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兴右翼保守派量身定做的民粹主义概念
——对米勒民粹主义理论的批评

2021-11-26 23:47丛日云
教学与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右翼民粹主义米勒

丛日云

一、为新兴右翼保守派量身定做“民粹主义”标签

近年来,民粹主义现象受到西方学界的广泛关注。不过人们也发现,被打上“民粹主义”标签的政治势力和人物千差万别,甚至大多处于政治光谱的两极。“民粹主义”成了一个筐,人们将各种溢出传统政党轨道而崛起的和令其反感的政治势力都一股脑儿地装进这个筐子里,对其进行道德批判并寻求应对之道。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教授扬-维尔纳·米勒看到了其中的混乱。他认为,特朗普、脱欧派、勒庞与桑德斯、希腊激进的左翼阵线、西班牙“我们能”党之间很少相同之处,“茶党运动”和“占领华尔街”运动相互对立,但学界和媒体将他们一律称为民粹主义,这导致了概念的滥用,也是政治判断力的“衰败”。在他的《什么是民粹主义?》一书中,雄心勃勃地要解决这个混乱,创造新的民粹主义理论,特别是制定出判别民粹主义者的“统一的标准”。(1)[德]扬-维尔纳·米勒:《什么是民粹主义?》,钱静远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第2-3页。本文引用此书时对多处译文进行了修改,不再一一注明。请参见该书英文版,Jan-Werner Müller,What Is Populism?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2016.

米勒的确“完成”了这个任务,他的著作也因此而声誉广播,俨然成了诊断民粹主义的标准手册。然而,我们发现他的民粹主义定义和“统一”标准竟然完全颠覆了学界对民粹主义的传统理解。根据他的统一标准,19世纪末美国的人民党(Populist Party或Populists)这个“美国历史上惟一的一个公开自称为‘民粹主义’的政党其实并不是民粹主义的。”(2)[德]扬-维尔纳·米勒:《什么是民粹主义?》,钱静远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第111、115、118页。我们知道,人民党是民粹主义公认的两个正宗源头之一,也是英语和其他西方主要语言中民粹主义(populism)的词源,因而成为后世学者判定民粹主义所参照的主要标本。它竟然被米勒毫不犹豫地排除在民粹主义之外。

不但如此,米勒还将历史上被学界认定为民粹主义的左派息数从民粹主义名单上抹去。到了当代,主动给自己打上“民粹主义”标签的吉米·卡特,(3)Jan-Werner Müller,What Is Populism?University of Penncylvania Press,2016,p.91.中文版漏译了相关段落。自称“进步民粹主义者”的民主党候选人伊丽莎白·沃伦,明确表示自己受到公认的民粹主义者委内瑞拉前总统查韦斯和拉美“粉红色浪潮”鼓舞的希腊激进的左翼阵线、西班牙“我们能”党,通常被视为左翼民粹主义的“占领华尔街”运动、桑德斯、梅朗雄、科尔宾等,都被米勒从民粹主义名单上抹除。那么,谁才是符合他的标准的民粹主义者呢?历史上,麦卡锡主义者、乔治·华莱士和他的追随者、以约翰·伯奇协会为代表的激进保守主义才是民粹主义。后者是个右翼保守派组织,被米勒称为“最彻底的民粹主义派别”。但这些势力影响都很有限,米勒认为,直到茶党的崛起和特朗普的意外成功,“民粹主义才开始在美国政治中成为举足轻重的角色”。(4)[德]扬-维尔纳·米勒:《什么是民粹主义?》,钱静远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第111、115、118页。在欧洲,被米勒作为民粹主义标本的主要有英国脱欧派、法国国民阵线、匈牙利的欧尔班和波兰的法律与公正党等右翼保守势力。

