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A.柯亨对马克思的分配正义理论的重建

2017-04-02 19:17
山东社会科学 2017年5期
关键词:平等主义自由主义正义

王 坤

(天津商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134)

G. A.柯亨对马克思的分配正义理论的重建

王 坤

(天津商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134)

在对自由主义理论进行回应的过程中,柯亨积极为社会主义平等进行辩护,并对马克思的分配正义理论进行重建。柯亨摒弃了将社会主义平等理解为结果平等的传统思路,借鉴当代平等主义的思考路径,将社会主义平等界定为某种形式的机会平等,并进一步将其定义为“可得优势平等”。虽然这种解读方法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柯亨基于平等主义的机会平等的视角对社会主义平等的解读丰富了我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并对构建当代马克思主义公平分配理论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社会主义平等; 机会平等;可得优势平等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苏联的剧变、东欧的解体,国际社会主义运动走向低潮,原先矛盾重重的资本主义经济却呈现出了较好的发展态势,普罗大众对社会主义的信心开始一点点地被蚕食,乃至出现大面积的崩塌。事实上,一些西方左翼学者已敏锐地察觉到,虽然资本主义采用一些自我调节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本主义的矛盾,但是并不能真正地克服自身的问题。当代社会出现资源问题、环境问题、生态问题、正义问题等等都是这一矛盾的集中体现,并且这些问题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制度下基本是无解的。鉴于此,不少西方左翼学者将眼光转向了社会主义,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发展模式,具有更好的发展前景。从道德上论证社会主义为何优越于资本主义就成为当代左翼学者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面对以诺齐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对平等价值的质疑,以柯亨为代表的西方左翼学者认为现在非常有必要为社会主义平等进行辩护,以增强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心。那么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要想向人们解释社会主义平等在道德上是令人向往的,就必须要说明它作为一种正义原则为何优于其它的正义原则。柯亨指出,要想对自由主义做出有力反驳,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就需要提出一种更加合理且更加平等的分配正义理论。“社会主义的受挫史表明,社会主义者确实需要撰写食谱,这不仅仅(历史已经证明)是为了知晓如何处理权利,而且是为了吸引普罗大众,除非我们为未来烹调撰写食谱,否则就没有理由认为我们得到自己钟爱的食物”*卞绍斌:《G.A.柯亨的平等主义诉求及其道德价值》,《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2年第5期。。为了更好撰写能够吸引普罗大众未来社会主义平等的食谱,柯亨批判性地借鉴了当代自由主义的分配正义理论,力图实现对社会主义平等的重新建构。

一、柯亨对马克思的平等观的建构

自由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区别到底是什么?有学者将追求自由看作是自由主义,把追求平等看作是马克思主义。毫无疑问,这种对问题的思考模式是片面的,也是缺乏依据的。事实上,马克思同样把自由看作是理想社会的标志,从未否认过自由对人类发展的意义,而且将实现大多数人的自由看作最高的理想目标,同样,自由主义也同样将平等作为社会应当致力于实现的价值目标。因此,如果笼统地从追求道德规范的内容方面(追求平等抑或是追求自由)很难将他们进行区分,柯亨将这一问题进行细化,详细地解析了马克思如何在社会主义视阈下更好地协调自由与平等的关系的。在柯亨看来,马克思的思想中应当包含着独立的社会主义平等观,并且这种平等观能够很好地协调自由与平等的关系。在这个方面,柯亨与塞耶斯观点相近:“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确实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差异和分歧。马克思没有完全否定自由主义,而是试图超越它”*臧峰宇:《历史主义与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当代性——对话肖恩·塞耶斯》,《国外理论动态》2015年第1期。。因此,柯亨在分析自由主义与马克思的区别时正是从自由与平等的关系入手,并由此展开对社会主义平等的构建。

为了对自由主义进行有效回应,对马克思的平等观进行合理建构,柯亨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分析:一是回应自由主义所追求的自由与平等的理念在现实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产生的悖论,由此证明诺齐克提出的自由仅仅是形式上的自由,并解析依据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建构的社会是有缺陷的;二是建构一套能够反映责任机制的平等主义机会平等理论。

根据柯亨的划分,当代的分配正义理论主要分为三种:完全的平等主义、反平等主义,以及不完全的平等主义,这三类观点划分依据为:(1)是否赞成在外在资源的平等分配;(2)是否赞成个人能力的平等分配。根据这个标准,罗尔斯属于完全的平等主义者,诺齐克是高扬自由大旗的反平等主义者。在柯亨看来,在分配过程中,追求完全的平等或者以牺牲平等为代价来实现自由都是不合理的。相比较而言,马克思试图协调自由与平等的关系,既不赞同完全的平等,也不赞同完全的不平等,因此属于不完全的平等主义。

