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题目特征,合理选择证明方法

2019-11-14 08:22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陆习晓
中学数学杂志 2019年21期
关键词:综合法证法归纳法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陆习晓

数学命题的真假,离不开证明.数学证明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两类:直接证明法与间接证明法.数学命题大多用直接证法,当直接证明遇到困难时,就采用间接证法(主要是反证法).所谓直接证明,就是从已知条件出发,并运用有关定理、定义和性质等加以逻辑推理,以证明结论的真实性;而间接证明刚好与之相反,从命题结论的反面出发,经过严格而又正确的推理,推出一个矛盾来,以此说明结论的错误性,即原结论的正确性.反证法的原理体现了原命题与它的逆否命题真假的一致性.

一、“由因导果”——综合法

有些命题,条件与结论之间的关系比较容易发现,推理思路也较为清晰,对于这样的命题宜采用综合法,如立体几何中常见的证明问题、三角恒等式的证明等问题.

根据已知条件,并以有关的定义、公理、定理和性质为理论依据,采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层层推进,一直推到需证明的结论为止,这就是综合法.它的一般步骤如下:P0(已知)⇒P1⇒P2⇒…⇒Q(结论).在采用综合法证明时,需注意:要从该命题的前提出发,选定真实无误且无可争辩的出发点,再由此依次得出相关的命题与判断,要求命题与判断都是真实的,而最后一个命题或判断必须包含我们需证明的命题的结论,这时命题才算获证.需指出的是,在证明时并不是一开始就能找到合理的思路,而是要在证明的过程中不断对每步结论斟酌与推敲、比较与选择,才能确定合理的思路.而积累解题经验、掌握基本证法,则有助于我们缩短探寻证明思路的路程.

例1如图1,在直四棱柱ABCD-A1B1C1D1中,已知DC=DD1=2AD=2AB,AD⊥DC,AB∥DC.设E 是DC 的中点,求证:D1E∥平面A1BD.

证法一:如图1,连接BE,则四边形DABE 为正方形.

所以BE=AD=A1D1,且BE∥AD∥A1D1.

所以四边形A1D1EB 为平行四边形.

图1

所以D1E∥A1B.

又D1E⊄平面A1BD,A1B⊂平面A1BD,所以D1E∥平面A1BD.

证法二:在图1中,连接AD1,AE,设AD1∩A1D=G,AE∩BD=F,连接GF,由题意知G 是A1D 的中点.

又E 是CD 的中点,所以四边形ABED 是正方形,故F 是AE 的中点.所以在△AED1中,GF∥D1E.

又GF⊂平面A1BD,D1E⊄平面A1BD,所以D1E∥平面A1BD.

点评:对于综合法的应用,我们还需注意:①证明方向是否明确,推理过程是否合理与恰当;②在推理过程中,题目中的已知条件是否用上,推理过程是否缺损;③每一步推理得到的结论与判断是否真实可信.

二、“执果索因”——分析法

当用综合法证明命题时发生困难,觉得对已知条件不知从何入手,或者题目中给出的条件要么过于单一,要么太复杂烦琐时,就可换用分析法来证明.如有些不等式的证明往往用分析法十分有效.

那么,什么是分析法?就是从所需证明的结论出发逆推,逐步探寻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最后推出一个恒成立的结论,这个结论可以是已知条件,也可以是相关的定理、定义、公理或公式等,这种证明方法也是三段论的推理形式,它的步骤是:Q(结论)⇐Q1⇐Q2⇐Q3⇐…⇐P0(条件或事实).

对于某些证明问题,并不是一眼就看出应用分析法的,必须对题目的条件与需证明的结论进行分析.对推理过程中的每一步必须逐个考察,逐个思考,逐个分析,逐个判断,看每一步的逆推能否建立相互之间的等效关系.这样才可知道每一步的推理是否恰当,从而找到正确的证明思路.

例2设a、b、c为任意三角形的三边长,I=a+b+c,S=ab+bc+ca,试证:3S≤I2<4S.

证明:因为I2=(a+b+c)2=a2+b2+c2+2(ab+bc+ca)=a2+b2+c2+2S,

所以要证3S≤I2<4S,

只需证3S≤a2+b2+c2+2S<4S,

即S≤a2+b2+c2<2S(这个结论与要证明的结论是等价的).

