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约租车的经济学价值意蕴及其优化发展

2017-05-02 11:46申洪根
治理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租车出租车司机

□ 许 光 申洪根

互联网约租车的经济学价值意蕴及其优化发展

□ 许 光 申洪根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出租车行业出现了一场巨大的革命风暴。互联网约租车的诞生对传统的出租车行业造成了巨大冲击,新兴的“互联网+交通”模式伴随着国家顶层设计的不断出台而逐步趋于“合法化”。作为“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创新融合,网络约租车能够有效消除信息不对称和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改进,其较强的正外部性使“共享经济”具备了现实依托,同时也倒逼积重难返的传统出租车行业进行整体性改革。通过论述互联网约租车的经济学价值意蕴,探讨了其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现实冲击,以及制约其健康发展的相关因素,例如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分割呈现集聚态势、加大了行业冲突与摩擦、增加了监管成本与治理压力,等等。进而,以促进互联网约租车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融合发展为目标,提出实施差异化定位、打破出租车行业垄断、创新政府管理模式、促进政企合作等对策建议,以加快形成两者错位竞争、有序互补的行业生态。

互联网约租车;共享经济;帕累托改进;业态融合

随着21世纪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共享经济”时代,这种新型商业模式给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互联网约租车是将智能互联网技术与居民交通出行紧密结合,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将出租车信息与乘客信息进行实时动态匹配和对接,以充分满足双方的有效需求,进而促使其效用最大化的一种新型租车模式。①侯景雷:《网络约租车阵痛中前行》,《互联网经济》,2015年第11期。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互联网约租车是科技进步与要素配置市场化的共同产物,其兴起和发展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巨大冲击,倒逼其加快经营体制整体性改革。客观全面地分析我国互联网约租车的发展现状及其存在问题,对加快网约车与出租车新旧业态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能够为政府部门加快联动改革、平衡多方利益、实现有序互补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我国互联网约租车发展的时代背景

(一)“互联网+”模式与“共享经济”模式的融合发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进步,“互联网+”的新型商业模式应运而生,并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一场革命性的商业风暴。当前,互联网约租车作为新时代一种交通出行的服务创新,已成为传统租车模式的一个重要补充。“互联网+交通”模式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并日益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共享经济”模式也逐渐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共享经济”是指人们将自己闲置的各种资源,通过有偿支付的方式提供给有需求的消费者,从而使双方都能满足各自的需要。①杨骊骏:《共享经济下的互联网》,《通讯世界》,2015年第7期。“共享经济”模式通过重新整合与再分配社会资源,能够解决资源配置不合理导致的效率低下问题;通过提高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能够实现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改进。这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弥补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诸多不足,对解决打车难、服务差的“双重困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传统出租车营运模式制约社会福利水平提高

2015年以来,互联网约租车的“鲶鱼效应”倒逼传统出租车行业进行经营体制整体性改革。理论界普遍认为,传统出租车市场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行业转型升级刻不容缓,其现实紧迫性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1.传统出租车行业的供需严重不平衡。现阶段,我国众多城市的出租车数量都受到严格的行政管制,无法通过灵活的市场机制来进行自我调节。与大城市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相比,有限的出租车数量就显得相形见绌,无法充分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在浙江义乌,2000年至2008年间新增出租车数量为864辆,全市出租车总量为1362辆,但此后8年时间里未能再继续增加一辆出租车。②岳巍:《义务出租车改革:看上去很美》,《中国新闻周刊》,2015年第11期。与义乌作为国际小商品市场的功能定位相比,传统出租车行业的供给与实际的社会需求呈现出严重的不匹配,极大束缚了市场经济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更严重的是,供需不匹配使出租车司机拥有了较多的博弈主动权。在早晚高峰和节假日等特定时段,司机挑客、拒载等现象极为普遍,这不仅直接增加了居民的出行难度,而且增大了市场交易成本,客观上不利于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提高。

2.服务质量提升与司机外地化形成悖论。长期以来,传统出租车市场存在居民打车难、司机收入低的“双重困境”,并成为全国各大城市的通病。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出租车司机拒载、挑客、说脏话等现象时有发生,市民对出租车服务质量差的抱怨由来已久。根据贵州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与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统计,贵阳市2015年第二季度居民对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的总体满意度得分仅为53.16分(总分100分),并且只有16%左右的受访者的投诉得到了有效处理。③左春林:《二季度满意度为53.16分贵阳出租车服务还是不及格》,《贵州商报》2015年7月29日,第7版。但是,出租车司机的幸福感也不强烈,他们对自身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强度等普遍存有抱怨,对所在城市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除了饱受诟病的出租车运价低、周转率低等影响了司机的收入水平和积极性之外,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出租车司机的外地化现象严重,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水平有待提高。以杭州市为例,2014年杭州市出租车在岗驾驶员共22220人,其中非本地驾驶员18128人(占比81.6%),主要来自于河南、安徽、江西和黑龙江等地。④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情况报告》,2014年9月12日。由于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与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存有差距,外地出租车司机往往无法享受到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甚至在层层转包的经营体制下会遭受二次盘剥,因此他们普遍倾向于通过降低服务质量或采取暴力冲突等手段来宣泄自己的不满,最终造成群众满意度低、司机幸福感差的“双输”局面。