通过比较,柯亨指出罗尔斯、诺齐克等人的分配正义理论之所以不合理,就在于其理论本身或前提预设存在一定的问题。罗尔斯认为个人的天赋才能的获取带有偶然任意性,在分配中要尽量消除天赋差别的影响,强调平等分配的对象除了外在自然资源还应当包含因个人天赋能力带来的不同收益。罗尔斯的差异原则体现着平等主义倾向,通过对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给予某种补偿,以实现完全的平等。柯亨认为由于罗尔斯将个人的努力及选择也部分归之于天赋,并强调对由天赋导致不平等进行补偿,因此该理论对选择和运气划分不敏感。柯亨进一步指出,在罗尔斯差异原则下构建的社会制度是存在缺陷的。差异原则关注的重点是从社会结构的建构角度去解决社会的不平等问题,在一定意义上,罗尔斯忽略了社会制度下的个人的道德选择问题,因为社会正义的实现不仅仅与制度有关,而且与个体的正义选择以及在此基础上营造的社会风尚有着密切的联系。“差异原则是只能运用于社会制度的原则,因而,并不是那种运用于人们在这些制度中所做的选择的原则”*③④吕增奎:《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江苏人民出版2007年版,第241、245、82页。,并且“一个按照差异原则是正义的社会,不单单需要正义的强制性规则,而且需要一种贯穿在个人选择中的正义的社会风尚”③。

诺齐克强调个人权利至上,主张每个人对自身及其能力的使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和所有权,反对资源的平等分配。柯亨指出诺奇克所主张的自由实质是完全的自我所有,即坚持“自我所有权原则”。在柯亨看来,尊重每个人的自由权利,主张自我所有权并没有问题,只是诺齐克过于强调自我所有,最终导致其追求的自由沦为一种形式自由。柯亨认为马克思主义者在批判资本主义剥削时依据的便是某种自我所有权原则,“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资本主义的不正义归根结底是与外部物品权利有关的不公平问题,因此要揭露资本主义的不正义,不需要否定自由主义者的自我所有命题”④。因此,柯亨对诺齐克的反驳不是基于自我所有,而是从自我所有与自然资源结合上的逻辑关系入手进行分析,并深刻地指出诺齐克的自我所有在不占有生产资料的情况下只不过是形式上的自由。“显然,诺齐克并不能够从抽象的自我所有原则推论出对自然对象的拥有,更不能论证为什么同样平等地拥有自我的人,却不平等地拥有自然对象”*魏小萍:《马克思与当代西方左翼社会思潮》,《西南大学学报》2014年第11期。。柯亨指出,个人与外部资源的最初结合形式主要有两种:外部资源的共同所有(Owned in common)和外部资源联合所有。在第一种情况下,每个人都能够主动地利用外部资源,只要他没有妨碍别人的类似使用。然而,该假设无法应对经验上的反证(现实中并不存在此种情况),因为现实中的外部资源总是稀缺且不易得。即便这种假设成立,这种对外部资源的共同所有可能会导致资源的不平等积累,一些人基于某些原因可能沦落为不占有任何外部资源的地位,最终无法实现诺齐克意义上的自我所有。在外部资源的联合所有(Jointly owned)的情况下,即外在资源完全的平等分配,所谓联合所有即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如果得不到其他成员的同意,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使用外部资源,即不能获得外部资源的使用权利。此种情况下,诺齐克的自我所有同样无法实现。因此“真正的自由即自主既不可能在诺齐克所说的那种自我所有与人人可得世界资源的模式中实现,也不可能在保留自我所有与世界资源联合所有的模式中完全实现,因为前者具有产生无自主权的无产阶级的趋势,后者虽然保留了平等,但以不同的方式侵犯了自主权,所以想要实现真正的自由或自主权,必须对自我所有权加以限制”*②③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李朝晖译,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第114、118、148页。。

由此,柯亨指出诺齐克无法解决自由与平等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的悖论,因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不是自我所有,而是自主权,即人们可以真正控制自己生活的状态”②,真正自由的实现需要以平等占有外部资源为前提。马克思既不赞同完全的平等,也不赞同完全的不平等,属于不完全的平等主义。在柯亨看来,这种不完全的平等主义就是以条件平等为前提对自我所有进行一定的限制,由此协调自由与平等的关系,实现真实的自主权。柯亨接着指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即是选择了一条不同于诺齐克和罗尔斯等人的中间路线,将联合所有与有节制的自我所有相结合来保障人们的真实自主权。

