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剑敏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福州350016)
根据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同,我国中小型外贸生产企业经营内容分为加工(生产)和外贸两个模块。其中外贸模块根据其工作特点又可分为外贸事务和外贸业务。外贸事务是指以外贸辅助性工作为主导,包括制单、跟单、订舱和协调等日常事务性的工作;外贸业务是指以外贸交易为主导,包括交易磋商、订立合同以及履行订单等对外业务性的工作。
以外贸生产企业两个模块的发展及相互关系作为主要分析依据,考虑中小型外贸生产企业现状,把我国中小型外贸生产企业的发展阶段进一步划分为四个(阶段):加工工厂阶段、加工主导阶段、加工与外贸并行阶段、后续“困境”阶段。
通过表1来说明三类(阶段)以及后续“困境”阶段两模块关系和阶段主要特征:

表1 中小型外贸生产企业发展规模与阶段特征分析

2 加工主导生产(加工)为主导外贸事务辅助开始拥有自己的外贸业务,具备处理外贸事务性工作的能力。3 加工与外贸并行自有外贸订单生产为主专门团队进行外贸业务和事务形成专门的外贸团队,同时处理业务及事务工作;外贸模块发展迅速。4 后续“困境”生产模块和外贸模块产生利益分配冲突,双方争权夺利。投资者与管理者面临抉择
1.加工工厂阶段。该阶段属于外贸生产企业发展的初期,企业主要以生产和代加工为主,产品大多通过国内的中间商出口,或为专业贸易公司代加工产品,没有专门的外贸团队,相关销售业务由总经理或业务经理来负责,管理人员对外贸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经验不足,甚至完全套用内销方式来进行外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