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与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
——基于CGSS 2015数据的实证分析

2020-09-04 11:17
关键词:二孩医疗卫生意愿

孔 泽 宇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1]但生育水平除了受生育政策影响外,还与公众的二孩生育意愿密切相关[2]。而基本公共服务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会影响公众的生育意愿。鉴于此,深入研究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有助于提高我国生育水平,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一)文献综述

生育意愿是人们对生育行为的态度和看法,包括生育数量、生育性别、生育间隔和生育动机等4个方面[3]。国内外学者多选用生育数量作为生育意愿的衡量标准,本研究据此将生育数量为2个及以上定义为具有二孩生育意愿。生育意愿受生育成本和生育观念等因素影响,而基本公共服务能够通过降低生育成本或改变生育观念来影响生育意愿。国内外学界的研究表明,影响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公共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1.公共教育。公共教育既能降低育龄群体的生育直接成本,又能减轻其时间压力,帮助其更好地平衡工作与家庭的关系,从而对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具有促进作用。国外学界对公共教育与二孩生育意愿关系的实证研究较为丰富。如Harknett等基于欧洲社会调查数据,研究发现欧洲二十国居民的教育满意度与初生意愿无关,但与二孩生育意愿显著正相关[4];Spoorenberg等基于蒙古国的案例,研究发现学前教育的入学年龄会影响公民的生育意愿[5]。国内学界侧重于从学理层面研究公共教育与二孩生育意愿的关系。如田丰分析指出在中国重视教育的社会环境之下,子女的教育成本为育龄群体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对公众的二孩生育意愿具有强烈的抑制作用[6];林宝分析指出,完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和缩小校际师资差距能够减轻教育成本,进而提升公众的二孩生育意愿[7]。

2.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既能够减轻育龄群体的生育直接成本,提升其二孩生育意愿,又能够改变育龄群体的生育观念,降低其二孩生育意愿。人口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领域均十分关注医疗卫生与二孩生育意愿的关系,但研究各有侧重,得出的结论也存在较大差异。其中,人口学的研究除了关注医疗卫生与微观的生育意愿的关系外,也关注医疗卫生与宏观的生育率的关系。如Harknett等研究发现,欧洲二十国居民的医疗满意度与二孩生育意愿显著正相关[4];McNicoll研究指出,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在医疗服务方面的发展加快了生育率的下降[8]。经济学的研究更加关注医疗费用与生育决策和生育意愿的关系。如Jiang等研究中国计划生育时代的医疗补贴对生育的负向激励作用,分析指出医疗补贴会降低生育意愿[9]。社会学的研究主要关注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与社会层面的生育观念和生育意愿之间的关系。如Johansson研究发现,19世纪欧洲的高生育率很大程度上是由医疗卫生水平较低造成的,因为在医疗卫生水平不发达的情况下,宗族延续的需要会表现为替补效应,进而提升公众的二孩生育意愿[10]。

3.住房保障。国内外学界对生育率与房地产市场关系的研究较多,但针对住房保障与二孩生育意愿关系的研究较少。国内外研究普遍认为住房保障能够通过减轻育龄群体的经济压力进而提升其二孩生育意愿。如Fiori等研究发现,缺乏经济适用住房可能会推迟生育或限制二孩生育意愿,法国和新加坡的住房保障政策实现了更高水平的生育意愿[11];葛玉好等研究指出,住房支出是结婚成本和生育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房价既会推迟未婚群体的初婚年龄,也会在已婚群体中形成生育焦虑,从而降低未婚群体的初孩生育意愿和已婚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12];林宝研究发现,住房保障体系能够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使其不必过度透支家庭未来收入而延迟结婚和生育,进而提升公众的二孩生育意愿[7]。