按照柯亨的理解,社会主义能够保障外在资源的联合占有,即实现外资资源的平等分配,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条件平等的前提下保障个人的自由,也就是说如何避免个人的意志受到强迫,该问题直接关涉到社会主义平等是否可行的问题。对于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社会资源按需分配,不存在个人意志受到强迫的现象。当生产力发展水平不是那么高的情况下,柯亨提到了实现社会主义平等的另外一个条件,即对自我所有权有所节制。柯亨坚持认为,如果人们能够对自我所有权加以节制,即人们将平等视为社会正义并自愿平等,社会主义平等仍然具有可行性。“只需要人们在一定程度上牺牲自己的利益,而无须做出巨大的牺牲的情况下,上述解决办法才有可能达到”③。正如当代社会中的公民主动纳税行为,税收的一个重要用途即是用于福利开支,这是推进社会平等的重要途径。事实上,在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中,公民主动纳税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柯亨认为以上现象表明自愿平等在左翼自由主义者和右翼自由主义看来都是可以接受的,并由此论证社会主义平等的可欲性和可行性。

柯亨强调联合占有自然资源是协调自由与平等关系的前提条件,在这一意义上,他捍卫了马克思的立场,将道德规范与生产关系联系起来。虽然柯亨基于社会主义平等原则回应自由主义的分配正义,但是由于他将道德规范的分析奠基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基础上,并且得出了与自由主义完全不同的结论,因此,柯亨的这种批判和回应显得比较有力。在这个意义上,“柯亨的批判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批判,但他使用的是信仰普遍主义的分析哲学方法”*魏小萍:《马克思与当代西方左翼社会思潮》,《西南大学学报》2014年第11期。。遗憾的是,柯亨认为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制约着共产主义的实现,所以将社会主义平等的实现完全寄希望于人们的“自愿平等”,由此展开对社会主义平等的可行性分析,该种论证思路为他最终得出否定性的结论埋下了伏笔。

二、柯亨:社会主义平等的实质是机会平等

平等主义理论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追求结果平等(共产主义和福利平等主义);一种是追求机会平等。在柯亨看来,合理的平等主义不光要过滤不合理偏好,也要反映出对个人的选择、努力的尊重以及对源于个人自主选择的差别结果的认可。“平等主义的试金石是关于不利的行为者是否负有责任的一系列问题”*吕增奎:《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江苏人民出版2007年版,第132页。,并且平等主义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非自愿的不利”*G.A. Cohen“On the Currency of Egalitarian Justice”,in Ethics, vol.44(1989),p.916。。以福利平等为代表的平等主义,它以追求结果平等为目标,在对不平等进行补偿的时候,没有对行为者所应承担责任进行考察,因此这种追求结果的平等主义理论并不合理。平等主义的另外一种形式是追求机会的平等为目标。由于机会平等指的是程序的平等或权利平等,在起点平等前提下,人们凭借自己努力程度由此获取应得的利益。柯亨认为机会平等从逻辑上来看是一种比较合理平等主义,由此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平等应当是平等主义的机会平等。

在柯亨看来,社会主义平等虽然同样是机会平等,但是相较于自由主义的机会平等,它更加地契合人们理想中的社会组织模式。一方面,在社会主义能够为人们提供初始资源的平等分配,机会平等能够保障规则和程序的平等,因此,在社会主义机会平等得以实现的地方,人们之间的不平等只能源于个人的爱好和选择的不同,而非来自于其他外在的不可控因素。“社会主义的机会平等试图纠正所有非选择的不利条件,即当事人本身不能被合理地认为对其负有责任的不利条件,无论它是反映社会的不幸的不利条件还是反映自然不幸的不利条件”*②③④科恩:《为什么不要社会主义》,段忠桥译,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7、20、41、59页。;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除了以机会平等作为主导的分配模式外,同样将共享作为调节社会分配的原则。柯亨在《为什么不要社会主义?》一书中,描述了一种在“平等”与“共享”为主导原则下“野营旅行”的环境。柯亨将野营组织模式看作是社会主义平等的实现方式,即“共同的财产和有计划的相互给予”②。

