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 谦
(徐州精神病院精神科,江苏 徐州 221006)
精神障碍是我国当前疾病分类中较为严重的一组疾病,有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精神疾病的治疗占各类疾病总负担的14%以上[1],超出了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目前关于精神分裂症的治疗首选是药物治疗,但不同药物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存在差异,同时多数患者会存在不同程度的社会功能损害和症状残留[2]。现笔者对7 种精神分裂症药物的临床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进行比较,旨在为临床合理选择药物提供参考,报告如下。
选择2011 年3 月至2013 年12 月徐州市精神病院收治的140 例精神分裂症患者,男76 例,女64例,年龄16~40 岁。纳入标准:经急性期治疗达到临床痊愈指标;符合DSM-IV 和CCMD-III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取得家属及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和监护。排除标准:伴有严重酒精依赖症或躯体疾病者;不利于随访者和依从性较低者;长期服用抗抑郁药物、抗精神病药物、抗癫痫药物者;存在严重不良反应患者及其他精神疾病者。将140 例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氯丙嗪组、阿立哌唑组、喹硫平组、奥氮平组、利培酮组、氯氮平组、舒必利组,每组20 例。7组患者的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及病程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可比性,见表1。

表1 7 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各组均采用对应药物口服治疗,疗程25 周。氯丙嗪组氯丙嗪(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H32022161)起始剂量为50 mg·d-1,14 d 内加至375~600 mg·d-1;阿立哌唑组阿立哌唑(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H20041501)起始剂量为5 mg·d-1,14 d 内加至20~30 mg·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