春

(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山东济南 250011)

民俗旅游对民间文化的负面影响

姜建春

(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山东济南 250011)

民俗旅游是在丰厚的民间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旅游形式,本应有利于民间文化的传承,但在不少地方,旅游开发却使民间文化受到了伤害,导致民族风情徒具形式、手工艺品艺术价值降低、文化的多样性渐趋丧失。其主要原因,乃是开发者和旅游者的功利主义。为此,应强调民俗旅游对文化保护的责任,在发挥其经济功能的同时,不忘其对文化传承的意义。

民俗旅游;民间文化;功利主义

民俗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间得到了迅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地方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民俗旅游也给支撑其发展的文化资源带来了渐趋严重的伤害。笔者认为,正视和解决这一问题,不仅对我国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而且对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都将大有裨益。

一、现状:民俗旅游对民间文化的伤害

民俗旅游是借助于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发展起来的旅游形式。我们知道,民间文化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地理环境下形成的文化,它与特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相协调,成为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由于历史文明进程缓慢,少数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大多比较特殊,与外界交往较少,各民族自身典型而独特的文化得以保存下来。而当现代化的脚步匆匆而至、对外开放程度较高的旅游业发展起来之后,这种自然的封闭状态便很快被打破,外部世界的多元文化不可阻挡地长驱直入,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同时也对其文化生态带来极大的威胁。[1]

具体而言,民俗旅游对民族文化的伤害目前主要表现如下:

(一)买椟还珠,使民族风情徒具形式,丢失了宝贵的内核

民俗文化村的建设一直被认为是一个理想的创意。游客们不必跋山涉水,不必长途劳顿,便可在某一大城市的民俗文化村里欣赏到民族乐舞,观赏到民俗活动。人们没有想到或不愿意想到的是,这些本应到少数民族聚居区才能获得的东西,一旦搬到城市里来,搬到舞台之上,便与原汁原味的东西有了相当大的距离。出于表演的需要,出于时间的限制,内容有的被删减,形式有的被改变,只要游客需要,只要有旅游团队上门,他们就能日复一日、场复一场地将这些变异了的乐舞表演下去。

少数民族的真实生活是怎样的?他们的日常习俗、宗教信仰又是怎样一种状态?许多旅游者来到云南、贵州的少数民族村寨,企图对此进行一次真实的体验,可类似民俗村的表演在少数民族地区竟也是如此。本来,传统的民间习俗和庆典活动都是在传统特定的时间、传统特定的地点,按照传统规定的内容和方式举行的。但现在,这些规矩都被打破了,为了接待旅游者,随时随地都会被搬上舞台。比如按古规,苗族的芦笙在每年春种秋收这一段农忙日子里是不能吹奏的,可在贵州雷山县的苗族村寨郎德,倘若来了旅游团队,不论什么季节,只要付上300元左右的人民币,就可以观赏到全套表演。而平坝县天龙镇的地戏,则成了常设戏班,只要有游客付费,随到随演,每场的演出时间也从数小时缩短为半小时。[2]显然,这些活动缺乏自然朴素的真情,已将民族习俗从精神层面转换成功利层面。

在作为旁观者的游客眼中,旅游地的节日习俗和民间礼仪是为了商业目的而展示出来的,节日的意义也在故意的安排中改变了,甚至消失了。一些旅游景点为了招徕顾客,推出了像祭祀表演一类的旅游项目,并故意突出仪式中最排场的一面。但由于毕竟不是真正的祭祀,于是这其中充满了虚假和做作,充满了舞台化痕迹,使仪式的内容失去了神圣性。比如,许多民俗和宗教礼仪变成旅游观赏的内容,甚至被不少旅游者当场摄录,不仅妨碍了仪式的进行,更使圣物受到亵渎,使虔诚严肃的宗教仪式世俗化。[3]显然,当一种民俗生活离开其生存的土壤,被抛置于戏剧化、仪式化的场景之中,可以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重复再现而转变为装饰性的表演时,其原始的意义和价值便所剩无几了,它所保留下来的只是一种形式和外壳,而本应承载的原有意义则被大大淡化。事实上,文化的大树,总是在民间的土壤里埋藏着根系,维系着生命的古老基因。离开了特定的空间环境,离开了特定的时间节令,无疑就割断了连接文化这个婴儿与社会历史和地理环境这个母体间的脐带,得到的注定是僵死的东西。[4]这样的民俗旅游,就像《戏说××》一类的电视剧一样,只能被当作一种消遣和娱乐,而难以从里面找寻真实的文化。