3.灰色地带致使“黑车”现象屡禁不止。由于传统出租车市场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黑车行业顺势而生。自黑车出现以来,坑客、宰客等现象频繁发生,有时甚至会发生黑车司机劫财、劫色、杀人等恶性事件,给居民的出行带来了许多不安定因素,同时也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近年来,国内各地普遍加大了对黑车的整治力度,但执法过后它们又会卷土重来,极大增加了政府的监管成本和治理压力,并成为扰乱出租车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毒瘤”。

我们认为,导致“黑车”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黑车”长期处于政策法规的“灰色地带”,政府对其进行甄别和处罚的成本过大,因而导致行业漏洞事件频发;二是城市“五位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尚未建立,居民出行对出租车的依赖度较大,供需存在严重的不匹配。据统计,2013年杭州市机动车出行中公交的分担率仅为35.7%,而出租车的载客量则达到了公交载客量的1/6,仅萧山机场疏运每天就占用全市出租车总量的6%-8%。①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情况报告》,2014年9月12日。显然,在轨道交通建设相对滞后、公交换乘系统尚未完善的情况下,用出租车来解决广大市民的通勤、疏散大容量交通工具集中到达的旅客,确实勉为其难,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为“黑车”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空间。

传统出租车行业积病已久,并且已经到了不得不改革的转折点。而互联网约租车的出现则点燃了这个导火线,最终倒逼传统出租车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同时,出租车行业饱受诟病的“份子钱”也迅速进入了公众的视野,这些都阻碍了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互联网约租车与传统出租车行业相比,虽然在短期的局部范围内会对出租车司机产生不利影响,但从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趋势来看,它能够极大提升社会的经济发展效益,有利于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提高。

(三)“食利阶层”固化的行业垄断格局亟待破解

在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出租车经营权管理经历了行政审批、市场化竞标、服务质量招标等不同阶段,但其行业垄断的性质却始终没有得到应有的松动。由于传统的出租车行业属于政府特许经营,实行牌照的总量控制,因此必然形成牌照交易市场:一是政府以拍卖等方式向市场发放牌照。在历史上曾出现每块牌照从3万元到38.7万元不等的交易价格;二是民间自发的牌照买卖行为。目前杭州市每块牌照的交易价格在60万元左右。②朱文佳:《对我市出租汽车经营体制整体改革的深层思考及对策建议》,杭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课题报告,2014年10月。作为稀缺资源的出租车牌照形成了天然的垄断,牌照拥有者凭借垄断优势将经营权层层转包,最终成为势力庞大且利益格局相对固化的“食利阶层”。在此情况下,处于行业底层的出租车司机就面临着巨大的生活窘境,突出表现为工资收入低、工作强度大、缺乏社会保障等。在浙江义乌,出租车司机每4年就需要缴纳6万元的车辆押金,同时每天还要缴纳400元的班费(即“份子钱”)。这些费用极大增加了出租车司机的就业成本和生活负担,屡次成为集体罢运、驾车进京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③岳巍:《义务出租车改革:看上去很美》,《中国新闻周刊》,2015年第11期。更严重的是,食利阶层彼此结成利益联盟,日渐成为强大的改革阻力。他们以出租车司机为筹码,要挟政府提高运价、收紧牌照总量,以继续巩固其垄断优势,最终形成了城市文明秩序、乘客和司机“三输”,食利阶层“一赢”的不合理格局。

互联网约租车的出现促进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关于“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与“取消份子钱”的改革政策,以期望减少出租车的司机的工作压力,并改善他们的生活窘境。