到这里我们就明白了,米勒的民粹主义概念已经远离了民粹主义研究的学术传统,对民粹主义标签进行了大幅度改造,以使其专门适合于新兴的右翼保守派政客和政治势力。这其实是一个适用于左派政治斗争需要的民粹主义概念。如果说西方知识界的“混乱”在于将近年来兴起的具有民族主义色彩的右翼保守派都打上民粹主义的标签,或者主要将民粹主义与右翼势力勾连在一起,(5)在这方面,穆德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说:“如今,民粹主义主要与激进右翼联系在一起。”Cas Mudde,“The Populist Zeitgeist”,Government and Opposition,2004,39(4):549.那么米勒做得更彻底,他将欧美典型的民粹主义(即左翼民粹)几乎都排除在民粹主义之外,确定新兴的右翼保守派为民粹主义标本,然后精心地为他们量身定制了民粹主义概念。

二、概念论证的排除法:方法论的错谬

这样高难度的工作,米勒是如何做到的呢?他采用了一种排除法,也就是把传统上人们归于民粹主义的大部分特征都从民粹主义内涵中排除出去,或者将其定义为仅仅是非充分条件,从而得到一个高度窄化了的民粹主义定义,以直指其独享的或本质的特征,并据此发现民粹主义的真实内涵。

看起来,米勒这种通过层层剥笋最后深入到民粹主义独有的本质特征的方法似乎是一项值得嘉许的理论工作,但将其运用来澄清民粹主义概念时,却是不适当的方法。像民粹主义这样的政治思潮,其深层结构是一套价值体系,这些价值往往是分别与其他政治思潮的价值体系部分地交叉重叠的,或是与其他思潮有不同的价值排序。或许没有任何一种价值是其独有的,但其价值的组合与排序则是独特的。这构成一种政治思潮与另一种政治思潮的分野。这套价值体系与所代表的社会基础、作为其外部表现的政治观点、主张、政策实践和政治行为方式等,往往构成一个特定的症候群,即诸种条件或特征的一种特殊组合。人们需要根据这个特定的症候群来判定一个思潮。米勒想通过排除法得到民粹主义核心内涵或定义的努力,在方法论上注定是失败的。因为民粹主义的诸种特征分别说来可能都不是它独有的,但这些特征的特定组合就形成一个独特的思潮。排除了它与其他思潮重叠的特征和非充分条件,准确识别民粹主义就成为不可能了。事实上,如后面我们会谈到的,米勒最后得到的简单化了的民粹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与其他思潮交叉的。

学者们一般把不负责任的公共政策作为识别民粹主义的重要指标。民粹领袖以收买和煽动下层或弱势群体为目的,做出各种不现实的或损害国家长远利益(从而最终也损害底层民众本身利益)的政策许诺,这是民粹主义者的典型形象。但米勒否定学界流行的做法,将民粹主义与“不负责任的政策和各种形式的政治煽动”联系起来。因为在他看来,负责任和不负责任的政策没有绝对清晰的界限,也无公认的客观标准。这里,米勒混淆了两种情形:一是政策的失误和通常的政治倾向性;一是为收买和煽动底层民众或弱势群体而刻意许诺或制定的不负责任的政策。虽然这两者间的界限并不总是很清晰的,但在大多数场合仍是可以辨识的,并不能由此否定后者为民粹主义的突出特征之一。(6)日文在某些场合将“民粹主义”译为“大衆迎合主義”(たいしゅうげいごうしゅぎ),就突出了民粹主义的这一特征。

分析一种政治思潮,学者们往往关注发现其社会基础,即该思潮代表或表达了社会上哪些人的利益和诉求,尤其是民粹主义这种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思潮。但米勒却否认特定社会经济群体是民粹主义的支持者,理由是不同阶级的人都可能是民粹主义的支持者。这个理由显然不能成立。各种主义的支持者都有不同的来源,但不能因此否定其有特定的阶级基础。民粹主义(亦译“平民主义”)之“民”原指平民,所以,这个术语本身即含有关涉社会地位的所指。一般说来,社会下层以及不同条件下的弱势群体是民粹主义的社会基础,而他们的政治诉求一般是左倾的。此外,在当代西方政治生活中,基于价值观的文化冲突日益突出,甚至被人形容为“文化战争”。在这种情况下,文化上的弱势群体(如同性恋者、性取向的少数、少数族裔和少数宗教信众等)成为左翼民粹主义的重要社会基础。他们被保守派贬称为“文化无产者”或“文化造反派”。也就是说,民粹主义的支持者还有经济之外的动机,即基于价值观或文化利益的动机。这使一些属于文化上弱势群体的政治经济精英与政治经济上的底层民众走到了一起,形成经济上的底层与文化上的弱势或边缘群体、经济左翼和文化左翼的联盟。这是最近几十年西方社会的一个新动向。由于谈到民粹主义的底层社会基础,就必然会将民粹主义主要定义为左翼意识形态。米勒干脆就将这一特征排除了出去。

