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过劳死”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问题认定

2015-10-21 19:53:17赵志鹏
中学生导报·教学研究 2015年1期

赵志鹏

摘要:社会问题(social problem)一项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而并不是所有社会现象都是社会问题,屡见报端的“过劳死”是否是一个社会问题,是否可以利用解释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范式和依据全新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本文尝试回答这个问题。

关键词:社会问题;过劳死;过劳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有统计显示,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过劳死”的人数达60万人,平均每天约超过1600人因劳累引发疾病离开这个世界,中国已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第一大国。中国社科院《2009年人才蓝皮书》也指出我国发达地方过劳现象普遍。“过劳死”是最早出现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经济繁荣时期的日本的一种职业病。在日本学界它被定义为:由于过度的工作负担(诱因),导致高血压等基础疾病恶化,进而引起脑血管或心血管疾病等急性循环器官障碍,使患者死亡。“过劳”,即过度劳动简称,是指劳动者在其工作过程中存在超时、超强度的劳动行为,并由此导致疲劳的蓄积,经过少量休息无法恢复的状态。通过以上定义我们知道过劳死是过劳的极端表现,所以本文使用“过劳死”包含“过劳”这个概念。

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和主要议题。不同学者对社会问题有不同的界定,乔治·哈斯认为:“一个的大部分成员和社会上一部分有影响的人物认为不理想,不可取,因而需要社会给予关注并设法加以改善的那些情况即为社会问题。雷洪在《社会问题——社会学的一个中层理论》中指出:“社会问题是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产生和客观存在的,影响或妨碍社会生活和社会机能,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并期望解决,目前需要且只有以社会力量才能解决的社会失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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