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法分布上看《史记》“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的句读

2021-12-03 01:54张雨涛
保定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句读复句句法

张雨涛

(上海大学 文学院,上海 201900)

《史记·秦始皇本纪》有一段话:“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冬,属之阴山,以为三十四县,城河上为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陶山北假中,筑亭障以逐戎人,徙谪,实之初县。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1]

“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曾引发许多学者纷纷探讨,莫衷一是。根据陈槃先生《“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之诸问题》[2]和辛德勇教授《秦始皇禁祠明星事解》[3]二文,我们梳理出以下几种句读和解释:

一是解作:“……,实之初县。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日本学者藤田丰八认为“不得”是梵文“浮屠”的对音,将“禁不得祠”理解为禁止佛教拜祭,国内学者马非百、岑仲勉皆从此说,刘节虽然否认“不得”为“浮屠”的对音,但认为“不得”是“扑特”的同音,故也从此句读,明人凌稚隆《史记评林》以及《点校本》原点校本皆为此句读。

二是解作:“……,实之初县。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汤用彤、陈槃、杨宪益等否认“不得”作名词解,认为就是虚词。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陈槃先生善于从语言内部来归纳书证,举出秦汉时期典籍里的大量例证,归纳了“禁不(毋或无)得+动词或动宾结构”“禁+名词+不(无)得+动词或动宾结构”等格式,从而证明“不得”就是《史记》时代常见的虚词。然他们都倾向于祭祀的对象是太白星,将“禁不得祠明星”看作一个整体,日本学者泷川资言也从此说(辛氏言泷川氏在《史记会注考证》中将此句作“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恐误)。

三是解作:“……,实之初县。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这是辛德勇在《秦始皇禁祠明星事解》一文中所提出的观点,并其《史记新本校勘》一书中又重申该观点[4],辛德勇认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秦朝所面临的主要威胁是北方的匈奴,从地理位置上看,匈奴相对于秦朝是西北方,而秦朝位于南方,以当时的占星术看金星主战,如果继续祭祀西方的金星,则对秦国的军事行动不利,故云“不得祠明星出西方”。

四是读为:“……,实之初县,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胡文辉在《〈史记〉“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问题再议》一文里提出该说法,认为“明星出西方”描述的是异常的天象事件,因此单独为句;而“禁不得祠”指代的对象是前文的“徙谪”,即犯罪流放的人被剥夺了祭祀权[5]。

综合上述四种观点,笔者认为第四种解读是确当的,应该断为“……,实之初县,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明星出西方”单独成一句,“禁不得祠”是作前文复句中的小句成分。但胡文辉主要是从文化和历史角度进行论述,涉及到的语言学内容不多,且该文是对第三种句读提出的驳议,并没有对第一种和第二种句读方案给出充分的分析。本文拟从语言内部出发,从语法结构、字词分布等方面进行分析,兼论前三种句读不符合语言事实之处。

首先,我们来分析“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一语的结构。上文已经提及陈槃提出的“禁不(毋或无)得+动词或动宾结构”“禁+名词+不(无)得+动词或动宾结构”的格式,这种考察是正确的,但所列举的格式旨在说明“不得”的词性,并没有对“不得”之后的成分详加分析。其实若从考察的结果来看,不单单是“禁”这个动词,当“不得”前面带上任何动词时,构成“VP1+不得+VP2”的格式,其中“VP2”后面要么不带宾语,单独只有一个动词,要么后面带一个结构简单的名词,而不会出现类似于“明星出西方”这样复杂的“S+V+O”型的句子形式,如:

(1)函谷关有兵守关,不得入。(《史记·项羽本纪》)

(2)太后欲杀之,不得间。(《史记·吕太后本纪》)

(3)捕杀吏卒,驱保塞蛮夷,令不得居其故。(《史记·孝文本纪》)

(4)令内史郡不得食马粟,没入县官。(《史记·孝景本纪》)

(5)栗姬愈恚恨,不得见,以忧死。(《史记·外戚世家》)

(6)齐王惧不得脱,乃用其内史勋计,献城阳郡。(《史记·齐悼惠王世家》)

(7)韩非欲自陈,不得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8)伐楚者,道绝不得归。(《史记·伍子胥列传》)

(9)壁坚拒不得入,而秦奇兵二万五千人绝赵军后。(《史记·白起王翦列传》)

