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办事大臣阳春奏报铸造普尔钱文情况》朱批奏折释读

2020-10-28 05:11新疆阿克苏地区博物馆
中国钱币 2020年2期
关键词:通宝阿克苏奏折

(新疆阿克苏地区博物馆)

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里,有一份嘉庆五年(1800)五月十四日阿克苏办事大臣阳春向朝廷奏报的关于阿克苏局铸钱之事的朱批奏折。奏折末尾,嘉庆皇帝用红色的笔批复“知道了”三个字。奏折原文如下:

“闻事本年四月十九日准户部来文,钦奉上谕内,嗣后新疆地方鼓铸乾隆钱二成,嘉庆钱八成,一体行用,钦此钦遵。嗣于本年五月初六日由户部颁到乾隆通宝祖钱一个,嘉庆通宝祖钱一个,俱系阿克苏字样,并于文内声明每个祖钱记重二钱,倒边开眼每个记重一钱七分,翻出母钱每个记重一钱四分,铸出制钱每个记重一钱二分等因。前来奴才现在照依部颁轻重式样翻造母钱,仍循向例于立秋后开炉鼓铸,所有阿克苏嘉庆五年应铸普尔钱二千八百九十七串八百八十七文内,钦遵谕旨铸造乾隆通宝钱二成,嘉庆通宝钱八成,永远敬谨遵行。谨将奉到谕旨钦遵鼓铸缘由,理合奏闻。为此谨奏,伏乞圣明睿鉴。嘉庆五年五月十四日。”

从奏折中可以了解到几个确切的信息,一是嘉庆朝补铸乾隆钱之事;二是清代钱币铸造工艺之事;三是嘉庆五年阿克苏局铸钱数额之事。这份奏折反映的几点信息再次印证了清代货币发行的制度及铸造工艺,为研究清代货币制度及阿克苏局钱币的铸造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一 嘉庆朝补铸乾隆钱之事

奏折中说到“新疆地方鼓铸乾隆钱二成,嘉庆钱八成,一体行用”,这就明确了在嘉庆年间新疆本地铸造乾隆通宝二成、嘉庆通宝八成,且二钱并行使用的事实。

乾隆皇帝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平定了北疆的准噶尔及南疆的大小和卓叛乱后重新统一了新疆。为了炫耀自己的文治武功,乾隆皇帝明令其子孙在乾隆朝以后“不便照内地钱文,随时改铸”,而是要“永远恪遵,不必改毁另铸”。即:不必随皇帝年号的变更而改毁另铸,要求后代永远恪遵。所以,新疆地区的乾隆通宝钱要永远铸行,历朝通用,成为定例,永远遵行。但从奏折中可以看出,从嘉庆五年(1800)开始,新疆地区铸造乾隆通宝二成,嘉庆通宝八成。嘉庆朝显然没有按照乾隆皇帝的谕令全部铸造乾隆通宝钱,只铸造了二成,但也算是在遵行乾隆皇帝的谕令;而到了光绪朝,则铸造四成乾隆通宝钱,六成光绪通宝钱。所以在新疆红钱中,乾隆通宝钱数量庞大、版别复杂。

二 清代钱币铸造工艺之事

奏折中明确说到“由户部颁到乾隆通宝祖钱一个,嘉庆通宝祖钱一个,俱系阿克苏字样并于文内声明每个祖钱记重二钱,倒边开眼每个记重一钱七分,翻出母钱每个记重一钱四分,铸出制钱每个记重一钱二分”。由户部颁发的祖钱,用的是翻砂法翻出母钱,再用母钱翻出制钱。这就说明清代铸造钱币的工艺是翻砂法,所铸钱币必须按照户部颁发的祖钱样式铸造。颁发祖钱、母钱的形式也更能衬托中央集权的国体。

因在清代,皇权已发展到至高无上的地步。基本沿袭明制,以六部尚书掌管各行政机构(吏、户、礼、兵、刑、工),各部尚书则直接对皇帝负责。其中户部与工部下属均设有钱法堂,由满、汉侍郎各一人兼管鼓铸政令。户部与工部另外各设有铸钱局:宝泉局,隶属于户部钱法堂;宝源局,隶属于工部。二者互不统属,各自为政。

据鲍康《大钱图录》:“每改元铸新钱时,先选至洁之象牙刻做样钱呈‘钱法堂侍郎’鉴定,然后以精铜凿成祖钱,其穿口(局呼金口)非钱局人不能凿,再用祖钱翻砂铸母钱。以后开铸,则悉用母钱印范。颁发各省者,亦谓之母钱。外省呈进者为样钱”。奏折中提到钱币的三类品种:祖钱、母钱、制钱。据《清朝文献通考》:“凡铸钱之法,先将净铜錾凿成重二钱三分者,曰祖钱,随铸造重一钱六七分不等者,曰母钱,然后印铸制钱。每遇更定制钱,例先将钱(样)送呈。”所以,钱币铸造的过程可以理解成是一种减重的过程。祖钱要比母钱略大,母钱比制钱略大。这是由于铸造过程中,会发生缩模。打磨抛光时也会导致尺寸及重量的减少,所以祖钱会提前让出余量。每当调整制钱标准时,也会先将样钱呈送钱法堂,重新审定。

三 开炉铸钱之讲究

奏折中提到“仍循向例于立秋后开炉鼓铸,所有阿克苏嘉庆五年应铸普尔钱”。为什么会选择开炉铸钱的时间呢?因古时铸钱与如今印制钞票不同,前期具有一定的仪式感,需选择良辰吉日开炉鼓铸,(如五月初五午时,五行属火,火克金等说法)有时还需要提前铸造开炉钱与镇库钱以保佑吉祥。这与古人传统朴素的思想有关,也是古代礼法的体现。

四 嘉庆五年阿克苏局铸钱数额

奏折中“仍循向例于立秋后开炉鼓铸,所有阿克苏嘉庆五年应铸普尔钱二千八百九十七串八百八十七文”,为新疆红钱铸造额的统计提供了数据:按照乾隆通宝二成,嘉庆通宝八成来计算,当年铸造乾隆通宝钱五百七十九串五百七十七文,铸造嘉庆通宝钱二千三百一十八传三百一十文。

五 结论

《阿克苏办事大臣阳春奏报铸造普尔钱文情况》朱批奏折所反映的信息实属珍贵,不仅明证了清乾隆统一新疆以后,后朝补铸乾隆钱之事,也为研究清代钱币的铸造工艺提供了确切的证据,为进一步研究阿克苏铸钱局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注释:

[1]《阿克苏办事大臣阳春奏报铸造普尔钱文情况》朱批奏折,档案号04-01-35-1350-008。

[2]穆渊:《清代新疆货币史》,新疆大学出版社,1994 年12 月。

[3]王永生:《新疆历史货币—东西方货币文化交融的历史考察》,北京,中华书局,2007 年8 月。

[4]朱卓鹏、朱圣弢:《新疆红钱》;上海,学林出版社,1991 年。

[5]王永生:《清代阿克苏局及其铸钱研究》,《中国钱币》2008,(04)。

[6]吴文强:《清代新疆各铸钱局铸额考》,《新疆钱币》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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