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铮
摘要:当前,党中央进一步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摆在了重要位置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层面上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国策和既定方针,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历史经验和根本保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和首要任务。
关键词:民主与法制;历史进程;依法治国
一、民主与法制的基本含义
民主的本义来自于古希腊文,由“人民”和“权力”构成,意思是“人民的权力”。马克思主义把民主看作是一种与专制制度相对应的国家制度形式。民主是有阶级性的,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的形式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它是相对于经济、政治、文化等制度而言的,法制的内容指一个国家的一整套法律及其相关的各项制度。治理意义上的法治是指依法治理,这里的“法”不是一般的“法”,而是反映一种价值目标与人文关怀,追求公平正义、保障自由、民主权利的价值观、原则和精神。这个法治只存在于民主国家中。而制度意义上的法制是各种法律制度的统称,它只是一种制度工具,可以存在于任何性质的国家中。要实现依法治理意义的法治,必然要求完备具体制度的法制,加强法制建设。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
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战略任务之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既要看到现实的迫切性,又要认清它是一个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