与此相联系,米勒也否定通常赋予民粹主义的某些社会心理和人格特征(威权人格)。因为只要考察民粹主义的社会心理特征,人们就会联想到民粹主义的社会基础。人们常谈到的恐惧、沮丧、愤怒、怨恨等心理主要与社会下层和弱势群体相关,而对情绪化、非理性的大众的批评和贬斥则是保守派的口头禅。米勒既然将右翼保守派作为民粹主义,就无法将他们所厌恶的现象和相关群体归到他们名下。

反对精英是学界公认的民粹主义的一般特征。在英文语境中,“民粹主义”本来就是与“精英主义”(elitism)相对的概念,对此米勒也难以简单地予以否定。但他认为,批评精英只是民粹主义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因为批评精英是政治竞争中经常性的政治行为。这样说没错,但米勒忽略或刻意掩盖了民粹派与右翼保守派反对精英的一个关键区别:民粹派是平等派,他们基于其地位和利益,从骨子里就敌视精英高踞于他们之上的地位、权力和特权,他们还特别反对并试图颠覆精英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秩序,以拉平社会;而右翼保守派是秩序派,他们可以批评或攻击具体的精英或精英集团(比如持有后现代主义、全球主义价值观的精英),但认同和维护“精英—大众”的社会等级结构。正是这个区分,成为识别民粹主义的关键要素。

这样我们就看到,米勒通过这个排除法所排除的,都是更符合左翼民粹主义的内容。其他左派学者往往通过给“民粹主义”加上各种修饰词来改造民粹主义概念,扩大民粹主义内涵和改变其重心,从而将其加在新兴的右翼保守派身上,比如“右翼民粹主义”(right-wing populism)、“威权民粹主义”(authoritarian populist)、“排外的民粹主义”(xenophobic authoritarian populist)、“白人民粹主义”(white Populism)、“坏的民粹主义”(bad populism)等等。但加上这些修饰词同时也意味着不加修饰词的民粹主义也包括左派,即左翼民粹主义。甚至可以说,加修饰词的民粹主义是非典型的、新兴的和另类的民粹主义,与经典的民粹主义有所不同。但米勒做得更彻底,他将传统民粹主义内涵做了根本性的修改。于是,他打造的民粹主义标签就专门适用于新兴的右翼保守派。

三、无法证成的窄化了的民粹主义概念

米勒窄化民粹主义概念的努力还不止于此。他虽然将反精英、反多元主义、推崇和神化人民作为民粹主义的一般特征,但经过精致的辨析,对这几个要点的内涵都做出了窄化的解释。这个辨析的结果,就是形成了他的民粹主义定义。他说:“民粹主义是对政治的一种特殊的道德想象,一种看待政治世界的方式,它设定了道德上纯洁和高度一致的人民——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种虚构——与那些被认为腐败或在某种程度上道德卑劣的精英的对立。”(7)

