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的实践研究
——以浙江农林大学为例

2013-11-25 10:02叶常青
浙江体育科学 2013年2期
关键词:专业型户外运动社会化

叶常青

(浙江农林大学 体育军训部,浙江 临安 311300)

户外运动是一组以自然环境为场地(非专用场地)开展的带有探险性质和体验探险的体育项目群。户外运动是把旅游、运动、人际交流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人们为了摆脱工作和生活中的压力,更乐意到轻松愉快的自然环境中娱乐身心,充分享受自然山水和新鲜空气所带来的愉悦[1]。近几年,户外运动得到了蓬勃发展,备受社区居民的青睐。目前,社区居民日益高涨的户外运动需求与社区户外运动体育资源匮乏矛盾日益突出。从高校户外运动开展的现状分析,高校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日趋成熟,高校实现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因素。浙江农林大学是2002年全国高校开设野外生活生存训练课程试点最早的高校之一。经过十年的发展,浙江农林大学成为全国户外运动培训基地,户外运动教学管理与运作已非常成熟,能够承办了各类全国户外运动赛事,以登山、攀岩、溯溪、漂流、岩(瀑)降、野营、定向越野、徒步穿越等一些带有体验探险性的户外运动为主体的山地类户外活动广受学生的欢迎。因此,课题研究以浙江农林大学为试点,尝试运用“专业型”与“混合型”相结合的高校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的实践研究,寻求一种科学、合理、具有借鉴意义的成功模式。

1 浙江农林大学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现状

高校户外运动资源是指所有与高校户外运动相关的有形的物质资源和无形的非物质资源的总和。高校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是指:社会个体或者机构为满足户外运动锻炼的需求,对高校所拥有的这些户外运动项目相关的运动场所,人力、财力、时间、信息等的合理利用,达到愉悦身心、增进健康的目的,从而实现高校户外运动资源与社会共享[2]。从2002年开始,浙江农林大学先后斥巨资投入户外运动基地建设,基地建设也日趋完善。以下为浙江农林大学户外运动基地布局、配套设施、及运动项目一览表(见表1)。另外,在人力资源方面,浙江农林大学体育军训部现拥有专业资质水平的教师8人,管理人员10人,在学校近几年成立的户外运动俱乐部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俱乐部骨干学生保持在60人以上(主要为户外各类运动队的运动员主力);此外,各类户外运动均有配套的自编教材,图书馆也购置了大量的相关专业书籍,户外运动俱乐部还拥有自己的户外运动网站以供师生等免费共享。这为实现浙江农林大学户外运动资源与社会共享奠定了较好的资源基础。

表1 浙江农林大学户外运动基地布局、配套设施、及运动项目一览表

2 “专业型”与“混合型”相结合的高校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

根据管理主体分类,学校户外运动开放通常有以下几种模式:①专业型,即专业体育经营公司承包或租赁模式;②混合型即学校与社区体育组织共同管理模式;③单一型,即学校专门部门管理;④体育俱乐部管理模式[3]。

2.1 “专业型”高校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

浙江农林大学首先使用了“专业型”高校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见图2。由于户外运动有一些项目(比如高空拓展项目、攀岩等)专业技术性强,专业场地设施以及装备依赖程度高,另外还考虑到安全性等方面,在面向社区居民开放活动时需要做大量时间的培训工作,学校的专业教师以及管理人员在课程教学上被占去了较大的时间和空间,难以完成这些项目面向社会的全程开放工作。因此,在不影响学校课程教学的基础上,将这些项目通过打包的方式,学校主要是监督和提供辅助作用,以竞标的方式吸引具有合法资质的户外运动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学校体育工作条列》等相关的法律条例依据框架基础上签订[4],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的主要内容有:①责任主体与内容;②承包方管理运营权限;③校方责任权限。在明确法律职责的基础上,发挥户外运动公司的主体作用,给予管理者独立运营的空间,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将学校户外运动开放工作做好做强。

