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艳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审计、巡视等工作,逐年强化审计检查给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从2016年起,财政部门的“一问责八清理”、“小金库”检查、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涉农资金专项检查、项目审计等检查不胜枚举,也对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2017年7月中共中央再次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十九大后,《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修订出台,审计、纪检、巡视监督逐渐呈现常态化的趋势。作为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十三五”期间更是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经历:深化科技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巡视、专项检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我们深挖了新的历史时期农业科研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缺陷,以问题“倒逼”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以整理思绪,轻装前行。
“十三五”以前,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家对科研事业单位资金支持力度可以说前所未有,科研仪器设备投入力度也相应加大,项目研究需要使用什么仪器基本上就能购置,甚至出现同一单位不同项目购置同一种仪器的现象。有些仪器因为是为执行特定项目而购置的,项目完成后也就发挥不了多大作用,往往处于闲置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