另一方面,旅游者的旅游行为有时会对民间文化造成不自觉的伤害。云南省文联的孙敏曾举过一个典型的例子。一次,数百游人来到云南中部的一个彝族村寨,参与他们传统的狂欢节。彝族男人们扮成原始荒蛮的样子,迎请火神,为全寨驱除污秽。他们对火神的态度是虔诚的,对远来的游客也是十分热情的,希望客人与他们一道体验与神灵的交流。可是游客们并没有对火神的这份虔敬,他们似乎只是冲着那赤裸的,用树叶、笋壳和野果装饰的身体而来。好客的当地人按传统的规矩,让几百客人在自己世世代代钻木取火的大树下大嚼了一顿,热闹过后客人们满意地走了,可却给村民们留下了难解的困惑:把与神灵间仅存的隐秘公之于众,为什么未能保持住传统的尊严?这对他们淳朴的思维方式是一个不小的打击。显然,由于大量游客的介入,古老的祭祀的目的发生了变化,那些主持祭祀的人成了“表演者”,村民们则成了局外人、旁观者,成了供游客拍照的对象,神圣的宗教仪式变成了廉价的搞笑和逗乐场所。[5]这种游客对民间文化内核的错误解读,又怎能使他们感受到真正的民族文化?

(二)迎合消费需求,手工艺品艺术价值降低,人文气息淡化

民间工艺是民间文化的一种象征,一件典型的工艺品就是一个民族历史与文化的缩影,让人从中窥见一个民族的生存方式、审美观念,以及他们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境况。因此,富有特色的手工艺品,几乎是游客购物中的首选。在大量游客到来之前,手工艺品的生产虽然在传承中也有变异,但那是传承中的自然变异,仍是地域文化或民族艺术的地道的表现形式。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一批又一批游客的涌入,情况就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大量假冒伪劣的工艺品充斥街头。一方面,旅游者远道而来,一般对此难辨真假,因为他们对产生这种工艺品的历史文化背景知之甚少;另一方面,游客们又大多希望买到既廉价又有异族情调的工艺品。而作为手工艺品的生产者,为了使自己的作品能销售出去,就千方百计去迎合、满足游客的这一心理需求,不惜改变传统工艺的风格和形式,改变制作技术、使用材料和应有的质量,同时将一些与传统不协调的东西植入其中,这就改变了原有内含的某些宗教和礼仪的意义。林越英曾指出,到云南的游客,多喜欢购买东巴艺术家和纳西族艺术家制作的当代东巴书画作品,因为东巴文化有“世界上惟一活着的象形文字”和“人类文化史观”的美誉,可旅游市场随之就出现了许多假冒伪劣的作品,游客不知真假地买回了家,无疑损害了东巴文化的声誉。[6]

再以贵州的傩舞面具为例。被称为“中国戏剧活化石”的黔东傩戏,起源于原始宗教中的巫,是一种巫驱鬼逐疫、祀神娱神的仪式。傩戏要戴傩面,这种面具集神、鬼、人于一体,加以夸张、变形,突出气质、性格,在雕刻、绘制中构思诡谲异常、刀法刚劲粗犷、形态生动传神,显示出原始神秘的宗教感染力,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可现在的傩面已今不如昔,为什么呢?因为在以前,傩舞面具的雕刻家是傩舞的信仰中人,他们自知这些东西要用来祭神,与神灵相沟通,个人也是仪式的参与者,所以在制作过程中十分虔诚。做前还先要净手、焚香,带有一种敬畏恐惧的心态,让神赋予自己力量。傩具的使用者、购买者也都怀着一种对制作者的信任,认为用他们制作的傩具,会更好地与神灵相沟通。他们这种对制作者的期待,更感染了制作者,使制作者时刻都怀着神圣的感情,战战兢兢地去做,其作品即使收钱,也要意识到这是祭神的一部分,不敢欺神。所以,这样做出来的作品能呈现出神秘、荒诞和恐惧的艺术境界。现在的情况却不同了,在已经能大批接待旅游者的铜仁、德江等地,为了迎合旅游者追求神奇、时尚的现代审美心理(他们不是用来祭神,而是准备回去挂在墙上欣赏,或者作为独特的礼品送人),也为了卖一个好的价钱。对神的畏惧荡然全无,当初那种神秘、荒诞和令人恐惧的感染力也不复存在。长此以往,这种民间工艺品还有多高的艺术价值?艺术本是人类感情的自然流露,刻意追求都不行,何况现代人连刻意追求的心境都没有了呢!

