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与受雇农民工的特征及其代际差异——基于CFPS数据的分析

2016-11-08 05:51汪君
新疆农垦经济 2016年9期
关键词:代际新生代农民工

汪君

(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自雇与受雇农民工的特征及其代际差异——基于CFPS数据的分析

汪君

(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四川成都611130)

文章运用CFPS(2012)数据,从人口学、工作、个人感知等维度对比分析了农民工自雇与受雇的特征及其代际差异。结果显示,自雇农民工与受雇农民工相比,具有人力资本差、从事第三产业、就业半径小、工作时间长、社会保障弱、自我价值感高等特点;自雇和受雇均有明显的代际差异,第一代自雇农民工、新生代自雇农民工、第一代受雇农民工、新生代受雇农民工各自具有显著的特征。认为农民工因人力资本低和收入高而选择自雇,自雇是积极的、有希望实现向上流动的就业方式。最后提出应针对不同农民工群体制定精准的就业、创业促进政策。

农民工;自雇;受雇;代际差异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或外出务工,形成了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农民工总量达27747万人,同比增加352万人,增长1.3%。陈锡文[1]、辜胜阻等[2]认为农民工是连接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的桥梁,是工业化的重要力量,是城镇化的关键因素。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自身的发展,更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转移过程中农民工群体出现了内部的就业方式分化、代际分化,表现在:选择自雇和受雇就业方式的农民工差异越来越明显,第一代农民工与新生代农民工在数量、结构、就业状况等方面表现出较大的差异。

劳动者就业可分为自雇、受雇、非就业三种形式,相应地,农民工就业形式也分为自雇和受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受雇农民工占比为83.4%,自雇农民工占16.6%。自雇越来越成为农民工重要的就业方式,一般情况下,自雇农民工包括从事个体和私营经济活动的农民工。在大多数情况下,自雇和创业基本等同使用,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农民工返乡创业被寄予“促就业、增收入,打开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新局面”的厚望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对农民工自雇行为展开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将农民工群体整体作为分析对象,不能完全揭示自雇者的真实差别,需要区分第一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的特性。因此,本文在代际差异的视角下,对农民工的自雇和受雇进行对比分析,并明确以下问题:第一,当前我国自雇农民工相对于受雇农民工有何特征,这些特征在两代农民工身上如何体现?第二,如何有针对性地促进两代农民工选择自雇并更好地自雇?本文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利用CFPS(2012)数据,从人口学特征、工作状况和个人感知等维度对自雇与受雇农民工的特征及其代际差异进行分析。

二、文献综述

(一)对农民工自雇与受雇的研究

根据王文彬、赵延东[3],石丹淅、吴克明[4]的定义,自雇(自我雇佣)是指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部分或全部收入,包括在非农产业部门为自己工作的所有就业形式;受雇是指出卖自己的劳动给雇主以获取工资,即为雇主工作并以工资为收入的非农工作形式。万向东[5]认为在农民工非正式就业中,受雇只是勉强生存的手段,自雇则可能实现积累和向上流动。宁光杰[6]运用RUMIC的数据得出,自雇只是部分建立在比较优势上,自雇是长期工和短期工就业的一种中间状态。刘云平、王翠娥[7]利用CLHLS数据分析得出自雇收入显著高于受雇,自雇与受雇的收入差距是农民工选择自雇的重要因素,在其他部门找不到工作也是自雇因素之一。曹永福、杨梦婕等[8]用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得出,自雇给农民工带来的收入增幅较小,认为自雇是就业机会受限的次优选择。陈其进、肖哲[9]利用RUMIC的数据得出创业者比工资获得者有显著的收入溢价。

(二)对农民工就业代际差异的研究

王春光[10]提出了“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概念,此后学者普遍认为改革开放前后出生的农民工成长环境有显著差异,二者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有明显不同,将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民工称为新生代农民工,1980年前出生的农民工称为第一代农民工。黄祖辉、刘雅萍[11]对比了两代农民工的就业,发现二者在收入、兼业性、工作经验、流动目的、就业渠道方面存在差异。陈藻[12]发现两代农民工在职业价值观、发展能力和就业质量等方面既有代际差异也存在代际传承现象。王超恩、符平[13]则研究了职业分层和代际差异对农民工职业流动的影响。马继迁、张宏如[14]则发现第一代农民工在劳动报酬、稳定性、工作环境、劳资关系方面优于新生代农民工,而社会保险、发展前景则弱于新生代农民工。当前,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关注在相关研究中已占据了较大的比例。

