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庆明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国家再分配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应有之义,并具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指向。与资本主义国家将其再分配能力用于壮大私人资本力量、被动控制两极分化不同,社会主义国家再分配能力则是其运用再分配制度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新时代中国国家再分配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意义和前置条件展开讨论。
国家再分配能力现代化作为国家再分配能力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是一般规定、特殊规定和具体规定的辩证统一。
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如戈登·图洛克将再分配扩展到政府把资金或财富从一个群体转移到另一个群体的所有现象。(1)[美]戈登·图洛克:《收入再分配的经济学》,范飞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页。托马斯·皮凯蒂则将其界定为公共权力基于市场失灵而对社会劳动力和社会财富所采取的以实现帕累托改进原则下的市场均衡为目标的一种公共干预行为。(2)[法]托马斯·皮凯蒂:《财富再分配》,郑磊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页。皮凯蒂认为由市场机制所产生的社会不平等,只能通过最优市场机制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