(三)物质民俗被同化,文化的多样性逐渐丧失

少数民族服饰是吸引游客的一类重要旅游资源,那异彩纷呈的不同民族的服饰记载着各民族文化演进的历史,是物质民俗的一项主要内容。在旅游业开发的初期,原始的文化生态还没有遭到破坏,游客们尚能欣赏到地道的民族传统服饰,可随着一批又一批游人的相继进入,在外来游人时髦服饰的影响下,加之现代文明多渠道的冲击,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最易接受新事物的年轻人,已不再愿意穿着本民族的服饰,传统的民族服饰正逐渐被各式各样的牛仔服、健美裤、夹克衫、西装和高跟鞋取代。有些在旅游点工作的男女青年,只把本民族服饰当作工作服对待,只在上班时穿着,下班后马上换成流行的时髦服饰。

作为同是物质民俗的民居也有同样的命运。本来,由于民族传统和生存环境的差异,各民族的居住习俗千差万别,壮族的干栏,傣家的竹楼,羌族的碉房,蒙古族的帐篷……成为民族地区一道道独特的风景,成为区域文化差异的一种最直观的表现形式。由于旅游开发的影响,与旅游带来的外来文化观念的交流与融合,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传统民居正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砖木结构的平房或钢筋水泥结构的楼房。

在厚厚的一册《中华民族风俗词典》中,各民族的传统节日和礼俗是那样丰富多彩,令人眼花缭乱。然而现在,如果按图索骥地前去搜寻,眼前的事实很可能令人大失所望:纳西族祭天的节日已基本消失,基诺族很有特色的上新房和过年礼、成年仪已不复存在……有人推断,基诺族的传统竹楼可能在10年内消失,服装在20年内消失,语言在50年内消失。民俗旅游好似“文化工业”,正在威胁着文化的丰富个性。

二、根源:伤害来自于民俗旅游的功利主义

笔者认为,是功利性的旅游开发动机造成了对民间文化的伤害。

旅游是经济性的文化活动和文化性的经济活动,旅游开发应当着力于经济与文化的有机统一。但是在实践中,各地的旅游开发却过度地重视了旅游的经济性,忽视和淡化了旅游的文化性。由于旅游者是“上帝”,且普遍拥有求新求异的游览动机,旅游经营者们往往对旅游者持一种迎合的态度,旅游者喜欢什么,他们就提供什么,艺术品、手工艺品甚至某些建筑样式和风格都以游客的趣味为标准,缺乏恰当的引导和可贵的守护精神,结果导致旅游地民间文化真髓的丧失。大规模的旅游活动带来了文化的商业化,功利主义的动机使旅游地的文化纯粹成了商品;文化旅游只停留在浅层面上,导致文化价值的贬低和扭曲。文化养活了旅游,而旅游却污染了文化、损害了文化。用冯骥才先生的话说,文化已变得“旅游化”,而旅游却没有“文化化”。

民俗旅游是近年来普遍看好的一类专题旅游项目,可在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民间原生态文化价值认知肤浅,缺乏文化规划。旅游市场对民间艺术遗产庸俗化,热衷于廉价开发,试图把历史直接兑换为钞票。许多民族村寨的民俗正面临着过度商业化的侵蚀,经济利益的驱动使原本淳朴、自然、独特的古老遗风荡然无存,民俗节庆活动被浓重的商业气息所笼罩和掩盖。有些旅游开发商关注的只是有没有人来参与旅游、能不能盈利,甚至并不在乎提供给旅游者的是不是本民族的东西、是不是有损民族形象,惟利是图,商业动机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开发对旅游经济来说,就像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方式一样,刀耕火种时吃光了一处可以换个地方再吃,可民俗旅游对当地传统价值观的冲击却是毁灭性的。这其中涉及到,我们的旅游开发究竟是只看重市场效益,还是把文化保护作为资源开发的前提?我们究竟是为了赚钱可以让民间文化为旅游开发盲目“献身”,还是顾及文化传承、旅游发展的长远大计去努力保护民间文化?如果我们只是把旅游业当作摇钱树,毫无节制地“利用”民间文化,那我们最终失去的就不仅仅是旅游资源了。

当然,如果作深层的追问,旅游者自身的文化素养也是导致“民间文化表演”盛行的一大原因。旅游的文化真谛,要求旅游者具备心灵感悟的能力,可在现实中,旅游者往往缺少旅游地民间文化的一些基本常识,对于其中的文化内涵也是一知半解或全然无知。许多游客是以游戏的心态来旅游的,对他们来说,“求奇”似乎比“求真”更重要。他们已经习惯从书本上,从文化遗址上,从王朝更迭的历史上来了解民族,还不熟悉如何从民间文化来认识中国,从约定俗成、世代传承的民俗生活来认识中国,认识我们民族的本源。[7]在这里,旅游组织者的正当引导就尤为重要了。

三、回归:民俗旅游对文化传承的责任

(一)实现民俗旅游的经济性与文化性的统一

当前,民俗旅游对民族文化的负面影响,是民俗旅游的经济性与文化性的割裂,是功利主义倾向促使人们只想到让文化为旅游服务而很少去想旅游该为文化做些什么。民俗旅游好似“文化工业”,在威胁着文化的丰富个性,而民族文化个性的丧失反过来又将危害着民俗旅游的持续发展。因此,在指导思想上,应当着力推进和实现民俗旅游的经济性与文化性的统一,切不可因为只顾追逐它的经济功能而损伤了它的文化功能。

