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红 张岚 王军元 雷彩英 颜淑萍 刘晓兰 谈小燕 杨枢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1]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2号)[2],探索建立结核病分级诊疗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卫康委”)在全国开展了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地区的函(国卫办疾控函〔2016〕1159号)]。天水市作为甘肃省唯一入选的试点城市,于2017年3月启动试点项目,2018年年底项目结束,在试点项目执行过程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项目指标。笔者对试点前后结核病防治工作效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和成效,以期为全面推广试点工作经验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查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子系统《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获得天水市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及耐药肺结核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现场调查的方式评估试点县(区)肺结核患者符合规定(简称“合规”)的诊疗费用自付情况。天水市共有7个县(区),纳入试点的县(区)共5个,分别为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甘谷县、武山县;试点前(2016年)5个试点县(区)报告肺结核患者537例,试点结束后(2018年)报告肺结核患者799例。试点县(区)按照登记的第1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开始算起,顺推10例患者,调查该10例患者的诊疗费用及报销情况。
对天水市试点县(区)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试点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试点地区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情况、结核病防治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情况等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