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高校资助管理模式的思考

2020-11-23 14:29金伟峰
就业与保障 2020年16期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评价

文/金伟峰

随着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实施,实行多年的学费双轨制逐步被废止。新的收费制度适应了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需求,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但也带来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简称“高校贫困生”)数量增多的问题。

高等教育是我国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的重要保障,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接班人是高校不容推辞的重要使命,但由于地区发展差异,贫困学生的就学问题成了教育公平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多年来,我国非常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2007 年5 月13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1],积极引导各项措施落实,并取得较好成效。在政策领导下,各大高校院所坚持以“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习”为目标,健全完善“奖、助、补、减”资助体系,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教育功能[2]。到2013 年,国家资助高校学生3724.07 万人次,比2006 年增长1.43 倍,资助金额574.11 亿元,比2006 年增长2.52 倍。切实有力的保障措施维护了家庭贫困学生的利益和社会稳定。

不过,高校贫困生群体不仅仅面临着上学难的问题,他们还要面对相较于其他大学生而言更大的就业压力与挑战。由于多方面的缘由,高校贫困生群体的就业能力普遍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和健康发展。这一难题的破解需要社会和学校做出多种方式、多方面的努力,其中改进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方法方式也是一条值得探索的重要路径。有研究认为,现有的资助模式对于提升这一群体的就业能力作用并不是很大,这是值得关注的重要课题。从教育的角度看,资助的影响面绝不能仅仅局限在解决贫困问题上,还应该具有更为丰富的教育内涵,它要使受助学生在解决贫困问题过程中,自身的就业能力也得到应有的提升。随着高校贫困生资助理念的变化,如何通过资助提升贫困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包括就业能力成为一个新的命题。因此,建立基于高校贫困生就业能力提升的资助模式就显得非常重要。

在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资源主要有三大来源,分别是学校、社会及政府,其中政府是主要来源,决定了资源划拨、资源分配等多过程,将资助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可查询化是其工作提升和改善的重要举措。高校资助范围包括多种助学贷款、补助金、勤工助学、奖学金、学费减免等,本文依托国家制定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探索形成以经济资助为基础,以精神资助为辅助,以提高综合发展力为核心的“可持续性资助管理模式”。以下是笔者对当代高校资助管理工作模式的几点思考。

一、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

高校资助经费是用来保障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而非用于追求物质生活,因此,高校和政府应切实保证贫困生认定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前期情况核实和后期实地探访,建立多层责任追究制度。我国各地经济水平仍具有较大差异,这就导致贫困生贫困程度必然具有区域差异,对于贫困标准尚无科学完善硬性评判准则,这就要求各地政府在出具贫困证明时也要适当考虑到区域差异,控制贫困程度差异过大情况。高校在收集贫困生申请材料时要深入审核,切实了解每个贫困生真实的家庭情况,不接收千篇一律认定内容的材料,对于材料中提及的家庭情况进行核实,甚至深入当地社区调查采集一手资料,并鼓励和表彰过程中涌现的优秀典型。

在评定过程中,民主评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朝夕相处的同学是贫困生在校期间最熟悉的人,能够真实观察和了解到贫困生在校的生活和消费等情况,也是贫困生认定工作中保证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因此,应充分发挥民主评议的民主性,保证学生参与民主投票的权利,并将投票结果真实反映。对于有突发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需要特殊对待,可设置特殊困难情况申请,资助工作者对其实际情况做详细了解并核实,根据其困难情况提供不同种类及等级的资助,确保每一位有切实生活和就学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资助。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资助工作评价体系

资助评价工作是检验高校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当前高校资助工作的评价多以资助款发放与落实为标准,评价标准过于单一化。将资助评定和发放作为评价标准显然是不够准确的,高校资助工作的评价应结合贫困生认定、资助资源筹集、资助分配、资助后监管等各个阶段,不同阶段采用不同衡量指标,设计并建立一个具有实际实践与反馈价值的资助评价体系。随着科技发展,互联网成为当今资助工作中的重要工具,互联网思维下的资助工作面临很多挑战,但也带来了很多发展机会。在资助工作评价过程中,不应再以上级核查经济资助分配与落实为单一评判指标,应当借助互联网让贫困生群体、广大学生、社会公众监督等多方参与进来,建立起一个科学、合理、有效的高校资助评价管理体系,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入手开展整体评价工作,让评价体系更加多维化、客观化。

对高校资助工作、资助工作者的评价不是最终目的,通过评价推动高校资助工作不断改进,提升后续资助工作水平才是关键。在评价过程中,可以更好地对实际资助工作中的不足与问题实施整改,突出资助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将整体工作向规范化靠拢,让广大学生和社会各界监督高校资助工作形成良性反馈,集众人之智慧将资助工作做到更好。

三、强化高校贫困生资助后续监督管理

贫困生资助主要采取一次性拨款,认定并拨款后对于贫困生如何使用资助拨款缺乏后续监督管理。高校应建立并健全贫困生资助后监督管理机制,对贫困生受资助后的学习表现、生活及消费情况实际追踪了解并及时汇总整理,形成贫困生资助反馈机制,对不符合贫困水平的学生及时撤销其贫困生认定档案,并拉入学校贫困生认定黑名单,不再实施后续贫困相关资助,同时通报批评教育,视情形给予相应处分。随着信息化发展,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高校可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建立社会——学校——学生“三方一体”的联合举报平台,鼓励对受资助不实情况进行举报,对举报者信息保密。

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一种资助形式,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筹集的困难。国家助学贷款以学生信用为基础保证,无抵押、无担保,若贷款学生不及时还款,将会给贷款银行造成沉重负担,进而给后续国家助学贷款造成阻碍,也会降低银行放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据了解,当前毕业贫困生失信问题愈来愈严重,使得此项工作的持续开展受到阻碍。对此,一方面,我国要加快诚信系统的全面建立和完善;另一方面,高校应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并对贷款学生定期进行信誉还款专题教育,鼓励有切实需求的学生申请贷款,从而降低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违约率。

四、注重“精神助困”资助管理体系建立

当下资助管理中,经济和物质资助仍是主要维度的衡量标准,难以跳出“重资助、轻成长”的传统模式[3]。但贫困生受成长环境影响,或多或少伴有自卑、自信心不足、抗压能力低等心理问题,相比于经济压力,精神压力也是高校不得忽视的资助管理内容之一。因此,在给予必要的经济支持的基础上,切忌以经济和物质资助代替精神关怀[4]。

在高校的日常教育中,可加入自强自信教育、感恩感谢教育、挫折困难教育、尊重教育等专题教育,多开展展现自我风采、提升多方面技能的主题集体活动,结合线上和线下多种方式,提高学生参与度和积极性,提升贫困学生能力和信心,提供宽松、温馨的学习和成长环境,鼓励学生之间建立诚信、平等的友好关系。同时,也要关注贫困生学习压力过大的问题。有些贫困生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深知生活来之不易,希望通过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思想负担过大,遇到挫折时易出现偏激行为。因此,对于贫困生思想工作需要做得更勤更细,要时刻掌握贫困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高校可通过互联网平台的设立,提供给贫困生更具隐私性的咨询和寻求帮助的方式,强化高校“精神助困”资助体系的建立。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越来越重视,教育公平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保障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也受到广大社会的高度关注。“教育发展不是简单的数量扩张,而必须以提高质量为前提”。因此,将高校资助工作与人才培养工作相结合,将教育公平转化为人才培养质量公平才是资助工作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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