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培养措施探讨

2020-08-01 08:16李苑凌戴中亮
人才资源开发 2020年13期
关键词:国标办学劳动

□李苑凌 戴中亮

2018年1月30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国首个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国标》的发布,对高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招生制度改革加剧高校专业之间竞争的今天,如何根据《国标》要求开展一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讨论恰逢其时且意义重大。劳动关系专业作为工商管理类专业下的特设专业,如何在深刻理解工商管理类《国标》的内容基础上提升专业质量、优化专业建设,将是摆在所有开设劳动关系专业的高等院校面前的一个亟待解答的问题。通过对工商管理类《国标》内涵和要求的剖析,从《国标》制定的三大原则出发,结合劳动关系专业的实际办学情况,提出国家标准下高校劳动关系一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路径。

一、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

劳动关系专业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发展进程中产生的新本科专业,主要培养劳工政策制定与实施、劳动关系运行与调整以及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国家总体目标输送人才。2012年版的本科专业目录中,劳动关系专业从公共管理专业调整到工商管理类专业,凸显了为各级各类企业输送劳动关系专业人才的培养导向和发展趋势;2018 年工商管理类专业《国标》发布,又为劳动关系专业建设路径提供了目标底线和行动指南。劳动关系作为年轻的特设专业,尚处在开放动态调整之中,如何遵循《国标》要求,结合所在学校、学院的办学资源和特色,培养更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劳动关系管理实践要求的人才,将是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工商管理类专业《国标》的内涵要求

工商管理类专业《国标》中写明,本标准是工商管理类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是设置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指导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标准和依据。该《国标》的内涵和要求,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一)把握总体要求

《国标》中对工商管理类专业界定为,主要以社会微观经济组织为研究对象,系统研究人类经济管理活动的基本原理、普遍规律、一般方法和技术的学科。该标准共分为八个方面,分别是专业概述、适用范围、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体系及附录,这八个方面共同组成了工商管理类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是设置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标准和依据。该标准的制定围绕“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三大原则,要求各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建设上,既要有“规定动作”又要有“自选动作”,既提出了最低要求的“兜底条件”又鼓励各专业“追求卓越”,既有“细节要求”又有“宏观把控”,鼓励各高校根据自身定位和办学特色,依据本标准制定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对本标准中的条目进行细化规定,便于专业建设过程中对标对表,便于标准执行、检查。

(二)关注学科特色

《国标》中对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归纳了两大主要特点:一是应用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旨在培养和训练学生的管理技能和决策能力;二是综合性,注重管理学与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理论和方法的综合应用。一方面,两大特点非常契合劳动关系管理实践和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作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运而生的新专业,对学生的培养必然需要突出实践应用和学科融合的特色。在实际办学过程中,各个学校根据其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办学条件不同各有其做法,为劳动关系专业发展奠定了丰富的基础。另一方面,劳动关系专业还应在《国标》要求下进一步提炼完善自身学科特色。例如,还应提炼出对劳动关系专业应用性和综合性的详细解释和具体实例,特别是如何体现专业对法学基础、政策水平的差异化要求。结合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质量标准、规范与保障体系,建立更加全面丰富且体现学科特色的劳动关系教学质量标准体系。

(三)理解特设专业

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中,对高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也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整,最大亮点在于将专业的具体设置,分为了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两大部分。特设专业是针对不同高校办学特色,或适应近年来人才培养特殊需求设置的专业,往往是一些新兴的、具有广阔发展潜力的专业。其中,劳动关系专业是新纳入工商管理类的特设专业。专业归属的变化,必然带来人才培养目标和体系的变化,如何指导和规范这一变化,至今未有权威性的依据。

三、劳动关系一流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措施建议

劳动关系专业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设立的一个新的本科专业,各办学主体应在充分理解工商管理类专业《国标》的基础上,结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和讲话精神,深入理解中国本科教育从“以教师为中心的知识灌输型培养模式”向“以学生为中心和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转型的重要意义,根据所在高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条件,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劳动关系专业建设方针和实施体系。

(一)以《国标》为指导建立劳动关系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1.各个高校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培养实践差异悬殊,缺乏统一标准。劳动关系专业具有明显的交叉性学科特点,涉及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内容,在目前设立了劳动关系本科专业的院校中,有的归属经济学院,有的归属公共管理学院,也有的归属管理学院或商学院,各个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缺乏一致依据,大相径庭。有的依托劳动经济学科,强调经济学学科基础;有的依托公共管理学科,强调公共管理基础;有的依托管理学科,强调适应企业需求等。如果不及时进行规范,劳动关系专业的人才培养会受到极大影响与制约。

2.《国标》对劳动关系专业发展有必然要求。《国标》中明确指出,“各高校根据自身定位和办学特色,依据本标准制定自己的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对本标准中的条目进行细化规定,但不能低于本标准相关要求”。工商管理类《国标》中对于适用专业范围,只规定“特设及相关专业可参照执行”。在实践中,劳动关系专业作为从公共管理专业类划转到工商管理类下的特设专业,应如何参照工商管理类专业国标执行,如何科学确定劳动关系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条件等问题都迫切需要结合专业实际开展深入研究和探索。

(二)完善“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资源系统

1.打造紧跟时代的劳动关系精品课程和教材体系。课程建设秉持“以学生能力提升和发展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统筹优质资源推进课程建设,开展以“课程群”为模块的课程整合研究与改革;逐步缩小基础课程教学班规模,丰富教学组织形式,拓宽第二课堂学生的活动空间;积极开展各级规划立项教材申报,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使用工作,组织专家打造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劳动关系精品系列教材”,建立完整的教材体系。

2.紧跟“互联网+教育”趋势,整体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充分利用“课程中心”等平台,开展慕课建设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努力为学生自主学习搭建平台,创造有利于学生主动探究学习的环境,构建课堂教学与自主学习为一体的教学新模式;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将“考教分离”和模块化等过程考核模式从基础课向专业课推广,积极发挥考核的导向性和激励性功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3.完善劳动关系专业师资队伍的校内协调与校外共享机制。以课程中心建设为依托,推进劳动关系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探索跨院系、跨专业共同建设劳动关系相关课程的模式,推进学校与实务部门共建课程;加强与企业和劳动仲裁机构、地方工会组织等的联系,建立与这些组织的长效合作机制。教师以项目形式与企业组织或政府机构开展合作,同时,聘请企业相关人员与教师共同为学生授课,学生也可以在这些企业和机构进行实习。

(三)建立多元参与的教学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

当前我国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在政府主导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推动下逐渐完善的,从世界范围的实践经验看,政府应扮演监督者而非评价者,逐渐将高校特别是教师和学生作为质量保障的主体,是从根本上解决高等教育质量问题并持续提高质量的必然选择。教师和学生既是高校质量保障的起点,也是高校质量保障的归宿,应不断强化教师和学生的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将之纳入高校质量保障的运行过程之中,建立多元参与的教学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劳动关系专业作为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工商管理类特设专业,应在《国标》的指引下,引入社会评价体系,构建以教师与学生共同发展、教学相长为核心的质量保障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建设,将专业教师、学生、知名企业家、劳动仲裁机构、用人单位、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等纳入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中,充分发挥多元主体教学质量监督和保障过程中的创造性和建设性作用,推动劳动关系专业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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