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晓玮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国际交流合作处,重庆 400065)
我国流行的知识观是把“知识”与“技能”相对立的,而知识和技能的恰当划分始终是一个难题,至于如何把知识转化成能力,自然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更不用说从理论上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研究。信息加工心理学采用广义的知识观点,把知识划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与我们对于“知识”和“技能”的常识性理解是相吻合的。现代认知心理学家大多把知识分为陈述和程序性知识两类,陈述性知识是用于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而程序性知识主要回答“怎么办”、“为什么”的问题,程序性知识又分为对外运用的智慧技能和对内调控的策略两个类型。从学生的认识发展看,程序性知识是掌握原因、规律、原理方法及熟练运用的知识,是所学知识的重中之重。信息技术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侧重于要求学生对原理的理解和技能的掌握,并能在实际学习生活中灵活加以运用。因此,对于广大信息技术的教师来说,更应该很好的在教学中体现程序性知识和陈述性知识教学这一特点。
认知心理学把人的认知过程假设为信息加工过程,信息加工的结果就是获得按一定方式储存的信息,也就是获得了知识。著名认知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1]:“知识是主体与环境或思维与客体相互交换而导致的知觉建构,知识不是客体的副本,也不是由主体决定的先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