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拱标
教育评价改革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教师评价改革又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制定有效的教师评价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对于促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也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教师评价制度中,已存在一些弊端,严重阻碍了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顺利推进。因此,如何对教师评价制度进行改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中小学校教师评价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年度考核制度。目前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以学校为主体制定实施的,最具体的莫过于年度考核制度,其中有几种现象值得我们关注:①评价主体是以校长为核心,考核小组组长是校长;②评价标准相当含糊,多以学生的考试或竞赛成绩为主;③评价结果反馈极其简单,如仅有“优秀”“合格”等字眼;④不同学校评价的比例绝对统一;⑤教师重视评价的公平性,因为跟教师个人职称评审、岗位晋升、提职等方面密切相关,评价结果直接影响教师的积极性。这些现象具有普遍性,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已存在相当长的时间,主要依据是1995年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20年来其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基本没有调整或改进。而且,教师的年度考核已经演变成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最后的审批权在人社部门,很多做法脱离了学校实际,例如评为优秀的要写若干字的“先进事迹”。
专业岗位聘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