图2 “专业型”高校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

2.2 “混合型”高校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

在使用了“专业型”高校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后,通过对开放过程的实际情况调研发现,由于户外运动公司大多经营的是专业技术性强、专业场地设施以及装备依赖程度高的项目。一些普通的,不需要太多设施装备,安全系数较低的户外运动资源仍有较大的空置率,这些项目不需要花太多时间的专业培训,能满足多数社区居民的需要,尤其适合青少年以及中老年人群,比如户外拓展项目中的陆地项目:大脚板、泰山绳、生化危机、基地寻宝等,这些活动只需要简易设施甚至无需设施也能进行。学校本着高校体育资源对社会开放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的精神,利用课程教学空余时间(主要集中在课外活动、周末、寒暑假),动员专业师资和管理人员以及户外俱乐部学生骨干,将这些闲置的户外运动项目进一步开发和挖掘,并以学校和社区体育组织合作共管的模式,以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开放,这进一步拓展了学校户外运动的开放空间,也满足了更多人群的需要。为了明确职责和义务,作为管理者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有:①社区体育组织职责与权限,②学校职责与权限,③共同职责与义务。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一起做好学校户外运动开放工作(见图3)。

图3 “混合型”高校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

2.3 “专业型”结合“混合型”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的协调配合

2.3.1 学校、户外运动经营公司、社区体育组织三方的相互协作。“专业型”结合“混合型”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涉及到了学校、户外运动经营公司、社区体育组织三方的利益关系,架构三者关系的核心因素有三个:那就是职责、服务、利益。作为户外运动服务的输出者,校方和户外运动经营公司,重在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多数社区居民需求;作为社区体育组织,让消费者在一个安全、优良的户外运动环境下,享受各取所需的户外运动项目服务,同时又能够遵守学校场馆开放管理条列是关键。为此,学校在两种模式签订双方合同,确立权限、责任、义务的基础上。由校方主导,建立了三方协调委员会,目的就是为了发挥三方的功能,共同合作,取长补短,互相监督,为“专业型”结合“混合型”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更好的运行服务。该协调委员会中,校方由主管校领导、体育军训部负责人,户外运动基地负责人组成,户外运动经营公司由公司法人和基地运作主管组成,社区体育组织由社区体育主管领导、居委会、社会体育指导员组成。这样,在学校户外运动开放过程中发生问题和纠纷都能够得到及时的沟通和解决,避免各自为战,矛盾众多。

2.3.2 两种模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协调配合。“专业型”结合“混合型”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的运行必须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课程教学训练为前提,利用周末、节假日、课外活动向社会开放[5]。由于是两种模式的运行,这里必须解决好两种模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冲突。首先,每一个学期开学前,学校、户外经营公司、社区体育组织三方都要对教学日历的课程安排,课外活动安排,以及承办赛事等时间计划进行沟通,将可利用的闲置时间进行大致的分配,户外运动经营公司经营时间主要集中在周末和节假日。学校与社区体育组织合作开放也可以合理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只要场地允许,在教师的指导下动员俱乐部学生骨干力量,完全可以让学生和社会居民同时进行设施装备依赖性较低的户外运动项目;另外根据合同的精神,户外运动经营公司经营项目以专业技术性强、专业场地设施以及装备依赖程度高的收费项目为主,学校在户外运动经营公司经营项目的余量下进行挖掘开发,以低收费和免费项目为主。通过以项目类别和收费标准为依据,将项目服务层次进行了很好的划分,这就避免了开放项目空间上的冲突。