这个定义的关键在于,将民粹主义仅归结为一种对政治的“道德想象”和“特定的道德主张”。这样一来,民粹主义虽然反精英,但并非一般的反精英(如精英的政策或行为)或反对精英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结构和秩序,而是认为精英在道德上是腐败和卑劣的,是道德纯洁的人民的对立面。民粹主义也不是一般地反多元主义,并非所有排斥多元主义的人都是民粹主义者,民粹主义是以道德标准而不是以社会地位划线,将反对他们的人都排除在人民之外。民粹主义当然推崇人民,并且将人民落实为平民,但仅这点还不够,民粹主义“最核心的主张是,只有一部分人才算真正的人民”,(8)[德]扬-维尔纳·米勒:《什么是民粹主义?》,钱静远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第25、26、28、29、54页。并且不是人民的99%。而是人民的全体。这也是根据道德标准界定的,即将具有某种道德特质的人群视为人民整体,将其余的人排除在人民之外,于是人民便具有了优越的道德特征。民粹主义者“自称拥有绝对的道德垄断权”,(9)扬-维尔纳·穆勒:《民主真的处于危机之中吗?》,张旭译,《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4期。并“想象出一群腐败的精英与道德纯洁的、同质的、永不犯错的人民之间的斗争”。(10)[德]扬-维尔纳·米勒:《什么是民粹主义?》,钱静远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第25、26、28、29、54页。

按米勒所做出的承诺,他通过这样一个高度窄化的了定义,抓住了民粹主义的实质特征,或识别民粹主义的排他性的标准。但事实上仅凭这个特征仍然无法定义民粹主义,也就是说,它仍然不是米勒所要的判定民粹主义的充分条件。因为人民概念本身即政治概念。自从18世纪人民登上神坛以来,自称代表人民,并将人民视为“单一的、同质的和纯洁的”共同体,将其他不符合这个标准的人群排除在外,这是政治斗争中常见的现象。人民概念从来不像公民概念那样中立,将人民概念道德化,可以说是人民概念内含的基因。历史和现实中有无数例证,表明任何推崇或神化人民的意识形态,无论左派还是右派,民粹主义还是威权主义,都会将人民概念道德化,并将对立一方非道德化。左的一方,卢梭的思想传统如此;右的一方,米勒曾倾心研究的纳粹法学家施密特的理论也是如此。米勒否认了前者,但意识到后者是无法否认的,即纳粹主义其实也是这样表述人民及其与精英之间关系的。于是他表示:“纳粹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应被理解为民粹主义运动”,但又解释说,他们并不是单纯的民粹主义运动。因为它们有一些并非必然是民粹主义的成分:种族主义、对暴力的美化和激进的“领袖原则”。(11)但是,承认他阐述的民粹主义本质特征是与纳粹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共享的,这本身就意味着他通过层层剥笋的方法得到的民粹主义简单化的概念或标准仍然不是他所追求的“民粹主义独有的特征”,而是与其他政治思潮交叉的内容。仅凭此标准,无法判定谁是民粹主义者。应该说,他的定义的确揭示了民粹主义的关键特征之一,但它也必须与其他特征结合起来才能判别民粹主义。

四、民粹主义概念与经验依据的脱节

概念是对一组具有共性的经验事实的抽象,这就要求学者在阐释概念的时候,应该有与概念内涵一致的经验事实做基础。检验米勒民粹主义概念的有效性,需要考察他的定义与其所涵盖的相关经验事实是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米勒所选定的民粹主义标本在欧美发达国家只限于右翼保守派,左翼基本被排除在外,而在欧美之外,他又不得不将无法否认的拉美的左翼纳入民粹主义的范围,同时,还把一些威权国家的领导人或具有民主形式的国家的右翼政治强人纳入民粹主义范围。这种标本的选择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米勒显然无法解释,将特朗普、脱欧派、勒庞与桑德斯、希腊激进的左翼阵线、西班牙“我们能”党都视为民粹主义是一种“判断力的衰败”“彻底的概念混乱”,而将他们与查韦斯、埃尔多安、普京并列,都作为民粹主义标本岂不是更大的混乱?