(10)使私不得害公,谗不得蔽忠。(《史记·范雎蔡泽列传》)

(11)秦兵后至,争山不得上。(《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12)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史记·刺客列传》)

(13)梁不肯出兵助楚、赵攻秦,故不得王。(《史记·田儋列传》)

(14)战胜而不得其赏,拔城而不得其封。(《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15)宿兵无用之地,进而不得退。(《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

(16)入见则不得复归,亡国之势也。(《史记·南越列传》)

(17)及至汉使,非出币帛不得食,不市畜不得骑用。(《史记·大宛列传》)

由此可推知,“禁不得祠”后面所带的宾语不会是“明星出西方”这样的句子形式,“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一句连文是不符合当时语法的。

其次,是否可以断作:“……,实之初县。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笔者认为这样的句读也是不妥当的。考察典籍发现,如“明星出西方”这样的“N星+V+N方位词”格式的句子在《史记》中即是常见,“N星+V+N方位词”的句式都是独自成句,前面并不需要带上谓语动词成分,如:

(18)七年,彗星先出东方,见北方,五月见西方。(《史记·秦始皇本纪》)

(19)以攻龙、孤、庆都,还兵攻汲。彗星复见西方。(同上)

(20)彗星见西方,又见北方,从斗以南八十日。(同上)

(21)正月,彗星见东方。(同上)

(22)八月,以御史大夫开封陶青为丞相。彗星出东北。(《史记·孝景本纪》)

(23)三年正月乙巳,赦天下。长星出西方。(同上)

(24)立皇子方乘为清河王。三月,彗星出西北。(同上)

(25)其秋,有星茀于东井。(《史记·孝武本纪》)

(26)正月,与斗、牵牛晨出东方,名曰监德。(《史记·天官书》)

(27)与营室晨出东方,至角而入。(同上)

(28)彗星出东北,当齐分野,寡人以为忧。(《史记·齐太公世家》)

关于这一点,胡文辉在文中已经有很好的论述,胡文辉指出像“明星出西方”这样的语式,在文献中就是记录当时年份的异常天象的,而且这种异常天象的记载往往都系于每年的纪事之末。此种考述是确当的,在《史记》中如“明星出西方”这样记载星象的内容都是处理成独立事件,因此单独成句,与其前后文的内容并不相属。

再看句读“……,实之初县。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中“出西方”一语,此种句读认为“出西方”是作为独立小句而存在,其句法是自足的。然而笔者梳理整本《史记》,对“出”字句进行穷尽性搜索,发现在文献里“出”字放在句首的例句一共有198例,这些例句中“出”后面的宾语成分比较复杂,要么后面不带宾语,要么后面所带的是名词性成分,或是动词成分,甚至是复杂的句子形式,但不论“出”后面的宾语成分如何,“出+(NP/VP/SP)”的句式总是使用在复句中,充当复句的其中一个小句,“出”承担着主语的某一个动作,常常和其他动词成分并列作句子的分谓语,如:

(29)使张仪伐取陕西,出其人与魏。(《史记·秦本纪》)

(30)除刑,出美人,重绝人世间。(《史记·孝文本纪》)

(31)后稷母为姜源,出见大人迹而屡践之。(《史记·三代世表》)

(32)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史记·平准书》)

(33)大司马孔父嘉妻好,出,道遇太宰华督。(《史记·宋微子世家》)

(34)王入则侍景帝同辇,出则同车游猎。(《史记·梁孝王世家》)

(35)苏秦闻之而惭,自伤,乃闭室不出,出其书遍观之。(《史记·白起王翦列传》)

(36)车器有数,宫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赍而无益于民利者禁。(《史记·李斯列传》)

(37)将军瞋目张胆,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为天下除残也。(《史记·张耳陈馀列传》)

(38)以陇西都尉从击项籍军五日,出钜野,与锺离昧战,疾斗。(《史记·樊郦滕灌列传》)

(39)安国壁乃有七百余人,出与战,不胜,复入壁。(《史记·韩长孺列传》)

(40)解为人短小,不饮酒,出未尝有骑。(《史记·游侠列传》)

(41)今夫赵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屐,目挑心招,出还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史记·货殖列传》)