通过对已有文献回顾可知,学者们已对农民工的就业方式做了较深入的探究,也对农民工就业的代际差异有了较多的分析,但在自雇和受雇领域的研究存在着研究结论不一致的问题。如在自雇和受雇的差异方面,一部分学者认为自雇者相对受雇者有更高的收入,是农村劳动力实现向上流动的方式;一部分学者则认为自雇是次优选择,是农村劳动力在工资部门受歧视的被迫行为;还有学者保持中立,认为自雇即使不是一种向上流动也不会是倒退。此外,目前还没有研究对农民工就业方式即自雇与受雇的代际差异做出分析。因此,有必要深入对比农民工的自雇和受雇的特征,厘清各自的代际差异,以精准地把握农民工的就业。

三、数据来源及说明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于2012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数据库。CFPS由北京大学985工程资助、北京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实施,旨在追踪个体、家庭、社区三个层面的数据,反映中国社会、经济、人口、教育及健康的变迁。CFPS(2012)数据来源于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调查对象包括样本家户中的所有家庭成员,共得到家庭层面样本13459个,个人层面样本44693个,个人层面包含了劳动力的基本信息、就业状况等内容,能够支撑本文对农民工自雇与受雇的研究。

本文对数据的处理说明如下:首先筛选条件包括16岁以上、农业户口、非正在上学,且当前正在从事自雇或受雇工作。其次因兼业的样本会干扰本文对自雇和受雇就业差异的分析,故剔除所有兼业者数据。最后为避免就业行为的短期化,剔除了从事2份及以上就业者的样本,得到最终样本2301个。

四、结果分析

CFPS数据处理结果显示,样本中自雇农民工占比为21%,受雇农民工占比为79%;第一代农民工占58%,新生代农民工占42%;在自雇农民工中,第一代农民工占72%,新生代农民工占28%;在受雇农民工中,第一代农民工占54%,新生代农民工占46%。四类农民工的数量由多到少排序为:第一代受雇农民工(43%)、新生代受雇农民工(36%)、第一代自雇农民工(15%)、新生代自雇农民工(6%)。

通过对比发现,自雇农民工与受雇农民工在人口学特征、工作特征、个人感知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并且两代农民工之间存在明显的分化。

表1 自雇与受雇农民工的基本特征单位:岁、%

(一)人口学特征的差异

1.劳动力基本特征差异。由表1可知,自雇和受雇农民工在性别方面差异不大,男女比例均在59∶41左右。在年龄结构方面表现出较大差异,自雇农民工整体平均年龄比受雇农民工高4.78岁;从最小年龄来看,最小自雇农民工为21岁,而在受雇群体内部,16~22岁的农民约占14%。在婚姻方面,自雇农民工因年龄普遍较大,已婚比例达95%以上,比受雇农民工高17.5个百分点。从地区来看差异较小,东部地区的受雇行为稍多于自雇,而中西部地区农民工自雇比例则高于东部地区。

2.人力资本差异。由表2可知,自雇与受雇农民工在教育、健康人力资本方面呈现较显著的差异。教育方面,自雇农民工的平均教育年限比受雇农民工低0.54年;两代农民工的教育年限存在很大差距,第一代农民工平均在小学教育阶段,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在自雇群体内部,代际教育年限差为2.15年,而受雇的代际教育年限差为3.32年,说明受雇农民工教育代际差异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代自雇农民工与第一代受雇农民工在各教育阶段的分布基本一致,而新生代自雇农民工与新生代受雇农民工的分布差异较大,表现为新生代自雇农民工更显著地集中于小学和初中教育水平,新生代受雇农民工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比例较大,说明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教育人力资本高的群体更倾向于受雇。非学历教育次数方面,自雇者的平均次数低于受雇者,但接受过非学历教育的比例则高于受雇者;无论是受雇还是自雇,新生代农民工获得的非学历教育次数比第一代农民工高,但其接受过非学历教育的比例低。

从健康人力资本来看,自雇农民工对自身健康状况的评价略低于受雇农民工,自雇农民工评价非常健康、比较健康的比例均低于受雇农民工,且两代农民工均表现出此趋势;无论是自雇还是受雇群体,新生代农民工的健康状况显著优于第一代农民工。

(二)工作特征的差异

1.工作地点差异。自雇与受雇农民工在工作地点上呈现显著的差异(见表3)。自雇农民工在本村工作的超过半数,在本县外工作的不足8%,而受雇农民工在本村、本乡其他村、本县其他乡工作的比例相当(20%~30%),在本县外工作的达23%;在代际之间,不管是自雇还是受雇,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地点均比第一代农民工远;四类农民工的工作地点由远到近排名为:新生代受雇农民工、第一代受雇农民工、新生代自雇农民工、第一代自雇农民工。