二、互联网约租车的经济学价值意蕴

(一)互联网约租车有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

传统出租车营运模式的一个严重弊端就是信息不对称,极大制约了出租车运载效率的提高,阻碍了出租车行业的良性有序发展。受技术水平和资源条件的制约,以等待、扬招和出租车寻呼台等为主的传统租车服务方式在解决居民出行需求方面相对乏力,供需信息的严重不对称极大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了出租车的实载率和周转率。据统计,2014年杭州市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为380公里,实载率仅为70%,周转次数仅40次,单车日均营收约为1000元。①朱文佳:《对我市出租汽车经营体制整体改革的深层思考及对策建议》,杭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课题报告,2014年10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互联网约租车的首要价值就是能够有效解决传统出租车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有出行需求的乘客和有供给服务的车辆会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进行实时匹配和对接,这样双方都能够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从而大大提高出租车的运载能力和利用效率。2015年10月,滴滴快的公司通过了上海市交通委颁发的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许可,成为中国第一家获得政府许可资质的互联网约租车平台。该软件在改变出租车行业的信息不对称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90.3%的司机认为车辆空驶率有明显下降。②朱文彬、庞瑞、陈硕:《互联网重构租车业,是“堵”还是“疏”?》,《上海证券报》,2014年9月2日第A03版。

(二)互联网约租车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特征

自“互联网+”模式诞生以来,“互联网+交通”呈现出极为强劲的发展势头。相对于传统租车而言,“网约车”的正外部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约租车为乘客拼车、同车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有助于减少车辆空载率,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第二,互联网约租车能够为与车主同方向或者同目的地的乘客提供方便,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同时也有助于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第三,互联网约租车能够显著降低外部交易成本。通过让乘客与车主共同分担乘车费用,既能够降低乘客个人的出行成本,也能够减少车主的空载成本,因此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据调查,北京市出租车的起步价为前3公里13元,之后每公里2.3元。而互联网快车则是免起步价,每公里1.5元。若以30公里来计算,则出租车的费用为75元,而快车则只需45元,两者的差价高达30元。因此,与传统出租车行业相比,互联网约租车不仅能够直接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人们的出行体验,而且有助于提高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其正外部性特征显而易见。

(三)互联网约租车可促进帕累托改进的实现

从短期来看,互联网约租车在短期的局部范围内可能会对传统的出租车司机造成不利影响,但是从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与文明进步来看,互联网约租车对于整个经济社会的福利提升则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从传统出租车司机的角度来看,网约车软件的出现在短期内对传统出租车司机造成了巨大冲击,然而通过网约车软件却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有利于需求与供给信息的实时动态匹配,为拼车、同车提供了可能。从私家车主的角度来看,互联网约租车降低了空载率,减少了空载成本。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互联网约租车减少了居民的出行成本,提高了消费者的出行满意度。

当前,“互联网+智慧出行”正全方位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由于互联网约租车将乘客对司机服务质量的评价作为司机此后能否顺利接单的依据,因此网约车司机在理性上会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尽可能满足乘客出行的需求和意愿。毫不夸张地说,以“共享经济”为主要特征的互联网约租车能够有效提升居民的出行感受,使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舒适和便捷。同时,互联网约租车也有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可以避免大量资源的闲置与浪费。上述两方面相结合,使得互联网约租车相较于传统出租车行业而言,显然更加有助于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以及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改进。据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统计,94.7%的司机在使用了互联网约租车软件之后,月收入水平有所提高。其中,40.9%的司机月收入提高了10%左右,55%的司机月收入提高了30%左右,4.1%的司机月收入提高了30%以上。③朱文彬、庞瑞、陈硕:《互联网重构租车业,是“堵”还是“疏”?》,《上海证券报》,2014年9月2日第A03版。

此外,互联约租车还促进和催化了新型支付方式的演变。新型支付方式与传统付款方式有着明显区别,传统的出租车付费方式一般是直接使用现金,而互联网约租车则是通过手机应用软件进行第三方电子支付。④张冯伟、陈海盛:《“互联网+”引领租车革命》,《浙江经济》,2015年第12期。新型的电子支付方式通过减少现金的使用,能够有效避免收取假钱现象的出现,同时还能显著降低因准备零钱和找零所带来的交易成本,使人们的付费方式变得更加简便快捷。

三、我国互联网约租车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

2012年中国第一家网络约租车公司滴滴成立,2014年Uber公司正式进入中国。中国互联网约租车自诞生至今也就4年时间,其发展历程相对较短,互联网约租车的运营模式和管理体制等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相应的法律法规还未形成一个统一、成熟、规范的体系,给政府的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和挑战。

2015年10月,国家交通部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以更好地促进互联网约租车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但长期以来,中国出租车行业的政策法规大多是宏观性的指导方针,地方性的规章制度相对欠缺。特别是在出租车行业的实际运营中,各地出台的规章制度大多是围绕车辆管理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展开的,以实行准入管制、数量管制和价格管制为主要目标,涉及市场化改革方案及其配套措施的文件相对较少。