要证上式的左侧,即证a2+b2+c2-ab-bc-ca≥0,

即证(a2+b2-2ab)+(b2+c2-2bc)+(c2+a2-2ca)≥0(此式与前一式等价).

要证上式成立,可证上式三括号中式子都非负(保证结论成立的充分性).

由于a2+b2-2ab=(a-b)2≥0,b2+c2-2bc=(b-c)2≥0,c2+a2-2ca=(c-a)2≥0,所以结论成立.

欲证上式右侧成立,即证a2+b2+c2-2ab-2bc-2ca<0,

即证(a2-ab-ac)+(b2-bc-ba)+(c2-ca-cb)<0.

要证上式成立,可以先证上式三个括号中式子都小于零(保证结论成立的充分性),

即证a2<ab+ac,b2<bc+ba,c2<ca+cb,即a<b+c,b<c+a,c<a+b,显然它们都成立,理由是“三角形一边小于其他两边的和”.

故有3S≤I2<4S 成立.

点评:本例源于教材的变式,具有较强的综合性.证明过程中的每一步都是在寻找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而充分条件的寻找,有时也离不开综合法.所以,分析法与综合法是相对而言的,不是绝对分开的,分析法侧重于证明思路的寻找,而综合法侧重于证明过程的书写,因为对分析法的书写要求比较高,一般不建议采用.

三、“首尾并进”——分析综合法

分析法的特点是从“未知”看“需知”,逐步靠拢“已知”;综合法的特点是从“已知”看“可知”,逐步推向“未知”.有些命题的证明,需要一边分析一边综合,称之为分析综合法,或两头凑法.它们之间互为前提、互相渗透,分析法是用来寻找思路的,综合法是用来叙述的,分析的终点是综合的起点,综合的终点又成为进一步分析的起点.

例3设f(x)=ax2+bx+c(a≠0),若函数f(x+1)与f(x)的图像关于y 轴对称,求证为偶函数.

证明:要证为偶函数,只需证明其对称轴为x=0,即只需证,只要证a=-b 即可.

点评:①本题证明的前半部分用的是分析法,要证明结论成立,只需证明a=-b,后半部分用综合法证明了a=-b;②在用分析综合法证明时,可先分析再综合,也可以先综合后分析.

四、“推理——猜想”——数学归纳法

数学归纳法是一种证明与正整数的命题有关的方法,先证初始值成立,n=n0时命题成立,再假设当n=k(k≥n0)时命题成立,并利用这个假设的结论进一步证明当n=k+1(k≥n0)时命题也成立,由此得出原命题成立的结果.这也是一种演绎推理,主要用在等式的证明、不等式的证明、整除问题的证明、几何问题的证明等方面.

例4已知m为正整数,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当x>-1 时,(1+x)m≥1+mx.

证明:(1)当m=1 时,原不等式成立;

当m=2 时,左边=1+2x+x2,右边=1+2x,因为x2≥0,所以左边≥右边,原不等式成立.

(2)假设当m=k 时,不等式成立,即(1+x)k≥1+kx.

当m=k+1时,因为x>-1,所以1+x>0,于是在不等式(1+x)k≥1+kx两边同乘以1+x得(1+x)k·(1+x)≥(1+kx)(1+x)=1+(k+1)x+kx2≥1+(k+1)x,所以(1+x)k+1≥1+(k+1)x.

所以当m=k+1 时,不等式也成立.

综合(1)(2)知,对一切正整数m,当x>-1 时,(1+x)m≥1+mx 都成立.

点评:数学归纳法证明第二步至关重要.第一步是证明的基础,一般没有难度,而第二步的证明,必须用到假设m=k时成立的结论,没有用到这个结论的证明,不是数学归纳法.所以这一步的证明必须严格执行数学归纳法的“规章制度”.

总览近几年的高考命题,往往需要考生用分析法分析问题,再用综合法写出过程.而数学归纳法也是一种要求理科生掌握的重要方法,一般出现在数列问题的证明和组合数问题的证明中.在高考中,虽然直接应用反证法证明的题目较少,但反证法作为一种分析问题的重要方法,也时常出现在选择题或解答题中的某一小问.考查的方式多以解答题为主,同时结合其他知识点,进行综合考查.本文最后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哪一种方法,应用时必须从实际出发,选择最恰当的方法.会用、好用、用好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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