表2 自雇与受雇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差异单位:年、次、%

2.工作时间差异。自雇农民工无论是每月工作天数还是每天工作时数均高于受雇农民工(见表4),自雇农民工每月工作天数比受雇农民工高3.9天,且70%以上的自雇农民工每月工作26天以上,而受雇农民工每月工作26天以上的不足一半;自雇农民工每天工作时数比受雇农民工高1.54个小时,工作时间在8小时及以下的自雇农民工不到40%,超过12小时的占比约13%,而受雇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相对正常;在自雇群体内部,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天数和时数均略高于第一代农民工;相反地,在受雇群体内部,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天数和时数却较明显的低于第一代农民工;农民工工作时间由长到短排序为:新生代自雇农民工、第一代自雇农民工、第一代受雇农民工、新生代受雇农民工。

3.工作行业、职业及工作场所差异。自雇和受雇农民工在行业上有一定差异(见表5),自雇农民工排名前三的行业分别为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而受雇农民工排名前三的行业分别为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可见自雇农民工更偏向于在第三产业就业,受雇农民工更多在第二产业。在自雇群体内部,新生代农民工更明显地分布在第三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在受雇群体内部,新生代受雇农民工也更倾向在第三产业就业。

在职业方面,四类农民工差异显著(见表5)。第一代自雇农民工排名前三的职业分别是营业员、其他购销员、公(道)路运输员,新生代自雇农民工排名前二的职业与第一代相同,但排名第三的为中餐烹饪员。第一代受雇农民工排名前三的职业为环境卫生员、简单体力劳动者、公(道)路运输员,新生代受雇农民工排名前三的职业为营业员、中餐烹饪员、治安保卫员。由此可见,两代自雇农民工和新生代受雇农民工职业较为相似,就业倾向于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职业,而第一代受雇农民工则更多集中在简单、低层次的体力劳动上。

在工作场所方面,自雇和受雇农民工表现出了很大的不同(见表5),自雇农民工的工作场所较为集中,半数在室内营业场所,其次为户外和家里;而受雇农民工工作场所分布相对分散,排名第一的为车间,其次为室内营业场所和户外。从代际差异来看,新生代自雇农民工较第一代自雇农民工更为集中在室内营业场所;新生代受雇农民工倾向于在室内营业场所,而第一代受雇农民工更多在户外。整体可见,新生代农民工集中在室内,而第一代受雇者的工作场所最差(车间和户外)。

表3 自雇与受雇农民工的工作地点差异单位:%

表4 自雇与受雇农民工的工作地点差异

4.工作收入、医疗保险差异。在工作收入方面,因自雇的收入绝对值数据大部分缺失,主要比较自评收入水平(见表6)。自雇农民工自评收入比受雇农民工高0.18分(5分制,从低到高)。不管是自雇还是受雇,新生代农民工自评收入高于第一代。四类农民工自评收入由高到低排名为:新生代自雇农民工、第一代自雇农民工、新生代受雇农民工、第一代受雇农民工。

在医疗保险方面,由表6可知,约85%的自雇农民工拥有的医疗保险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受雇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品种则更为丰富,拥有城镇职工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的比例较自雇农民工大;从代际来看,第一代农民工与新生代农民工差异较小。

此外,自雇者基本没有现金、实物福利和社保,在这方面,受雇者具有较大的优势。

(三)个人感知与价值观的差异

自我感知的个人社会地位、生活满意度和对未来信心程度对判断工作的差异至关重要。从表7可以看出,自雇农民工在个人本地社会地位、对自己生活满意度和对自己未来信心程度三方面的评分均高于受雇群体。有意思的是,在自雇群体内部,第一代农民工对地位和生活满意度的感知优于新生代农民工,但新生代农民工的信心程度则显著高于第一代农民工。而第一代受雇农民工只在社会地位上比新生代自雇农民工有优越感,对生活满意度和信心程度则低于新生代受雇农民工。

在价值观方面,由表7可知自雇和受雇群体均显现出了对贫富差距、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忧虑,得分均在五分以上(偏向于严重),而受雇农民工比自雇农民工认为这些问题更严重;从代际来看,无论是自雇还是受雇,新生代农民工感受到问题的严重程度均高于第一代农民工。

表5 自雇与受雇农民工的行业、职业差异

五、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本文利用CFPS(2012)大样本数据从人口学特征、工作状况、个人感知维度对比了农民工的自雇与受雇特征及各自的代际差异,认为自雇与受雇农民工有鲜明的特征且呈现明显的代际分化。