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部分群体就有可能利用法律漏洞来谋取暴利。其中,“四方协议”就是一个典型的钻法律漏洞的例子。在“四方协议”中,私家车主只需要将自己的车辆记挂在汽车租赁公司名下,并且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就可以成为一名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的专车司机。而这种方式事实上是将非法营运的风险完全强加于私家车主身上,属于明显的打法律擦边球、钻法律空子的行为。而且,大量私家车集体上路载客会造成城市车流量的井喷式增长,也严重扰乱了出租车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二)市场份额呈明显的集聚态势,易形成新的行业垄断

与传统的产业模式相比,以阿里巴巴和滴滴快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新经济业态具有三个显著特点,即能够有效迎合市场需求、迅速占有市场份额、长期持有用户忠诚度。如图1所示,在2015年上半年的中国互联网专车市场中,滴滴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高达80.2%,而Uber和易到用车的市场份额则分别是11.5%和6.3%,仅这三家公司就控制了全国98%的网约车市场份额。①李强治:《用“互联网+”时代新思维破解网络约租车发展困局》,《世界电信》,2015年第9期。从国际经验来看,新兴互联网公司通常会凭借自身的先发优势来制定行业标准、控制市场准入、操纵交易价格、获取超额利润。长此以往,将有可能形成新的行业巨头,进而产生市场垄断。因此,当前我国互联网租约车发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是:如何在市场培育初期就有效确保各经济主体拥有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进而促进出租车市场的经济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

图1 2015年上半年中国互联网专车市场份额

(三)强烈冲击传统租车市场,加大社会冲突与治理压力

尽管产生背景、运营模式和实现载体等具有显著不同,但互联网约租车的众多主营业务都与传统出租车相重合,二者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同质性。由于互联网约租车能够提供更加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而且服务质量好、价格相对合理,因此刚上线不久就利用“专车”方式实现了自身独有的盈利模式,迅速抢占了较多的市场份额,这对传统的出租车市场造成了强烈冲击。客观而言,新旧业态冲突倒逼传统出租车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机制内在要求的。但是,由于我国出租车行业错位竞争、有序互补的利益格局尚未形成,互联网约租车的迅速发展直接导致传统出租车领域的业务量急速下降,出租车司机不得不采取极端手段(如罢工、停运、砸毁专车等)来抵制互联网约租车,以维护自身利益。2015年,沈阳出租车司机集体罢工、南京出租车停运、郑州出租车司机打砸专车等抗议互联网约租车的事件频频发生,给整个社会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同时也加大了政府管理难度和治理压力。

(四)缺乏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市场秩序易出现紊乱

互联网约租车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以互联网信息平台为中介,进行供需信息的实时动态匹配,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使供需双方都能获益。但是,理论界对互联网约租车的性质目前还存有争议,政府部门的监管还存在明显的“灰色地带”,因此整个互联网约租车的迅猛发展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些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近年来,网络约租车过程中发生劫财、劫色,甚至是杀人抛尸的恶劣行为不时见诸媒体,这不仅会使人心慌乱,而且给整个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不安定,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互联网约租车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对大量进入市场的私家车缺乏有效的资质审查和风险防控机制,无证经营、空头挂靠、层层转包等现象极为普遍,致使出租车市场秩序出现紊乱,给居民出行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鉴于此,地方政府有责任、有义务通过立法、监督和处罚等手段,严格防控风险。具体应通过明确网络约租车的准入条件、营运资质和绩效评价,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快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约租车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一直备受关注,但其发展进程却相对缓慢,难以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要。为了应对新常态下的发展形势,出租车行业应以“行业规范合法、新旧业态融合、政府有效监管、公众满意提升、政企合作共赢”为发展原则,充分协调平衡各方利益诉求,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改善,有效提升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

(一)加快健全互联网约租车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

当前,互联网约租车“合法化”问题已成为影响其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如果无法确定其合法性地位,那么互联网约租车的运营资质就是非法的,这既与“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客观趋势相悖,也不利于加快推进出租车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因此,当前政府部门的一个首要任务是通过立法方式,明确互联网约租车的市场经济地位,确保其市场主体权利,通过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与之相对应的经济活动得以制度化和规范化。对于普遍存在的“四方协议”模式,建议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监管。否则,以“汽车租赁”之名行“出租车运营”之实,将成为严重干扰出租车市场秩序的不合法行为。①李强志:《用“互联网+”时代新思维破解网络约租车发展困境》,《世界电信》,2015年第9期。针对传统出租车市场存在的诸多积重难返的改革困局,建议“网约车”新规尊重地方先行先试的宝贵经验,协调和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第一,厘清出租车与城市交通的关系,以市场化导向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第二,平衡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重点突出城市交通的自主性;第三,重视新规与旧法的关系,避免部门规章立法创新形成悖论;第四,把握网约车与巡游车的关系,推动城市机动化出行方式变革。②顾大松:《“网约车”新规应尊重地方先试先行》,《思想理论动态参阅》,2015年10月26日。

