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马克思对旧意识形态的批判

2011-08-15 00:46伍志燕田应美
怀化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费尔巴哈黑格尔市民

伍志燕, 田应美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 550001)

浅析马克思对旧意识形态的批判

伍志燕1, 田应美2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 550001)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在对旧意识形态批判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批判精神是马克思意识形态的基本特色。在对“旧意识形态”的批判中,马克思主要针对黑格尔及青年黑格尔派、费尔巴哈、普鲁东等进行了批判,其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有:关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意识形态的本质及根源,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和科学性等。

马克思; 旧意识形态

Abstract:Marx's historical materialism is based on criticism to the old ideology,and critical spirit is the fundamental characteristic of Marx's ideology.In“old ideology”criticism,Marx and mainly aimed at Hegel,the youth Hegel,Feuerbach and Proudhon etc.the issues involved are mainly about social consciousness and social existing relationship,the essence and source of the ideology,and ideological supra -class and scientific,etc.

Key words:Marx; the old ideology

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唯心史观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占绝对统治地位。马克思对旧意识形态是持批判否定的态度。为了彻底批判“旧意识形态”的错误和它的虚假性,马克思广泛地研究了历史,读了很多相关的著作。因此,马克思对旧意识形态的批判,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对建立科学的共产主义学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进行批判,重新确立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之间的关系

黑格尔哲学是关于绝对观念发展的哲学,他将这种绝对观念分为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三个阶段。而精神哲学又包含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三个阶段。黑格尔哲学实质是一种意识决定存在的哲学体系。法哲学是属于黑格尔精神哲学中的客观精神,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主要体现在国家问题的阐述上。

首先,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主要体现在家庭和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上。黑格尔认为,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是伦理发展的三个阶段。家庭是“直接的或自然的伦理精神和狭窄的普遍性的领域”,[1](P361)市民社会是“特殊的领域”,而国家是“客观精神”发展的顶点和最高体现,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因而是“绝对自在自为理性东西”。[2](P253)在黑格尔看来,家庭及市民社会必须以国家为基础,当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和法律发生冲突时,必须以国家的法律为基础,服从于国家,因为家庭和市民社会属于国家的分支,从属于国家,没有国家就没有它们。由此导出国家成为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决定力量,家庭和市民社会失去其应有的独立性。在此基础上形成黑格尔的一个重要观点,即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和家庭。

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这种观点进行了批判,他指出,不是国家决定家庭和市民社会,而是家庭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家庭和市民社会才是真正的活动者、原动力,政治国家如果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是不可能存在的。关于“市民社会”概念,马克思认为是“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3](P591)由此可见,“市民社会”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它不以意志为转移。而关于“家庭”,在马克思看来,是社会个体生活和劳动的最原始的集合体,是市民社会形成的必要环节。黑格尔的错误在于,他把国家理念化,把理念变为独立的主体,把家庭、市民社会等现实的主体等看成是理念的、非现实的客观要素,从而把条件变成了被制约的东西。马克思家庭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实际上是将家庭和市民社会重新回归成现实的主体,并将其还原于物质生活关系,这实际上包含着物质生活关系决定国家的思想,从而开拓了通向历史唯物主义的道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思想的提出,深刻地印证了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其次,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还体现在私有财产与政治国家的关系方面。马克思与黑格尔关于私有财产与国家的关系的看法不同,主要是围绕着“长子继承制与国家的关系”展开的。黑格尔认为长子继承制是国家所决定的,马克思批判了这一观点,得出相反的结论,他认为长子继承制不是政治的要求,而是土地占有制本身的结果,是独立的私有财产的抽象。若把长子继承制看成是国家所决定的,是政治的要求,则是一种社会意识所决定的制度。马克思把长子继承制看成是土地占有制本身的结果,体现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制度)的思想。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不但提示了长子继承制这种特定的私有财产与国家的关系,而且发展了自己的关于法与国家的思想。他认为“‘独立的私有财产’或‘真正的私有财产’不仅是‘国家制度的支柱’而且还是‘国家制度本身’。”[1](P379)马克思在这里提出国家制度是私有财产制度的产物,显示出他已经非常敏锐地觉察到社会内部的一切矛盾,无产者和有产者的斗争其实都是围绕私有财产的斗争。私有财产决定政治国家这一观点,实际上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思想的进一步展开,进一步验证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因此,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时,就国家问题展开论证,提出的家庭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以及私有财产决定国家的重要思想,从不同方面重新确立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观。