民俗旅游与少数民族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可以说,没有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就没有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民俗风情旅游。正是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的异彩纷呈、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满足了旅游者求新求异求美的精神需求,激发了他们前来旅游观光的动机。少数民族文化一旦失去了其传统与特色,旅游资源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民俗旅游对民间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便是从功利的角度看问题,在民俗旅游开发中,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也就等于是保住了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同时,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珍宝。就像生物丧失了多样性会使自然界的全体成员受到伤害一样,文化多样性的丧失,将使积累了千万年的人类文化和精神资源受到威胁。因此,民俗旅游开发应始终强调“以文化为本”,保护文化的多样性,这应该成为我国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在我们按照市场机制重构“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应忠实地反映而不得私自篡改、歪曲和伪造传统文化的原貌;同时,在尊重传统文化原貌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地利用文化的形式,保留文化的内在价值,促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有机整合。

(二)在民俗旅游发展中彰显民族文化

旅游,本是人们在满足了基本的生活所需之后所采取的一种非功利性休闲方式。一方面,旅游产生了文化,古今中外的许多文化,就是某些旅游者在休闲的旅途中创造出来的;另一方面,旅游与文化具有伴生的关系,人类已有的文化现象和文化事物是旅游的对象物或曰旅游的客体,成为旅游业赖以发展的物质和文化基础;再一方面,旅游活动还通过人这个文化载体的流动,对文化起到了传播和扩散作用,促进人类文明的进程。因此,在发展民俗旅游时,应当着力实现民俗旅游与民族文化的共生发展,通过发展民俗旅游保护和彰显民族文化,具体包括:

其一,在迎合旅游需求中整合民族文化。旅游活动首先是经济活动,没有旅游者的到来,旅游开发经营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旅游开发迎合旅游需求本无可厚非。但是,只是迎合,旅游开发难以持续,因为旅游者的需求是多变的,今天能迎合,明天就可能过时了。因此,迎合旅游需求决非简单的、初级的对应,而应当有效地整理、整合民族文化的多方面内涵,形成既切合旅游需求又保持民族文化独特性的旅游开发与经营管理,这既是对旅游需求的最佳迎合,也是对民族文化的有利保护与发展。

其二,在保护民族文化中创造旅游需求。以民族文化自身的独特价值为中心,保持其原生态性与发展演变性,结合现代文化发展的需求,形成民族文化自身的独特吸引力,给予旅游者以完全不同的经历与体验,这本身就能很好地创造旅游需求。这样的旅游,也才有竞争力与持续性;这样的旅游,更是对民族文化独特性与多样性的彰显。

(三)加强对民俗旅游者的引导

民俗旅游对民族文化的负面影响,既有旅游开发者的过错,更有旅游者的不足。加强对旅游者的引导和教育,让他们科学地欣赏和体验民族文化与民俗文化,使他们感受不同文化的真正内涵,这也是旅游者真正的内在要求。各地的民俗旅游开发与经营管理,要把对旅游者的引导纳入重要议程,按照民族文化的内在逻辑去讲述、讲解,使旅游者真正融入其中、乐在其中,而不是现在这样简单地迎合旅游需求,使旅游者飘逸在文化之外。

[1]肖星,李亚兵,侯佩旭.双重生态约束下的旅游开发[J].生态经济,2003,(2).

[2]冯骥才.守望民间[M].北京:西苑出版社,2002.

[3]张国洪.中国文化旅游[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4]谢彦君.基础旅游学[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1999.

[5]孙敏.旅游是一把双刃剑[J].中国国家地理, 2002,(10).

[6]林越英.旅游环境保护概论[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1999.

[7]乔晓光.传承活态文化[N].中国教育报,2002-07-09.

(责任编辑 梅焕钧)

The Nega tive In fluence of Folk-tour on Folk lore

JING Jian-chun
(Teaching Research O ffice of Shandong Privince,Jinan,Shan dong,250011,China)

Fo lk-tour is a new kind of tour style evo lved from rich and generous soil of fo lk lore and is supposed to beneficial to the p ropagation and inherit of fo lk lo re.How ever,in m any regions tou r developm en t dam aged the cu lturewhich leads to the form alization of fo lk scene,the decrease of artistic value of handicraft ornam entand the gradually death of cu lture diversion.Them ain reason is the utilitarianism of developer and tourist.Therefore,the duty of fo lk-touron fo lk lore shou ld be emphasized.W e shou ld no ton ly pay attention to itseconom ic function butalso to itseffecton the inherit and p ropagation of fo lk lo re.

Fo lk-tour;Fo lk lo re;U tilitarianism

F590.7

A

1672-2590(2010)04-0122-05

2010-05-19

姜建春(1960-),男,山东昌邑人,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地理教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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