尽管米勒大幅度地修改了民粹主义内涵,但他毕竟无法完全清除民粹主义概念的基因,也无法完全否认民粹主义的一些基本特征,但他却选择了与左翼民粹主义完全对立的右翼保守派作为对民粹主义经验论证的主要标本。这样做的一个后果是使他的定义与经验事实脱节。在为他的新定义所进行的经验论证中,米勒不得不任意选取和剪裁经验事实。将大不相同的政治势力和人物烩为一炉,拼凑成一个民粹主义家族,使他的论证有很大的闪转腾挪的空间,但也使他的论证常常陷入混乱。拨开他的这些混乱就会发现,不但他所确定的民粹主义的关键特征并非他心目中的民粹主义所专有,而且被他纳入民粹主义范畴的政治势力也不一定符合他的民粹主义标准,相反,被他排除的某些左翼势力有时倒是符合他的标准。

在将抽象的民粹主义定义具体化时,米勒指出:民粹主义的特点就在于,“主张民众的一部分才算人民,唯独民粹主义者自己才能真正识别并代表真正的人民。”(12)不过,以排他的人民代表自居,作为政治竞争中的宣传语言,是民主政治生活的常态。由于人民内部有着利益、价值观念和文化身份的分化,代表人民常常成为一种“高贵的谎言”,但它并不为某一派所独有。所以,米勒进一步论证说,民粹主义者的特点在于,他们“扮演着人民的象征性代表的角色”,(13)人民的意志是由他们臆测出来的象征性的精神实体。米勒具体归纳了民主与民粹的区别:民主假定了代表与民意可能的偏离;多数可能犯错误;民意的效力源于投票统计的多数;按民主程序做出的决策具有非“道德”性;人民无法以非制度形式出现,即使多数甚至压倒性多数也并不能等同于“人民”,不能以人民名义发言。这些概括都不错。那么民粹主义一方呢?米勒认为,在民粹主义者那里,民粹政府表达的就是人民的意愿;人民是制度外的同质化实体,能够被代表;人民的意愿具有神秘色彩,多数人也不一定能表现这种思想;他们的决定具有道德的合理性;相信以非制度化形式存在的“人民”和人民意愿,并且可以得到代表。民粹领袖具有克里斯玛的气质和天赋,他是“小号的你们大家”,(14)[德]扬-维尔纳·米勒:《什么是民粹主义?》,钱静远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第120-121、29、54、100-101、42页。与人民直接心灵相通,是人民的直接代表或人民“象征意义上的正确代表”,不需要政党、议会、媒体等中介。民粹政党内部总是铁板一块,具有威权倾向,因为公共利益或单一的共同善的代表是唯一的。

从理论上说,这样的区分有很大问题,因为这里所说的民粹主义更接近于打着民主旗号的威权政治。只有在这种制度下,才会在制度上实行这种排他性的安排:以民意代表自居,却拒绝民众的具体的制度化参与,或拒绝承认由投票表达出来的民意,从而将人民和民意都虚化或架空了。这让人们再一次想到研究施密特对米勒的影响,他承认正是施密特对这样一种人民概念作出了“影响深远的阐述”,实际上,他把他所熟悉的施密特式的对人民的理解(“同质化的人民”)加在了民粹主义者身上,从而使民粹主义具有了施密特式的威权政治特征。政治史告诉我们,在成熟的民主国家,各派都争取人民的代表权。选举中获得胜利便声称这是人民的选择,失败则声称人民的声音被压抑了,没有充分表达出来。但这仅限于出于政治策略考虑的宣传战。在激烈政治竞争的宣传中,双方都难免有些偏激的表达,这并不会产生制度上的后果。也就是说,在话语上抢占道德制高点,将对方非道德化,并不意味着剥夺或企图剥夺对方的政治权利。而使用政治法律手段将一些国民排除在人民之外,归入敌人阵营,由道德的排他性导致政治的排他性,无疑是威权政治下才会发生的现象。不成熟或不稳定的民主国家在向威权政治倒退中也会发生这种现象。但被米勒视为民粹主义典型的西方新兴右翼势力目前尚没有这方面的表现和意图。事实上,英国脱欧派、特朗普以及欧尔班和波兰的法律与公正党,都是按规范的代议制民主程序获得执政地位或得到民意支持的,不承认投票结果的倒是他们的左翼反对派。

