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丹桂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旅游与服务管理系,重庆 400067)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说顶岗实习是当今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是全面落实和发展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现代职业教育教学体系不可或缺的环节。加强对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可靠保障;是提高学生素质,加强角色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有效实现校企合作双赢局面的关键举措。
顶岗实习即是《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的“2+1”教育模式。是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从事与企业员工一样的顶岗实践工作,并承担工作岗位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并获得一定的实习报酬的活动。
协作是指在目标实施过程中,部门与部门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在本文中的协作主要是指为了确保顶岗实习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企业和学生个人四方要协调和配合。这种协作主要有如下几个特征:
第一,协作主体是多方的。这里的协作主体主要包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包括学校的教学主管部门、实习指导教师)、学生顶岗实习所在单位、学生本人。
第二,协作是一个过程化概念。这里的协作概念不局限于一个条约或文件的签订,它贯穿与从学生入学到学生顶岗实习结束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