4.劳动就业。生育会使个体面临较大的机会成本,如降低收入和工作技能、面临就业歧视等。与初孩生育意愿偏重情感因素不同,二孩生育意愿则侧重于考虑现实因素,过高的生育机会成本会抑制二孩生育意愿。完善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通过降低育龄群体的生育机会成本,进而提升其二孩生育意愿。如Greulich等研究发现,女性面临的职业隔离和劳动力市场歧视会增加家庭收入的波动性,进而降低其二孩生育意愿[13];Begall等实证研究育儿假对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发现更慷慨的育儿假会提升生育意愿和生育率,育儿假时长能够部分解释欧洲各国生育率的差异[14];Thévenon研究弹性工作制和带薪休假对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发现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能够提升其二孩生育意愿[15]。

5.社会保障。学界关于社会保障与二孩生育意愿关系的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一致认为:社会保障会降低养儿防老的必要性,对生育更多子女产生挤出效应,从而降低二孩生育意愿。如陈欢等基于CGSS 2010—2015数据,研究发现参加养老保险导致公众的生育数量下降14.1%[16];王天宇等基于CHNS 2000—2009数据,研究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生育数量具有挤出效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村居民的生育数量下降3%~10%[17]。

综上所述,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影响生育成本、生育观念等来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但现有研究侧重于学理层面的分析,实证研究有限且未能有效区分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作用。鉴于此,本研究基于201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 CGSS)数据,实证研究公共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5项基本公共服务与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关系,以弥补以往研究的不足。

(二)研究假设

1.公共教育与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关系的假设。公共教育通过降低生育成本来提升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欧洲和蒙古国的实证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公共教育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正向影响。基于此,提出假设H1:公共教育满意度显著正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

2.医疗卫生与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关系的假设。医疗卫生既能通过降低生育成本来提升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也能通过改变生育观念来降低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但后者在国内外均缺乏有力的实证证据支持。基于此,提出假设H2:医疗卫生满意度显著正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

3.住房保障与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关系的假设。住房保障通过降低结婚成本和生育直接成本来提升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基于此,提出假设H3:住房保障满意度显著正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

4.劳动就业与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关系的假设。劳动就业既能够降低生育机会成本,又能够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的关系,进而有助于提升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基于此,提出假设H4:劳动就业满意度显著正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

5.社会保障与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关系的假设。社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养儿防老等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进而降低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基于此,提出假设H5:社会保障满意度显著负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

二、数据来源、变量设置与模型设定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基于CGSS 2015数据,结合选题的需要,筛选20~50岁的男性和女性作为研究对象,并剔除不清楚、不适用、拒绝回答等缺失样本,最终得到有效样本共4 233个。

(二)变量设置

本研究将变量分为因变量、自变量和控制变量。各变量的赋值和描述性统计具体详见表1。

表1 各变量的赋值和描述性统计Table 1 Assignment and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variables

1.因变量。因变量为二孩生育意愿。根据被调查者对CGSS 2015调查问卷A部分A37题“如果没有政策限制的话,您希望有几个孩子”的回答进行设置。该变量为二分类变量,将回答为1个及以下定义为没有二孩生育意愿,赋值为0;将回答为2个及以上定义为有二孩生育意愿,赋值为1。二孩生育意愿的均值为0.77,表明77%的育龄群体有二孩生育意愿。

2.自变量。自变量为公共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5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根据被调查者对CGSS 2015调查问卷B部分B16题“您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如何”的回答进行设置。该变量为连续变量。公共教育满意度、医疗卫生满意度、住房保障满意度、劳动就业满意度和社会保障满意度的均值分别为71.86分、68.62分、64.69分、64.68分和67.36分,表明育龄群体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整体不高。

3.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户籍、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个人年收入和区域。其中,性别的均值为0.47,表明47%的被调查者为男性;年龄的均值为37.11岁,标准差为8.79,表明被调查者有较大的年龄差异;民族的均值为0.92,表明92%的被调查者为汉族;宗教信仰的均值为0.10,表明仅10%的被调查者有宗教信仰;户籍的均值为0.64,表明64%的被调查者为非农业户口;受教育程度的均值为10.61年,表明被调查者的平均受教育程度较低,以高中为主;婚姻状况的均值为0.78,表明78%的被调查者为已婚;个人年收入的均值为46 624.07元,标准差为278 038.90,表明被调查者有较大的收入差距;区域的均值为0.76,表明被调查者主要位于中部地区。