2.3.3 鉴于户外运动多在自然环境,不同于室内场馆,其活动空间相对广阔,对于安全控制要求高。因此,建立一个统一、科学、规范的户外运动安全保障体系是保障高校户外运动资源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前提,安全保障也是人们积极参与户外运动的关键因素之一。浙江农林大学经过十年的户外运动教学实践探索,建立了一个以户外安全政策法规系统、户外安全教育系统、户外安全预警系统等六个子系统组成的户外运动安全保障体系,见图4[6]。在十年课程教学中,未出现一例死亡、伤残等重大伤亡事故,这与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这套安全保障体系是分不开的。因此,校方、户外运动经营公司、社区体育组织三方也同样要严格执行这套安全保障体系,同时要和地方医院、公安机构、卫生防疫部门、消防武警部队、保险机构和户外运动俱乐部等社会和政府的多个机构的做好合作沟通工作。

图4 户外运动安全保障体系的构成

2.4 “专业型”结合“混合型”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的实践效果

2.4.1 三年开放实践中户外运动场地使利用率以及参与人次的变化分析。调查结果显示,通过三年开放实践,浙江农林大学户外运动开放活动场地的使用率与社区居民参与人次成逐年上升趋势,见表2。说明“专业型”结合“混合型”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运行良好,效率在不断提高,能够吸引更多的社区居民来参与户外运动。但同时在实践中发现,当场地利用率超过70%时,户外运动资源也趋于饱和状态,比如专业配套设施、设备等,尤其是专业指导以及管理人员的匮乏。要再进一步挖掘潜力,就需要解决好这些问题。

表2 三年开放实践中户外运动场地使用率以及参与人次的变化分析

2.4.2 社区居民参与浙江农林大学户外运动开放活动的主观归因分析。从社区居民参与浙江农林大学户外运动开放活动的主观归因分析可以看到,见表3。城市社区居民对体育消费的需求,将随生活水平提高向高层次发展,体育消费社会化已经成为人们的迫切愿望。人们对体育资源需求更倾向于劳务产品的消费,倾向于人们直接参与的体育运动有关的消费[7]。人们对户外运动开放提供的“产品”质量——户外运动项目的专业化指导和服务、项目内容丰富程度、安全防范体系的质量、场地器材装备完善程度等都有比较高的要求,并且多数呈递增趋势。此时,高校户外运动人力资源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社区居民户外运动学习和体验的服务者,教育服务不是一般的企业服务,不是去讨好爱好户外运动的社区居民及其相关利益者,教育服务的特殊性和崇高性就在于满足广大群众的户外运动各类需求,使用的是有形和无形的课程等“教育产品”,而教育服务的成果则是广大群众对户外运动的广泛参与,这是教育服务与其他一般服务的本质特征的区别。因此,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了解他们为何而来是关键。于此同时要树立良好教育服务理念,才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2.4.3 浙江农林大学户外运动开放收费项目收费满意度调查。在被随机问卷调查的160人中,有80%的人认为收费是合理的,其中10%甚至认为收费是偏低的,有20%则认为收费偏高,见表4。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浙江农林大学户外运动开放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还是获得了大多数人的认可。另外,群众对于能提供免费项目表示赞赏,对收费项目通过发放会员卡以及打卡消费的方式表示欢迎,群众也表示支持收取一定费用以用于场地、器材、服务人员等方面的维护和支出。

表3 社会群体参与浙江农林大学户外运动开放活动的主观归因分析

表4 浙江农林大学户外运动开放收费项目收费满意度调查(n=160)

3 模式的评价与推广

3.1 “专业型”结合“混合型”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的评价

运用“专业型”结合“混合型”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的基本条件:①户外运动教学开展时间较长,管理成熟,资源充沛的高校。②周边社区居民经济收入较高。③具有教育服务理念为先的运营机构和组织。

首先,“专业型”结合“混合型”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体现了高校户外运动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理念;行业道德至上理念;讲究效益、履行契约的理念。其次,建立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来推动公民健身权利的实现。采用了市场主导运作(“专业型”)与半市场主导(混合型)运作结合的方式,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学校主导的、公益性的、保障公民健身需求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最后,“专业型”结合“混合型”的模式体现了多元管理的理念,两种模式采用独立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三方的协商机制,有利于协作共赢。

