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妇女的地位有了较大改善,但仍处于弱势地位。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的同时,离婚诉讼中婦女权益的保护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论文在借鉴国外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离婚诉讼中妇女权益保护的措施。
关键词:离婚妇女;诉讼中;权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5-0168-02
作者简介:李琳琳(1977-),女,湖北人,法律硕士研究生,福建均融律师事务所,四级律师。
离婚诉讼中,妇女面临的困境往往源自诉讼程序性问题,诸如婚姻案件取证困难、离婚损害赔偿举证困难等。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在结合国情并借鉴外国婚姻法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离婚诉讼中妇女权益保护制度的建议。
一、逐步建立家庭法院
家庭法院审理的主要案件应包括:结婚的资格、婚姻的效力、宣布婚姻无效、法定分居、非婚生子女的地位、推定父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及子女抚养、亲权、收养、离婚、离婚后的配偶抚养、子女的监护权、探望权,家庭暴力等一系列的问题。笔者建议设立家庭法院主要是发挥其在离婚诉讼中的相关作用。笔者建议在区一级的行政管辖区域内设置家庭法院或者在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内部设立家庭法院,专门审理婚姻诉讼案件。这样可以做到专业化、职业化,同时也能更好的维护司法的权威。另外主审法官的选任除了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之外,还应当尽量让有婚姻经验的和有一定心理知识的法官来充任专门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