柯亨列举了与社会主义的机会平等相容的不平等类型:或是来自于不同的偏好和选择,或是来自于选择后的不同运气。虽然这两种形式的不平等并非不正义,但是当它扩大至一定范围之后,就会对平等造成伤害,同时也违背了“收益与负担平等”原则。由此,柯亨指出,社会主义除了以机会平等作为主导的分配模式外,同样应将共享作为调节社会分配的重要原则。“某些不能以社会主义的机会平等的名义加以禁止的不平等,却应当以共同体的名义加以禁止”③。

柯亨不但对社会主义机会平等进行了界定,而且对实现社会主义的平等分配的条件进行了分析。社会主义平等的实现有赖于共享原则在社会中发挥作用,而共享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中发挥作用,柯亨认为需要仰赖于良好的社会风尚,即慷慨和同情。事实上,柯亨自己也注意到了以下问题,如果将纠正社会主义不平等的希望寄托于人们偶然的慷慨和同情,依赖于人的主观努力,那么社会主义平等实现的可持续性就会出现问题?“我们的问题是,虽然我们知道如何基于自私的发展,去使一种经济制度运行,我们却不知道如何通过发展和利用人的慷慨去使它运行”④。但是,柯亨认为以上问题并不能作为否认社会主义平等可能实现的依据,在一定意义上,它只是表明了社会主义平等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而且这个条件并不苛刻。当物质生产具有一定程度的丰富但绝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极大丰富的时候,如果人们能够克制自我和具备一定的正义感的话,坚持收益与负担平等原则,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可以解决的,柯亨将之称为“自愿公正行为”。

不可否认,柯亨从个人正义和社会风尚的视角来探讨社会主义平等的可行性问题,虽然最后的结论不乐观,但是却为我们研究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开启了一个新的视角,或者说在一定意义上弥补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空缺。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对社会考察的历史维度与价值维度的统一,以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构建道德规范,以道德规范规约人们社会关系,人类社会也就是在现实与规范的相互规制中向前发展。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不仅需要生产力的发展,还需要人们道德境界的提升,不仅需要制定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价值规范,还需要更平等的道德规范来导引社会的发展方向。

三、柯亨对平等物的界定:可得优势平等

柯亨对当代西方的各种平等主义理论进行分析比较,并指出当代西方平等主义争论的焦点在于对平等物的界定,即在什么方面应当平等分配。柯亨沿用了这一思考路径来研究社会主义平等,并将社会主义的机会平等进一步细化为“可得优势平等”(Equal Access to Advantage)。

柯亨认为可得优势平等在对选择与运气的区分的敏感度上优于福利平等、资源平等,并且比能力平等更准确反映平等主义的真实要求。“平等主义的试金石是关于不利的行为者是否负有责任的一系列问题”*⑥⑦吕增奎:《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江苏人民出版2007年版,第132、141、133页。,也就是说平等主义理论的关键在于判断再分配能否敏锐反映行为者的结果是来自于他的运气还是选择。鉴于福利平等无法解决不当偏好问题,德沃金强调社会的分配应当实现“敏于志向,钝于禀赋”的目标,即人们应该只为其选择负责,而不应该为其无法控制的环境承担责任。柯亨对德沃金的此观点非常赞同,“德沃金为平等主义完成了相当多的工作,把反平等主义右翼武器中如下最强有力的观念纳入到平等主义之中,选择和责任的观念”⑥。但是,柯亨对德沃金将资源平等取代福利平等的观点持保留态度。柯亨接着指出,德沃金想要通过资源平等的形式达到以下目标,即没有人应该因为坏的原生运气而受苦,然而,这一目标却很难实现。理由如下:一方面,德沃金的划分只要求对能力不足进行补偿,而不要求对疼痛和不幸本身进行补偿,即不关心福利是否平等。这种对平等物的界定与人们的常识相违背;另一方面,德沃金将能力不足看作是补偿的唯一维度,没有把责任的划定看作补偿的必要条件。柯亨指出判断是否应当加以补偿的划分标准不应当是区分这种不利究竟是属于福利方面还是资源方面。“正确的划分在责任与坏运气之间,而不是在偏好和资源之间”⑦。柯亨认为无论是资源不利,还是福利不利。只要它不是行为者应当为之负责的,都应当加以补偿。“应当给予补偿的是一个人无法控制的不利本身,因此我们也不应该把不幸的资源天赋和不幸的效用功能区分开。一个拥有放纵的昂贵嗜好的人对我们没有任何要求权,但是一个由于自己的粗心大意而能力不足的人也没有这样的要求权”*②③④吕增奎:《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江苏人民出版2007年版,第133、149、149、141页。。