3.2 “专业型”结合“混合型”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3.2.1 缺乏完善的仲裁机制。仲裁机制,即对违反“契约”的行为进行审理和仲裁,并保证有关部门和人员须无条件接受仲裁结果并尽快付诸实施[8]。对于“专业型”模式而言,学校可以成为监督者和仲裁者。但由于“混合型”的主体是学校和社区体育组织,如果此时由学校或者社区体育组织任何一方作为仲裁者显然是不合理的。那么,应该由谁来作为第三方独立仲裁,以保证仲裁的公正性呢?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3.2.2 缺乏完善的利益机制。利益机制即体育场(馆)开放要使参与各方能够共享“开放”的收益,这样做的目的是形成一种合力来推动“开放”进程。学校是户外运动基地最大的资金投入者,这些投入主要包括基地建设,设施器材装备的购置以及维护。开放后,作为受益的各方,如何处理好这些利益的分配,如何各自承担设施器材装备的购置和维护、管理费用、劳务费用等的支出的责任不够明确。

3.2.3 价格的管制不够合理。无论是“专业型”还是“混合型”模式,对收费都制定了一个较为严格的定价上限,并且体现在合同契约上,浮动区间极小,初衷是好的,这为了杜绝乱收费,以保证学校户外运动开放的公益性。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发现,任何模式都应该允许其收费价格有一个合理区间,这里主要考虑到劳动成本、物价等因素等,尤其是以市场主导的“专业型”模式,当严格执行价格标准时,随着社会通胀水平的提高,一旦价格的管制中“计划”与“市场”矛盾凸显,户外运动经营公司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就无法将户外运动开放工作继续运作下去。

3.3 问题的解决方案与发展对策

3.3.1 依据法律法规建立双方契约,设立独立仲裁机构。首先,学校、户外运动公司、社会体育组织三者必须清晰地认识到与消费者之间在法律上的责、权、利关系,具体落实法律法规条文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合同等契约的方式,规范各自的责任权限和义务。其次,要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使其充分认识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最后,建立独立的仲裁机构,在加强群众监督的同时,可由三方商议后聘用独立律师机构负责人的方式,出现一系列难以协商解决的问题时,在法律基础上依据合同契约的细则解决,体现仲裁的严谨和公正。

3.3.2 明确利益分配与责任,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发展基金。学校户外运动开放运行过程中,要明确利益各方的责任。因此,建立完善的利益机制,对利益如何分配,经费的投入谁来承担等方面须形成条例与细则,从而避免只有利益而忽略责任的现象。另外,建立考核机制,主要通过开放业绩考核,组织表彰以及物质奖励来促进各方的积极性。最后,建立发展基金,设立基金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开放的宣传、管理人员的培训、奖励先进等,从而提高开放运行效益,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

3.3.3 在保证学校户外运动资源开放的公益性基础上,实现科学的价格监管。学校体育场馆有偿开放的目的主要是在于运用市场的手段达到提高其使用效率以及服务社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收费标准不能高于社会产业化收费限度。因此,在具体收费操作中,学校户外运动开放收费标准基本上低于社会经营性户外运动公司收费标准,体现“适当收费”的法律法规精神。学校出现借助于租赁、承包或联合经营等方式由社会投资托管经营时,要突出价格监管,确保价格管制的透明性与科学性,同时要让经营者赚钱(获得微利),又不能让价格过高,否则会损害健身消费者的利益,不能体现学校户外运动资源开放的公益性。

4 结 论

“专业型”结合“混合型”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在仲裁机制、利益机制、价格管理等方面还有待改善,从整体而言,“专业型”结合“混合型”户外运动体育资源社会化服务模式有较为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体现了学校户外运动资源开放的公益性,体现了旨在为老百姓提供优质教育服务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对于条件相当的高校,可以借鉴该模式,本着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的精神,实现高校户外资源社会化服务,从而缓解目前社区居民日益高涨的户外运动需求与社区户外运动体育资源匮乏矛盾,实现高校与社区居民共赢、资源共享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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