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本研究以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研究对象,用团体辅导的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施行积极教育,用质性研究的方法对积极教育团辅的效果进行评估,研究发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团辅形式的积极教育接受程度高,积极教育团辅提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自我的积极认知,对积极情绪的提升,积极投入、积极关系获得方法上的支持,对人生的积极意义有所思考。
[关键词] 积极教育;团体辅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质性研究
[基金项目] 2018年度贵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课题成果“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教育研究”(GDGJYJ2018010)
[作者简介] 张秋鸿(1982—),女(水族),贵州麻江人,硕士,贵州大学医保科科长,讲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主要从事积极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 G4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1)14-0017-04 [收稿日期] 2020-10-26
一、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一个政策性的概念,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1]。“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9年,政府、高校及社会设立的各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4817.59万人次,资助资金1316.89亿元”[2]。
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切实履行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