表6 自雇与受雇农民工的收入和医疗保险差异单位:分、%

表7 自雇与受雇农民工的个人感知和价值观差异

1.自雇者与受雇者相比,具有人力资本差,就业半径小、从事第三产业、工作时间长、社会保障弱,自我价值感高等特点。

2.两种就业方式都呈现明显的代际差异。在自雇群体内部,新生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具有人力资本更优、就业距离更远、工作时间更长、集中于第三产业、更多在室内营业场所工作、自评收入更高、社会地位和生活满意度更低、对未来信心更高的特点;在受雇群体内部,新生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具有人力资本更好、更倾向于外出、工作时间更短、更集中于第三产业、职业技术程度更高、自评收入更高、社会地位更低、生活满意度和信心程度更高的特点。

3.第一代自雇农民工、新生代自雇农民工、第一代受雇农民工、新生代受雇农民工各自具有显著的特征。具体表现在,第一代自雇农民工社会地位和满意度最高,新生代自雇农民工信心程度最高、自评收入最高、工作时间最长,第一代受雇农民工工作简单体力劳动特征明显、自评收入最低,新生代受雇农民工人力资本最优、外出比重最大、工作时间最短。

在文献回顾时发现当前研究对自雇的评价存在不一致,现尝试以所得结论做出讨论。黄志岭[15]、宁光杰[6]、曹永福等[8]认为选择自雇是因人力资本低而在工资部门受到歧视,本文赞同这一观点并认为这是从事自雇的推力。同时,从自雇农民工自评收入高的特点来看,自雇的高收入是选择自雇的最大拉力,同刘云平、王翠娥[7]观点一致,而高收入是用更长的工作时间换来的。但应该注意的是自雇农民工在社会地位、生活满意度和信心方面的自我评价均更高,故本文认为自雇是一种积极的、有希望实现向上流动的方式,与万向东[5]观点相同。此外,自雇具有倾向于第三产业、技术性岗位的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能达到政策期望的以自雇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培养创新精神的功效。

(二)启示

在促进农民工就业并提升就业质量,以及推进大众创业方面,本文认为应根据不同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制定精准的就业促进政策,启示如下:第一,自雇农民工的自我价值感较高,自雇对农民工来说是充满希望的就业方式,应遵循这一特点创造鼓励自雇的环境,尤其是对信心程度更高的新生代农民工。第二,自雇农民工人力资本偏低,需要提供培训等公共服务提高农民工的创业知识和技能;同时,针对当前拥有高教育水平的农民工更倾向于受雇的现象,需提供创业优惠政策鼓励更多人才的加入。第三,自雇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差,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极大提升自雇的吸引力。第四,自雇农民工倾向于在本地就业,需利用这一特性加大吸引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就近就地城镇化。第五,新生代受雇农民工具有较强的人力资本等优势,需为其创造相应的工作机会发挥其价值,而第一代受雇农民工在就业领域和收入等方面已成为农民工群体中的弱势群体,需特别关注,保障其基本权益。

[1]陈锡文.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几个重要问题[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1):1-6.

[2]辜胜阻,易善策,郑凌云.基于农民工特征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J].人口研究,2006,(05):1-8.

[3]王文彬,赵延东.自雇过程的社会网络分析[J].社会,2012,(03):78-97.

[4]石丹淅,吴克明.教育促进劳动者自我雇佣了吗?——基于CHIP数据的经验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5,(03):19-26.

[5]万向东.农民工非正式就业的进入条件与效果[J].管理世界,2008,(1):63-74.

[6]宁光杰.自我雇佣还是成为工资获得者?——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就业选择和收入差异[J].管理世界,2012,(07):54-66.

[7]刘云平,王翠娥.外来务工人员自我雇佣决定机制的性别差异[J].人口与经济,2013,(04):96-102.

[8]曹永福,杨梦婕,宋月萍.农民工自我雇佣与收入:基于倾向得分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3,(10):30-41.

[9]陈其进,肖哲,李建民.创业者与工资获得者收入差异的实证研究——基于RUMIC2009数据的实证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15,(5):36-38.

[10]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的关系[J].社会学研究,2001,(03):63-76.

[11]黄祖辉,刘雅萍.农民工就业代际差异研究——基于杭州市浙江籍农民工就业状况调查[J].农业经济问题,2008,(10):51-59.

[12]陈藻.我国农民工就业代际差异研究——以成都市为例[J].人口学刊,2011,(02):75-82.

[13]王超恩,符平.农民工的职业流动及其影响因素——基于职业分层与代际差异视角的考察[J].人口与经济,2013,(05):89-97.

[14]马继迁,张宏如.就业质量的代际差异——基于江苏、浙江、广东的农民工调查数据[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06):200-204.

[15]黄志岭.人力资本、收入差距与农民工自我雇佣行为[J].农业经济问题,2014,(06):39-45.

(责任编辑:管仲)

汪君(1991-),女,四川内江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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