米勒正确地指出,民主受到的威胁来自民主世界内部,来自民粹主义,即一种承诺实现民主最高理想(“让人民来统治”)的堕落的民主形态。但是,又一次,他的理论阐述与经验证明发生了冲突。这种承诺难道不是左派意识形态吗?不断地批评当下的代议制民主不民主,或是“伪民主”,(15)参见[美]伯尼·桑德斯:《我们的革命——西方的体制困境和美国的社会危机》,钟舒婷、周紫君译,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8年,第129页。甚至认为在美国这样的国家“民主从未诞生过”,(16)扬-维尔纳·穆勒:《民主真的处于危机之中吗?》,张旭译,《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4期。热情地追求进一步的民主化,亦即政治平等,甚至按文化身份均等地分享权力,无止境地推动参与的扩大,打破传统代议民主制的精英与大众的平衡,实现大众民主,简言之,按“越民主越好”的原则追求民主的乌托邦,(17)丛日云:《精英民主、大众民主到民粹化民主——论西方民主的民粹化倾向》,《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9期。这正是西方左派的事业。其中激进的一派,就是民粹主义。保守派将民主只是视为各种正面价值之一,在价值排序上,至少不会高于法治和自由。并且保守主义者还特别反感对民主的理想化。保守主义的鼻祖柏克就说过:“完美的民主就是世界上最无耻的东西”。(18)[英]柏克:《法国革命论》,何兆武、许振州、彭刚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125页。

米勒接受西方流行的理论,认为民粹主义是反多元主义的,但他却窄化了对这个特征的理解,认为民粹主义反多元主义的具体表现是对人民的一种特殊理解。他指出,民粹主义具有一种“臆想”,“将人民视作单一的、同质的、纯洁的”。在他们那里,“人民永远被定义为正义的、道德纯洁的”。(19)[德]扬-维尔纳·米勒:《什么是民粹主义?》,钱静远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第4-5页。的确,这是反多元主义的一种表现,但米勒运用的对象却错了。这样的“人民”不正是左翼进步主义者高举的“政治正确”所刻意保护和推崇的各种文化边缘群体吗?米勒指出,“民粹主义总是某种形式的身份政治”,并因此而威胁民主。不错,但米勒却将左派进步主义者操纵的身份政治排除在外,只将其适用于右翼保守派。其实近几十年来西方越来越热闹的身份政治主要是左派所热衷和推动的。他们从传统的阶级政治转向身份政治,将斗争的战场由经济领域转向文化领域,将传统的激进平等要求的重心由经济平等转向基于身份的文化平等,而右翼保守派则属于受攻击和被动防守的一方。(20)福山的立场貌似中立,对左右两边各打五十大板,但他也承认当代身份政治最初是左派所热衷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从左派感染到了右派”。“左翼目前践行的身份政治最糟糕的一点,或许在于它也激发了右翼的身份政治。”Francis Fukuyama,“Against Identity Politics: The New Tribalism and the Crisis of Democracy”,Foreign Affairs,2018,97(5).

其实激进左派推崇的多元文化主义内含着一元主义,是以一元主义的不宽容、不妥协甚至左派一贯的好斗精神,将对少数和边缘文化的推崇强加于社会,对他人实行道德绑架。(21)对左翼推动的身份政治充满同情的福山也认为,“左派的身份政治对言论自由和维持民主所需的理性争议构成了威胁。”Francis Fukuyama,“Against Identity Politics: The New Tribalism and the Crisis of Democracy”,Foreign Affairs,2018,97(5).在这种新的文化冲突中,少数和边缘文化群体的地位,比如黑人、穆斯林、女性、移民、LGBTQ群体等,已经取代了传统的“人民”(或平民)的地位,成为西方左派评判道德善恶与高下的标准。“冒犯”了他们,便是道德上的卑劣行为。所以,当米勒说,“将人民视为高尚的假定,同时也把民粹主义者和其他反多元主义的政治人物区分开来”,(22)真有让人不知所云的感觉。