(三)模型设定

本研究构建二元Logit模型验证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并运用Stata 13.1软件进行分析。具体计算公式为:

(1)

其中,p表示二孩生育意愿为1的概率, 1-p表示二孩生育意愿为0的概率,Si表示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Xi表示控制变量,α、β、γ表示待估计的回归系数,ε表示扰动项,i表示样本的第i个观测值(i=1,2,…,n)。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总样本回归分析

本研究运用Stata 13.1软件进行实证分析。在进行回归分析之前,先对自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显示,方差膨胀因子的均值为1.67,各变量之间最大的方差膨胀因子为2.94,远小于10,表明各变量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同时,考虑到运用截面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时存在的异方差问题,本研究采用计算异方差—稳健标准误的方式进行统计推断。表2显示了总样本回归分析结果。其中,模型1是仅有控制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模型2是基于模型1加入自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

表2 总样本回归分析结果Table 2 Regression analysis results of total samples

1.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与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由模型2可知,医疗卫生满意度和劳动就业满意度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这表明育龄群体的医疗卫生满意度和劳动就业满意度越高,则其二孩生育意愿越高。这可能是缘于较高的医疗卫生满意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较高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助于降低生育风险,提升育龄群体的生育自我效能感,进而提升其二孩生育意愿;劳动就业满意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就业咨询、职工安置、职业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综合水平,较高的劳动就业服务水平有助于减少女性面临的就业歧视,以及育龄群体平衡好工作和家庭的关系,减轻生育的机会成本和提升家庭收入的稳定性,进而提升其二孩生育意愿。鉴于此,假设H2和H4成立。社会保障满意度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表明育龄群体的社会保障满意度越高,则其二孩生育意愿越低。这主要是缘于日益完善的社会保障弱化了养儿防老等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进而降低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鉴于此,假设H5成立。而公共教育满意度和住房保障满意度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不显著,不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这可能是缘于我国公共教育水平的提升逐步提高了公众对子女教育的期望,公众的教育支出除了学校教育投入外,更多投入到课外辅导班或兴趣班中[18],导致公共教育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不显著;住房作为家庭储蓄中重要的投资和保险形式,完善的住房保障弱化了养儿防老等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11],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从而与住房保障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正向影响相抵消,导致住房保障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不显著。鉴于此,假设H1和H3不成立。

2.控制变量与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对比模型2和模型1,各控制变量回归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均一致,表明各控制变量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具有稳健性。其中,年龄在10%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表明育龄群体的年龄越小,则其二孩生育意愿越高。这主要是缘于年龄的增长会导致生育能力下降和生育风险提升,从而对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产生抑制作用。宗教信仰在10%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表明有宗教信仰的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更高。这主要是缘于多数宗教的教义包含鼓励生育和惩戒堕胎的理念[19],对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具有促进作用。户籍和受教育程度分别在1%和5%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表明农村地区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更高,且受教育程度越高的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越低。这主要是缘于农村地区的育龄群体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更深;受教育程度越高的育龄群体面临的职业压力与工作和家庭的冲突越大,且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越弱。因此,这2个因素对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产生抑制作用。婚姻状况和西部地区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表明已婚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更高,且西部地区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更高。这主要是缘于已婚育龄群体拥有更多育儿资源[20];西部地区的生育直接成本和生育机会成本较低,且养儿防老等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更为深远。因此,这2个因素对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产生促进作用。而性别、民族、个人年收入和中部地区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不显著,不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

(二)分样本回归分析

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生育成本、生育观念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存在一定的差异,本研究进一步将样本分为东、中、西部地区进行回归分析(表3)。其中,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与前文基本一致,且控制变量并非本研究的分析重点,故下文未对其展开详细论述。由表3可知,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这主要是缘于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习俗存在较大差异,会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

