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祥梅
【摘要】课堂教学中学生活动的设计是助飞教学艺术的手段之一,有效的学生活动是提高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途径,本文基于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核心素养的视域,提出了在教学过程中设计学生活动的一般性原则,即针对性、指向性、操作性、延展性,从学生活动设计的内容、目标、形式和评价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思考。
【关键词】学生活动 核心素养 初中道德与法治
【中图分类号】G6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21)14-0033-02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目标的关键性课程,该门课程的核心素养要求有四个,即聚焦政治认同、弘扬理性精神、培养法治意识、引导公共参与,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的阐述与学生的自我内化过程密切相关。杜威指出,真正的知识应该是主体与客体对象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主体与经验材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结果。
杜威强调“把各门学科的教材或各部分知识恢复到原来的经验”,让“教材心理化”。要达到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教学效果,就必须借助必要的教学手段,在众多的教学手段中,课堂学生活动的组织是最直接和有效的,学生活动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参与感,还能在参与的过程中渗透和实践价值观。那么,如何通过精心的多样化的学生活动设计达成落实核心素养的目标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不同的教学内容所对应的课程标准不同,学生的接受能力和领悟能力也参差不齐,在设计学生活动时应从设计内容、目标、形式和评价四个方面考虑,相应地遵守针对性、指向性、操作性、延展性的一般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