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等国务院七部门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此外,《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指导意见》中主要包含了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以及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四个方面的内容,这是互联网约租车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有利于充分兼顾各方利益,保障个性化出行服务。然而,改革政策能否有效落地,重点在地方。《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方人民政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适时解决各地方的突出问题。

(二)进行联动改革,促进出租车新旧业态融合发展

在现阶段,传统出租车行业仍属于政府特许经营,有着特殊的行政垄断优势,而且该状况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互联网约租车的出现给传统出租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并很快占领了市场。在少数几家发展较好的约租车公司中,尤以滴滴快的的市场份额最大,目前已超过80%。有学者指出,“互联网+”新经济业态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极易产生集聚现象。先行进入并发展壮大的互联网约租车巨头,会凭借已有的优势对其他新兴企业形成挤兑,进而有可能演化成“网约车”市场的新兴垄断势力。对此,建议各级政府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和互联网约租车进行系统联动改革,促进新旧业态融合发展。第一,应深化出租车经营体制整体改革,推动出租车市场从行政垄断向市场竞争转化,并逐步放开准入管制、数量管制和价格管制。第二,应进一步丰富互联网约租车的运营模式,实现多元化经营,防止和遏制新兴垄断势力的产生。第三,对网络约租车和巡游出租车实行差异化定位,将两者划分至不同的细分市场,以实现融合发展和有序互补。①黄少卿:《专车兴起背景下出租车监管改革的思路与建议》,《东方早报》,2015年6月23日第 版。

(三)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政企合作,实现利益均衡

互联网约租车以“搅局软件”的身份出现后,一路高歌猛进,引起了整个出租车行业的强烈反弹。但是,两者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协调。要恢复正常的市场秩序,关键是确保发展权利、平衡双方利益。第一,政府应加快制定出租车经营体制整体改革方案,引入市场自由竞争机制,鼓励发展企业自营和个体经营模式,逐步取消挂靠、转包以及卖断经营,通过建立责权统一的行业生态来削弱食利阶层的垄断利益。第二,逐步将传统出租车纳入互联网约租车的信息共享系统之中,利用网络技术进行业务整合,使传统出租车也能够共享“互联网+”带来的技术红利。第三,在特定地区和局部领域,可根据社会舆情实行多层次隔离,将不同业态的出租车进行分隔管理,防止市场渗透和攫取利益。第四,促进政企合作,依托互联网约租车产业积累的大量信息数据,建立政企信息共享系统,实施更为严格有效的动态监管,从而为互联网约租车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四)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形成有效的风险化解机制

由于互联网约租车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体系不完善、法律不健全,这使得其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政府有必要对互联网约租车产业采取有效的手段进行风险控制。首先,应把互联网约租车软件纳入监管体系,对于驾驶员和乘客的信息都需要进行网上实时动态监控。其次,对于参与约租车服务的车辆要进行严格的备案、考核和审批,以提高车辆的安全性。第三,对于每一款约租车软件都要实行企业与行业的双重验证,以避免“黑车”鱼目混珠。第四,应逐步将涉及司机和乘客的评价机制与信用指数纳入政府的信息数据库,在增强行业服务满意度的基础上,降低互联网约租车的可能风险。

(五)鼓励发展大数据技术,创新“互联网+交通”模式

随着软件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升级,人类逐步迈入了大数据时代,未来社会的各种工作和生活必定与大数据息息相关。通过运用大数据系统,人们可以实时掌握各种有效的信息,并作出快速、精确的判断,从而优化自身的决策和行为。GPS、大数据以及智能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可以使出租车行业的定价机制更为透明、灵活和人性化,进而促使出租车的供需实现动态平衡。当前,“绿色出行,共享发展”已成为新的时代理念。“互联网+交通”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出行成本,实现节能环保。下一阶段,政府可充分发展智能化的“互联网+交通”模式,并将其逐步引入城市大巴和公交系统,这样既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也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理由相信,大数据与智能化的“互联网+交通”的深入融合,将给未来社会的发展带来一场新的变革。□

(责任编辑:石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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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7-9092(2017)02-0109-007

2016-07-18

许光,经济学博士,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双博士,主要从事福利经济学研究。申洪根,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福利经济理论研究。

2016年度浙江省价格调研立项课题“‘互联网+’背景下出租车客运价格调整及协商机制构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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