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立矿井防治水效果评价体系,能够保证防治水工作顺利进行,防范水害事故发生,促进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保证矿井生产正常运行。
关键词:煤矿 防治水 评价体系
一、防治水效果评价机构
矿成立防治水效果评价体系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
成 员: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地测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通防部部长、调度室主任、机电部部长、安监部部长、各区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办公室主任由地质测量部部长兼任。
二、防治水效果评价小组职责划分
(一)矿长是煤矿防治水效果评价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全矿防治水效果评价的领导工作。
(二)总工程师对煤矿水害预测评价负全面技术责任,每月对防治水评价效果进行总结分析。
(三)防突队主要负责各项防治水钻孔的施工,对施工结束钻孔、钻场及工作面进行评价分析。
(四)机电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排水系统设备、施工监督及验收。做好对排水系统的完好性及排水能力的评价。
(五)调度室负责矿井水仓、水沟、沉淀池清淤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各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的调度协调工作。
(六)地质测量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水文地质预测预报、防治水设计、措施的审批与指导实施,防治水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