二、马克思对青年黑格尔自我意识哲学及费尔巴哈人本主义进行批判,阐述意识形态的本质和起源

马克思对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哲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对其最有影响的领袖人物布·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哲学的批判上。布·鲍威尔宣扬以自我意识为绝对的唯心主义,把一切正在发生的事物看成是绝对的自我意识的部分的不完善的表现形式,应该抛弃的东西。这种哲学把自我意识提升为自我意识的实体,用自我意识来代替思维以外的一切实体,把实体看成是自我意识的假象和有限性的表现,认为自我意识是世界、天空、大地等万物的万能创造者,世界是自我意识的生命的表现。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深入地批判了布·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哲学,认为这种哲学的认识论根源在于颠倒了一般和个别的关系,把思想独立化。正如马克思所说,布·鲍威尔“不承认任何有别于思维的存在,任何有别于精神的自发性的自然力”。[4](P280)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哲学实际上来自于黑格尔,自我意识的赤裸裸的规定性是“纯粹的范畴”,是赤裸裸的“思想”。在马克思看来,不是实物的、感性的现实是“自我意识”的各种异化形式,而是“自我意识”来源于实物的、感性的现实。马克思指出,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哲学认为意识决定和产生世界的一切,实际上完全否认了意识乃至所有的意识形态并不来源于客观存在,而是纯粹是头脑的主观滋生物,实质上属于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不过,马克思虽然提出了意识(或思维)的发源地在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中的思想,但是对物质生产本身还没有科学地具体地加以分析,也没有从物质生产出发去说明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这要等到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批判才得以完成。

马克思对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批判重点落在费尔巴哈的宗教观上。在宗教问题上,费尔巴哈把宗教世界归结为世俗世界,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由于费尔巴哈不懂得实践,就不了解世俗世界怎样通过自我矛盾自我分裂产生了宗教,他离开人的实践,离开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社会关系来考察人的宗教感情和人,从而看不到人的宗教感情是社会的产物,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在批判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马克思揭示了社会生活的本质,为科学地说明社会意识提供了基础。他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5](P5)也就是说,思维或意识的真实与否必须也只能靠实践来检验,这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5](P3)此外,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一再强调实践的重要性,“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6](P436)在马克思看来,实践首先是指物质生产、劳动、工业和商业等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唯有实践才能是意识形态的起源。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在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方式,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甚至连最简单的‘可靠的感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往来才提供给他的。”[5](P48-49)正因为费尔巴哈不懂得实践,因而在历史观上难免陷入历史唯心主义。

因此,马克思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说明人的主观能动性、认识的现实性和真理性,说明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提示了社会生活的本质,从而阐释了意识形态的本质和起源问题。

三、马克思对蒲鲁东的庸俗政治经济学进行批判,进一步阐发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和科学性

蒲鲁东的庸俗政治经济学观点认为,资本主义的弊病与劳动人民贫困的根源不在资本主义生产领域,而在交换和流通领域;生息资本是主要资本;小生产是好的,资本主义大生产是不好的。很明显,普鲁东的观点旨在维护小资产者,其政治思想则维护生产资料私有制,力图建立一个以个人所有为基础的互助制社会,在这种社会中,每个人制造出各自的产品,每个人的产品的价值都能得到实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揭示了物质生产和意识的关系。他认为,人是有意识的,社会上一切人的活动(包括生产活动)都是有意识的活动,一切现象都是人的有意识的活动的结果。但我们必须“看到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5](P16)也就是说,人的观念及观念的生产必然受生产与交往的制约。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阶级产生于物质生产,阶级决定它的成员的生活状况、思想和命运。由此可见,蒲鲁东的庸俗政治经济学观点代表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更准确地说是代表其中的小资产者。蒲鲁东的思想之所以能得到小资产阶级的拥护,也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这说明各个阶级都有自己的思想和观点,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代表的只是一小部分统治者的意识,因而具有虚伪性。

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不仅批判了蒲鲁东的这种小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批判了其庸俗政治经济学思想,而且还用唯物史观分析了经济范畴,对交换、分工、货币等经济范畴作出了与蒲鲁东完全相反的结论,阐述了自己的劳动价值和剩余价值思想,创立了无产阶级自己的理论,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意识。在马克思看来,交换有它自己的历史,它经历过各种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历史时代有不同的分工;金银货币是生产组织需要这种具有这种实际交换能力的东西用为普遍的交换手段;商品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等等。这一系列观点为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石。马克思进一步强调,无产阶级在消灭资产阶级后,建立国家政权,它所代表的不仅是无产阶级的利益,更是全体人民的利益,而不是部分的利益。无产阶级本身的思想理论就是为全人类服务的,因而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具有科学性。

综上所述,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青年黑格尔派自我意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蒲鲁东庸俗政治经济学等旧意识形态进行批判,重新确立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并进一步揭示意识形态的本质、根源、阶级性以及科学性等相关方面的问题,为马克思新意识形态理论创立奠定了基础。马克思对旧意识形态批判的过程和方法对我国当今建设社会主义提供了有益的启示。随着全球化和改革开放的到来,西方意识形态随之涌入进来,面对这些思想,我们一定要加以批判和继承。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2]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Marx's Critique on Old Ideology

WU Zhi-yan1, TIAN Y ing-mei2
(School of History and Politics,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Guiyang,Guizhou 550001)

A81

A

1671-9743(2011)03-0035-03

2011-02-19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9SKGHZC07。

伍志燕(1975-),男,湖南东安人,贵州师范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哲学博士,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研究。

田应美(1981-),女,贵州遵义人,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硕士生,从事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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