从上述例句我们可以发现,“出西方”这样的句子自身不能作为独立小句使用,其必须作为句子成分或者依附小句的身份存在于具体语言里。汉语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流水句的使用非常广泛且丰富,从古代汉语到现代汉语中流水句占据汉语使用的主体,也有学者注意到在汉语流水句的内部也存在差别,不同流水句类型之间存在句法地位的不同,胡明扬和劲松两位先生就曾指出过流水句的内部可以分为“独立句段”和“非独立句段”,二者的概念是依据语法功能的差异进行划分,“独立句段”指的是在句法上是自足的,而“非独立句段”则是句法上不自足的小句形式,一旦离开具体的语言环境其本身是不能独立成句[6]。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独立句段”和“非独立句段”可以粗略理解为“独立小句”和“依附小句”两种句子类型,显然“明星出西方”这样的句子就是“独立小句”的范畴,在语法功能是既可以单独成句,也可以和其他小句并用在一个复句中,如上文所举的(19)(21)(22)等例句,“N星+V+N方位词”的句式都是以独立单句的形式存在,而(26)(27)(28)句中,“N星+V+N方位词”的句式都是以小句的身份嵌入复句结构;而反观“出西方”这样的句式,上文例句中“出+NP”式的句子都是出现在复句结构中,只能以依附小句的方式充当其中的一个子句,句法上不独立,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明星出西方”的句式比“出西方”在具体语境的使用中要自由得多。

究其“明星出西方”和“出西方”两类句式在分布上和语言使用中的差异,关键之处在于两类句子的句法属性是不同的。在依附小句的句法特征性上,方梅老师有很好的论述,她认为现代汉语中的依附小句的特征主要表现在6个方面,即小句主语零形反指、无句末语气词、无评注性副词、主语指称依赖、缺乏表达“时”范畴和空间、状态的主语和轻宾语[7],而本文中“明星出西方”与“出西方”两者在句法上最大的差异便是“主语指称依赖”,“明星出西方”这类“N星+V+N方位词”格式,天然就是“SVO”型的主谓宾句子结构,加上汉语的造词法与造句法基本一致,汉语中词组是本位,可以很大自由地进入句子中,所以“明星出西方”这样的句式既可独立成句,也可以一个主宾谓词组作为小句进入句子中;但“出西方”这样的谓宾结构则缺少动作执行主语,在上文的例句中“出+NP”的句式无一不是承前省略了主语,无论这些主语是显性还是隐性,一旦离开动作的所指对象,整个句式的语义就会变得无法解读。总而言之,“……,实之初县。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这样的句式是不合语法的,正确的解读只能是:“……明星出西方。”

值得一提的是,“明星出西方”此类“N星+V+N方位词”格式的句式,在《汉书》中是普遍在前面加上一个“有”字,而在《史记》里笔者只发现了一例,这大概是《史记》与《汉书》行文风格不同所致,杨树达先生在《积微居小学述林全编·训诂学小史》中论述“审句例”的问题时,就已经提到“大言之,一国之文字,必有一国之句例;小言之,一书之文字,必有一书之句例”[8],这里就体现出了《史记》与《汉书》两部典籍各自在句例上的特点。在上古汉语中,存现动词“有”普遍地作为词头使用,本身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语义,主要功能是引导话题、标记主语,如《诗经·陈风·泽陂》:“有美一人,伤如之何?寤寐无为,涕泗滂沱。”这种功能一直延续到现代汉语中,这从侧面也说明“明星出西方”在句法上的强制性。

再次,既然“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之句读是不能成立的,那么该句的句读应如何处置呢?笔者认为,“明星出西方”单独成句是没有问题的,而前文的“禁不得祠”也不当如藤田丰八等人理解的单独成一句,而是应该并到前文中充当长句的一个分句。我们考察发现,在典籍里,“禁”字放在句首时,常常和其他谓语句并列构成一个复合句的分句,且该复句的语段往往较长,构成“VP1+NP1,VP2+NP2,(……)”的格式,“禁”字小句和文中的其他小句一起,都是由同一个名词成分支配其动作行为,如:

(42)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史记·秦始皇本纪》)

(43)君不如急北兵,趋赵以和秦、魏,收周最以厚行,且反齐王之信,又禁天下之变。(《史记·孟尝君列传》)

(44)夫商君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赏,有罪必罚,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史记·范雎蔡泽列传》)

(45)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同上)

(46)然此十人中,其廉者足以为仪表,其污者足以为戒,方略教导,禁奸止邪,一切亦皆彬彬质有其文武焉。(《史记·酷吏列传》)