米勒民粹主义定义的基石是人民概念。在民族国家时代,具有操作意义的人民概念是政治和法律概念,它总是与特定的政治共同体(经常与民族共同体重合)一致的,有着清晰的主权边界。历来民粹主义者诉诸人民概念,主要是国内政治斗争的话语。但当代西方左派学者受全球主义观念的影响,模糊或取消了人民的主权和地理边界。米勒也是如此。他在谈到民粹主义将对手视为“人民的敌人”这一特征时,把乔治·华莱士的种族隔离主张和特朗普排斥外来移民的政策都作为将人民道德化、同质化的例证,无视前者是在作为政治共同体的人民内部进行区分,将一部分人排除在人民之外;后者只是对进入国境的外来者进行限制。

事实上,米勒已不再把人民作为以民族国家为特征的政治共同体,而是一种超越国家界限的人类共同体。他认为,“谁是人民”或谁该享有人民的成员资格这个人民的“边界问题”,应该由一个协商过程来解决,“现存的共同体成员与希望加入的成员在此过程中都应该有发言权。”他的所谓的人民概念的“开放性”就意味着,如果你不是无条件地接纳外国移民(包括非法移民)成为你国的“人民”,就是民粹主义者。更有甚者,他还将古拉格群岛与“在本国边境上建一堵墙”相提并论,(23)[德]扬-维尔纳·米勒:《什么是民粹主义?》,钱静远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第32、5页。这就将威权政治下以人民的名义对另一部分国民实行政治迫害与在民主国家实行的一种限制和规范外来(合法的或非法)移民的政策混淆起来,把挡在外面(阻止非法移民进入)和圈在里面(将“敌人”监禁起来)两种做法等量齐观。毫无疑问,在有古拉格的国度,不需要修边境墙以防止外面的人偷渡。如果修了边境墙,也是防备里面的人向外偷渡。但米勒也只有通过对人民概念的这样一种宽泛的运用,以人民的外部边界问题取代内部边界问题,将对外意义上的“单数的人民”与对内意义上的“单数的人民”相混淆,才能使他的定义适用于他心目中的标准民粹派。而这样来理解人民,也使他的民粹主义定义中的核心概念遭到滥用,从而使这个定义成为不可靠的和无效的了。

五、站在民粹立场批评民粹主义

米勒对他的理论的缺陷有一点儿自省意识。从技术层面上说,他的目的在于构建马克斯·韦伯意义上的民粹主义的理想类型,以凸显其与民主的关键区别。他承认,他这样做存在一个明显的危险,即循环论证。“一个人将他在政治、道德甚至审美上所厌恶的种种特质纳入民粹主义定义,为的仅仅是说明民粹与民主是不同的。换句话说,通过充满高度党派偏见的方式刻画对立面来试图获得(关于民粹主义)的清晰而规范的图式存在着风险。”(24)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他对自己的理论并没有足够的自信。如米勒承认的,他是先确定他所“厌恶”的党派和政客,形成对他们的固定印象,然后以他们为标本来描摹民粹主义特征。我认为,他这种描摹也经常是脱靶的。

米勒也明白,即使按他的非常特别也非常狭隘的专门为右派量身定制的民粹主义定义,人民党也无法被排除在外。因为人民党明确地自诩代表人民,这在其《奥马哈纲领》中就有明确的表述。但米勒认为,这是“一些模棱两可的(或可能有意而为之的)特例”,于是便被他轻飘飘地忽略不计了。(25)[德]扬-维尔纳·米勒:《什么是民粹主义?》,钱静远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第133-134、115-116、18、3页。同样,希拉里在竞选过程中,曾经将特朗普的支持者轻蔑地称为“一群卑劣之徒”(deplorables),还说他们不代表美国,这种以精英的高傲从道德上贬低和排斥对立面民众的言论明显符合米勒的民粹主义定义,但也得到米勒的原谅。他为希拉里开脱说,这是她掉进了对手的“陷阱”,属于“策略失误”。(26)Jan-Werner Müller, “Real Citizens”, Boston Review, Oct.26, 2016.最近的一个例子,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拜登声称,“黑人如果不投我的票,就不算是黑人”。换成米勒的语言,就是不投我的票就不是人民,不过这里的“人民”已经是某种特定的被赋予道德化特征的身份群体。还有比这更契合米勒界定的民粹主义话语的例证吗?想必米勒也能将其作为一时失言而忽略不计。