事实上,柯亨本人对他所提出的“可得优势”并没有明确、清晰、具体的界定,只是通过对比平等主义理论中的所提出各种平等物,得出的一个比较模糊的利益概念。柯亨指出“可得优势平等”有点类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平等”,但与可行能力又不相同,所谓“可得”,仅当一个人拥有获得某个他没有的东西的机会和能力时,表达的是机会平等。森的可行能力是介于效用和基本善之间的东西。以往的平等主义者总是执迷于寻找各种平等物,容易忽略一个问题,基于人们的转化能力不同,即使相同的财富带给每个人的福利也是不同的。因此,“纯粹按照基本善来判断利益导致一种部分盲目的道德”②。柯亨对森的此种观点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认为森“正确地指出了,关注各种善本身而排除了他们对人类所做的事情是一种‘拜物教式的残障’”③。接着柯亨又指出,森的可行能力不但是指人的日常的能力,它还要求对外部必要物的占有。因此,森用可行能力平等取代以往平等主义理论的各种平等物同样是不准确的。

柯亨对各种平等物进行优劣比较的关键是衡量该种平等物能否敏锐地对选择和运气进行区分。该标准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如果将选择和运气的划分推向极端,那就需要判断人们是否存在真实的选择,以及分析这种真实的选择在多大程度上存在,沿着这个思路将可能会走向一种主观主义。柯亨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使选择成为分配正义的核心,这就是使政治哲学陷入到自由意志难题的沼泽之中”④。事实上,关于选择与运气之间关系的争论不止于此,安德森在《平等的要点是什么?》对当代的平等主义理论提出了质疑。安德森认为,这些理论非常遗憾地“为这样一种观点所支配:平等的基本目标是对人们不应得的坏运气做出补偿”*莱利斯·A雅各布:《追求机会平等:平等主义的正义理论与实践》,刘宏斌等译,《国外理论动态》2013年第8期。。平等主义者过于执着于对运气和责任的划分,一方面对于那些正在对自己的巨大负担负责的人太残酷了,没有把他们作为平等者予以尊重;另一方面,如果纠结于对责任和运气的区分,在检验人们是否要为他们的命运负责时,很可能会干涉公民的私人生活。事实上,柯亨自己也承认该方法存在一些瑕疵,但是他认为至今为止并没有更好的方法能够代替它。

四、结语

如前所述,柯亨借鉴当代自由主义的思考路径对社会主义平等进行辩护和解读,虽然该理论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并不能否定其重要的创新意义:一方面,在回应自由主义的正义理论的过程中,柯亨对社会主义“平等”价值的肯定和彰显,以及对社会主义平等实现机制的分析,在一定意义上弥补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缺陷,丰富了我们对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理解。“柯亨对平等主义道德思想的阐释,不仅为沟通当代道德和政治哲学的不同理路做出了示范,也为讨论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正义问题提供了指引。更为重要的是,正是由于像柯亨这样的学者对平等理想的坚守,让我们在这个信仰缺失、责任缺乏的时代已然能够感受到弥足珍贵的希望”*卞绍斌:《G.A.柯亨的平等主义诉求及其道德价值》,《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2年第5期。。段忠桥教授也指出“虽然柯亨对社会主义必然性缺乏深刻的认识,但他从道德方面为社会主义做辩护的思路还是值得借鉴的”*段忠桥:《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在于它更平等——柯亨对社会主义的道德辩护》,《学术月刊》2011年第5期。。

另一方面,柯亨对以“机会平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平等的解读对我们理解当代社会的公平分配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历史证明,当生产力发展程度不够高的时候,物质财富不足于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当人们仍需通过竞争的方式获取外在资源的时候,以“机会平等”为内核的分配正义必将成为居主导地位的分配原则。考察当前中国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就需要将问题聚焦于价值与事实的关系,而不是仅仅聚焦于价值规范本身,需要从现实的社会出发而不是从理想化的社会出发考察价值规范的承载基础”*王新生:《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公平正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5年第5期。。因此,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系统的、全面的研究的基础上,建构一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机会平等观,并对这种以“公平”为取向的机会平等理论做出科学的、系统的分析应成为当前国内学界研究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刘要停)

2017-03-20

王 坤(1984—),女,天津商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国外马克思主义。

本文系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42803)、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后期资助项目(项目编号:TJZXHQ14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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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7]05-00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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