表3 东、中、西部地区样本的回归分析结果Table 3 Regression analysis results of the samples in the eastern,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1.东部地区。在东部地区,仅住房保障满意度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其他4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均不显著。这主要是缘于东部地区的公共教育质量、经济发展水平和女性劳动参与率,以及生育直接成本和生育机会成本均高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且东部地区受养儿防老等传统生育观念影响较弱。这些因素导致公共教育满意度、医疗卫生满意度、劳动就业满意度和社会保障满意度对东部地区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不显著。而住房作为家庭储蓄中重要的投资和保险形式,完善的住房保障会弱化养儿防老等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11],且东部地区的高房价提升了育龄群体“以房养老”的可行性,进而抑制了其二孩生育意愿。

2.中部地区。在中部地区,医疗卫生满意度和劳动就业满意度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社会保障满意度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而公共教育满意度和住房保障满意度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均不显著。这主要是缘于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介于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之间,使得中部地区的生育直接成本和生育机会成本较为合理;且中部地区受养儿防老等传统生育观念影响仍较为明显,家庭养老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够降低生育的直接成本,完善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能够减轻生育机会成本,进而提升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而社会保障会降低养儿防老等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进而降低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

3.西部地区。在西部地区,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均不显著。这主要是缘于西部地区受地理位置偏远、交通相对不便等因素影响,经济发展水平较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存在一定差距,使得西部地区的生育直接成本和生育机会成本低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且西部地区受养儿防老等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更为深远,使得西部地区的女性承担更多的育儿工作和家庭养老服务。这些因素导致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对西部地区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不显著。

四、结论与对策

(一)结论

基于CGSS 2015数据,建立二元Logit模型实证分析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及影响的区域差异,得出以下结论:

1.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整体上显著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其中,医疗卫生满意度和劳动就业满意度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社会保障满意度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公共教育满意度和住房保障满意度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均不显著。

2.控制变量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存在差异。其中,年龄、户籍和受教育程度均显著负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宗教信仰、婚姻状况和西部地区均显著正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而性别、民族、个人年收入和中部地区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均不显著。

3.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其中,在东部地区,仅住房保障满意度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其他4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均不显著。在中部地区,医疗卫生满意度和劳动就业满意度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社会保障满意度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公共教育满意度和住房保障满意度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均不显著。在西部地区,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对育龄群体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均不显著。

(二)对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应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等,以全面提升我国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

1.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了提升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应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以降低生育直接成本和生育风险,满足育龄群体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一方面,推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由于我国的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和大城市,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难以满足育龄群体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因此,应推动公立医院扩大服务范围和优化服务标准,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和晋升机制,从而有效优化医疗服务资源和人才资源配置,降低生育直接成本和生育风险,进而增强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另一方面,推动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社会办医是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民营化、私有化和市场化的重要举措,政府应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民办医院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的竞争格局,以满足育龄群体对孕前检查、孕期护理和母婴健康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从而提升其二孩生育意愿。

2.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为了提升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应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以降低生育机会成本、实现育龄群体的工作和家庭平衡。一方面,优化产业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有助于女性在生育后继续工作,可通过大力发展服务业,扩大家政、旅游、社会工作等行业的女性就业比例,以降低育龄女性的生育机会成本,从而提升其二孩生育意愿。另一方面,健全弹性工作制。通过轮班轮岗、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健全弹性工作制,有助于缓解育龄群体面临的工作和家庭的角色冲突,实现工作和家庭平衡,从而提升其二孩生育意愿。

3.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为了提升育龄群体的二孩生育意愿,应进一步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以降低生育机会成本、实现育龄群体的工作和家庭平衡。一方面,消除生育歧视。除了在宏观层面基于相关法律对女性职工的劳动权利予以保障外,还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以有效消除生育歧视,降低育龄群体的生育机会成本,从而提升其二孩生育意愿。另一方面,健全日托设施。政府应鼓励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兴办日托机构,在降低育龄群体育儿负担的同时,为育龄群体创造和提供新的就业岗位,有助于育龄群体实现工作和家庭平衡,从而提升其二孩生育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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