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凯+翁淑霞



摘 要:“校园欺凌”近年来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话题。因其普遍存在于校园,具有一定程度的危害性,大多涉及未成年人,话题极具敏感性。因而媒体报道的内容、角度和方式至关重要。本文选取2006至2016年《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关于“校园欺凌”的报道,通过内容分析和文本分析总结其报道特征,并提出改进措施。
关键词:校园欺凌;南方都市报;新京报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7)07-0008-04
“校园欺凌(bullying,又译为霸凌)”采用得最多的定义由挪威学者奥维尤斯(Dan Olweus)提出,即“受害者被一个或多个学生有意地、反复地、持续地施以负面行为,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或不适应”[1]。本文采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对“校园欺凌”的界定,即“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2],与奥维尤斯的定义相近。
“校园欺凌”不仅具有一定危害性,也具有一定普遍性。2015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针对10个省市的5864名中小学生调查显示,有32.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在校时遭遇不同程度的校园欺凌[3]。其次,“校园欺凌”一般发生在偏僻封闭的校园空间中,涉事人多为学生,具有隐秘性和敏感性。因此,“校园欺凌”事件总能迅速得到社会和媒体的关注。由于媒体肩负社会责任,在报道“校园欺凌”问题时,既要规避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又要促进欺凌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需要采取恰当的报道角度和报道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