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地市媒体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意识——从“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看地市媒体责任缺失

2011-06-11 00:52刘金柱
中国地市报人 2011年8期
关键词:瘦肉精舆论监督食品

□刘金柱

(临沂日报报业集团,山东 临沂 276004)

最近的“瘦肉精”和“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一经媒体报出,立即引起轩然大波。人民群众切齿痛恨不法商贩见利忘义,毒害社会的同时,也十分感激媒体的正义之举,慨叹:要没有媒体的监督,人们要不明不白地受害到何时。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监管不力,甚至出于地方利益保护遮遮掩掩的情况下,媒体挺身而出,捉住“毒枭”们的尾巴,让其丑行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使人们群众及时避害,确实功德无量。可有一点,我们不得不思量,为什么做这样大好事的媒体多是中央或全国有影响的大都市媒体,而数量最多的地市级媒体却无大作为呢?

是什么原因导致地市媒体失察的呢?分析起来不外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监督意识不强,或脑子里根本没有食品安全监督这根弦。地市媒体平时也搞一些监督,但多是根据群众举报,对环境上的脏乱差、市民的不文明行为、一般性的商业欺诈等进行监督。没有积极主动地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二是不愿或不敢监督。曝光本地的食品问题,怕得罪企业,更怕惹得当地政府不满。特别是有一定生产规模,在国内有相当市场规模的企业,就更不愿或不敢招惹。这样的企业往往是地方媒体的广告客户,也是地方上的纳税大户。政府保护,媒体袒护,即使有问题,也不去揭发它。结果出了大问题时,只能是异地监督。上海的染色馒头要北京的媒体来揭,河北的三鹿奶粉,要上海的媒体来揭。三是地市级媒体的记者“人微言轻”,得不到相应的安全保护,怕惹麻烦,不敢搞这种监督。地市媒体应该勇敢地担当起食品安全监督的前哨。

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地市媒体搞食品安全监督责无旁贷,理所当然。民以食为天。近年来发生的一连串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巨大的侵害。每一次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都在社会上引起恐慌。人们谈食色变,觉得“什么都不敢吃了”。社会公众对食品监管强烈不满,对不法分子深恶痛绝。已经成为影响公众对政府和社会信任度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温家宝总理今年4月17日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要把加强同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道德文化建设放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要在全社会大力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

温总理的讲话不仅指出了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也强调了媒体的责任。要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媒体责无旁贷。为了捍卫民族的尊严,保护人民的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有责任、有良心的媒体都要瞪起眼来,盯紧食品安全问题,看好群众菜篮子、米袋子。地市媒体是舆论监督的最前沿,是最基层的媒体,数量多,队伍庞大,覆盖面广,最有条件搞好食品安全监督。目前我国共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0多万家,分布在城乡各处。单靠几家中央媒体和几十家大都市媒体来监督,肯定是鞭长莫及,顾此失彼。而地市级媒体,包括报纸、电视、网站,有成千上万家,这些媒体的触角完全可以延伸及城乡的各个角落。只有这成千上万只“眼睛”盯紧食品生产企业,才能及早发现食品生产的不法行为,使人民群众少受其害,使不法分子早日受到应有的惩罚。

地市媒体在监督食品安全问题时应无私无畏,理直气壮

地市媒体要挺起腰杆搞好食品安全监督。不要怕得罪政府部门,不要畏惧不法分子的淫威。加工出售有害食品,是对全社会的侵害,是全体人民公愤和不能容忍的事。在食品添加有害物质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对公众的投毒,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有这样行为的不法分子就是人类的公敌。一连串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温总理的讲话已经亮明了态度。紧接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在这种情况下,各地方政府也会明晓利害,支持媒体帮助搞好食品安全监督,没有哪个部门会为媒体的这种监督找麻烦。这种监督,不光得到政府支持,也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所以地市媒体应向大媒体学习,理直气壮地对食品生产销售各个环节进行监督。食品安全监督是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救民于水火的大义。媒体不应因为食品加工企业是自己的广告客户,就不管不问。而且从媒体发展来看,搞好这种舆论监督,正是提高媒体品牌,扩大影响,赢得受众的好路子。因为饮食的安全是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这类监督新闻当然会是受众最大的看点。

地市媒体要建立相应的舆论监督安全保障机制

地市媒体离监督对象近,有利于发现问题,但也有不利的方面。一是监督对象可能和媒体的工作人员有关系,很容易托门子找关系,影响监督进行;二是一旦监督稿件出台,容易受到监督对象更直接的打击报复。对中央级大媒体,他们还有所惧怕,不敢贸然采取报复行为。对地方小媒体,他们可能会有恃无恐。地方小媒体人员少,搞监督报道的记者很容易暴露,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这也是记者不愿不敢放手大胆地搞舆论监督,尤其是针对不法分子的监督。这些人员在社会上关系广、能量大,触及到他们的根本利益时,会穷凶极恶地打击报复记者。因此,地市级媒体要搞好舆论监督,首要的是要建立一种安全保护机制。现在多数地方小媒体缺乏这种机制。一旦监督对象找上门来,风险往往由搞报道的记者承担。

安全的监督机制应该包括多个环节。

1.赢得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党委政府形成共识,让领导们支持舆论监督,让他们不要有监督稿件就是负面报道的认识。最好搞一个关于舆论监督报道的实施办法,报领导批准。一旦出现麻烦,领导可以站出来为媒体说话。建立与纪检监察、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职权部门的联动机制。有这些部门的支持或直接参与,会更安全,取证更有力,监督和打击不法分子同时进行,会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2.建立严密的安全保护体系。安保人员要看好门,不能让外人随意出入。尤其是有监督报道出台时,更要严阵以待。要弄清人员来访事由,一旦发现问题、发生冲突要迅速报案。监督报道,记者可以化名,媒体内部要有保护记者的严密纪律和措施。不要暴露记者的身份、家庭住址、亲属等。一旦记者受到威胁,单位要协调公安、安保部门采取保护措施,保证记者和亲属人身安全。

3.建立对监督报道的奖励机制。现在对记者的考核往往以上稿数量论英雄拿资金。监督报道麻烦多,风险大。没有相应的奖励办法,记者不愿写批评稿件。媒体要在加大对监督报道的奖励的同时,领导、编辑、后勤各环节要协调一致提供支持,使监督报道顺畅进行。

相信通过努力,地市级媒体会担当起舆论监督前哨的责任,为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正义,保障公民安全做出大贡献。那种大媒体放惊天动地的第一炮,小媒体跟风放马后炮的媒体监督格局会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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