米勒这种论说方式,显然如他自己意识到的,表现了一种毫不掩饰的“高度党派偏见”。这种党派偏见就是站在左派立场上评断是非,将与之对立的右翼保守派一律扫进民粹主义的筐子里,而将左翼小心地解脱出来。

米勒承认激进左翼存在“攻击”精英的行为,但因为他们的行为是“正当”的,所以便不能算民粹主义。这样,米勒事实上就认同了某种反精英立场的合理性,并且是反精英体制,而不仅是攻击具体的精英集团。他将不负责任的公共政策和煽动排除在民粹主义特征之外,因为“那些被斥为不负责任的政策几乎都惠及那些处境最差的人们”。(27)[德]扬-维尔纳·米勒:《什么是民粹主义?》,钱静远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第133-134、115-116、18、3页。在他看来,是否属于不负责任的政策,应该基于正确的“价值和立场”来判断,而不是根据客观效果来判断。也就是说,收买弱势群体的政策就是正当的,不能算民粹主义。米勒还刻意区分了由占领华尔街运动和桑德斯一派所宣称的代表百分之九十九与(民粹主义的)代表百分之百的本质差别,前者不能算民粹主义,后者才是。这意味着,他接受代表百分之九十九这种主张的合理性。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到,米勒的价值和立场事实上就是民粹主义的。

将真正的民粹主义者和相应的民粹主义特征排除在民粹主义之外,对民粹主义者的言行充满同情,这表明米勒本人是站在左翼民粹主义立场来定义民粹主义的。但他不是像克里斯多夫·拉什那样,坦率地声称民粹主义是“民主真正的声音”,(28)[德]扬-维尔纳·米勒:《什么是民粹主义?》,钱静远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第133-134、115-116、18、3页。或者像拉克劳和墨菲那样,将民粹主义视为民主制度内的正常现象,甚至是推动民主的积极因素,(29)See Ernesto Laclau, “Populism: What’s in a Name?”,in Francisco Panizza(ed.), Populism and the Mirror of Democracy, Verso, 2005, pp.32-48;Chantal Mouffe, “The ‘End of Politics’ and the Challenge of Right-wing Populism”, in Francisco Panizza(ed.), Populism and the Mirror of Democracy, Verso, 2005, pp. 69-70;Benjamin L. McKean, “Toward an Inclusive Populism? On the Role of Race and Difference in Laclau’s Politics”, Political Theory, 2016, 44(6):1-2.尽管这才接近米勒的真实立场。由于民粹主义名声不好,米勒不想给自己贴上这个标签,还要把他所同情的激进左派身上的民粹主义标签撕去,将其进行改造后贴在他所讨厌的对手身上。作为两套价值体系,当代新兴的右翼保守主义与作为民粹主义主流的左翼民粹主义处于政治思想谱系的两端,除了某些激进右翼保守派群体的心理特征与行为模式与民粹主义有相似之处外,两者其实是相互对立的。(30)关于特朗普现象不是民粹主义而是保守主义的论述,参见丛日云:《民粹主义还是保守主义——论西方知识界解释特朗普现象的误区》,《探索与争鸣》2020年第1期。这就使米勒的张冠李戴工作殊为不易。米勒的初衷是澄清民粹主义概念的混乱,结果他却带来了更严重的混乱。米勒还提出过一个不失为明智的问题:“‘民粹主义’这一指控本身可能是民粹主义的吗?”(31)[德]扬-维尔纳·米勒:《什么是民粹主义?》,钱静远译,译林出版社,2020年,第3页。不幸的是,这个答案是肯定的,而米勒的这本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猜你喜欢
右翼民粹主义米勒
民粹主义研究的概念泛化问题及其辨正
价值观与经验现象:民粹主义概念的尴尬及其重构
西方民粹主义专题研究
为什么接电话
本右翼底是些什么人
为什么接电话
日本右翼到底是些什么人
日本“右翼之翼”
一种巴洛克式的民粹主义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