(47)外国亦厌汉使人人有言轻重,度汉兵远不能至,而禁其食物以苦汉使。(《史记·大宛列传》)

以上这些例句,都是多个谓语句构成一个长语段的陈述复句,每个分句的动词的施事成分都是相同的,如(42)句中“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等一系列动作的施事者都是前文的“秦王”,(44)句中“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赏,有罪必罚”等事件的执行者都是前文的“商君”,(45)句中“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等的一系列政策的推动者都是“吴起”,“禁”字都是用作施事者的诸多行为的一件。因此来看本文“禁不得祠”,胡文解释“禁不得祠”,认为在上古社会中,如果有人犯罪,乃至发配迁徙,则会被剥脱祭祀权,这里的“徙谪”则是迁徙那些被判处流刑的犯人,因此这些人是不得参加祭祀的,“禁不得祠”应该紧接着前文的“徙谪,实之初县”。无论胡文解读是否确当,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禁不得祠”确实是和“徙谪,实之初县”发生联系,因为这些行为的施行者都是相同的,即为可从语境中推知的“秦朝”或者是“朝廷”,从整个句子来看,“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陶山北假中,筑亭障以逐戎人,徙谪,实之初县,禁不得祠”,句子的一系列事件的推动者或者施事成分就是指“秦王朝”。在分布上,这样的语义和(42)至(47)句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在文献中虽然能找到“禁”字单独成句的用例,但是考虑到语义的连贯性和当时“禁”字句的常见书写习惯,还是建议将“禁不得祠”并入前文的复句中。

同时,我们也考察了“禁不得”的语例,“禁不得”在先秦典籍里未尝一见,在汉代典籍出现的频率也不高,属于汉代的新兴词汇,之后晋唐时期的中古汉语里才逐渐增多,到了宋明的近古汉语时期使用得就很普遍了。与现代汉语的“禁不得”不同,不应当理解成“不能承受住”等含义,联系到陈槃先生曾考察的“禁+名词+不(无)得+动词或动宾结构”的格式,早期的“禁不得”应当是连动结构,“禁”后省略了名词,如:

(48)宫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声,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毋得擅哭。(《史记·孝文本纪》)(“禁毋得”即等同于“禁不得”)

(49)乃更作小钱,径六分,重一铢,文曰“小钱直一”,与前“大钱五十”者为二品,并行。欲防民盗铸,乃禁不得挟铜炭。(《汉书·王莽传》)

(50)杜超,字祖仁,魏郡邺人,密皇后之兄也。少有节操。泰常中,为相州别驾。奉使京师,时以法禁不得与后通问。(《魏书·列传外戚》)

结合陈文给出的“禁+NP+不得+VP”的例句:

(51)雨太多,令县邑于土日塞水渎,绝道,盖井,禁妇人不得入市。(《春秋繁露·求雨》)

(52)禁民不得挟弓弩,则盗贼执短兵,短兵接则众者胜。(《汉书·严硃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49)句的“禁不得挟铜炭”补全后即意为“禁民不得挟铜炭”,结构和语义上同(52)句的“禁民不得挟弓弩”是一样的,(48)至(50)句中“禁”和“不得”中间都可以补上相应的名词成分。从句法内部看这类句子实际上就是递系句式,“NP+禁+(NP)+不得+VP”中,“禁”后面的名词成分就是直接充当了“不得+VP”的主语。因此本文的“禁不得祠”如果依据胡文的解释,那么补全后就应该为“禁谪不得祠”,翻译成现代汉语即为“(秦朝)禁止犯罪迁徙的人参与祭祀活动”。

综上所述,结合所收集的语料,本文考察的重点在于区别小句成分中独立小句和依附小句两种范畴,类似于“明星出西方”的“N星+V+N方位词”格式是典型的SVO小句,其要素完全,在句法上独立,既可以单独成句,也可以作为小句嵌入句中,实现方式较为自由;相对应的“出西方”是典型的“VP+NP”格式的谓宾小句,在句法上是不自由的,其与前者在句法属性上最大的差异是“主语指称依赖”,需要相应的主语名词或者语境义实现对动词的支配,因此在具体语言中不能够作为独立小句存在,必须作为小句形式作用在复句中;“禁不得祠”文献中常见的即是作为施事成分的谓词分句用在复句中,保持一系列行为语义的连贯性。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最终将其断为:“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陶山北假中,筑亭障以逐戎人,徙谪,实之初县,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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