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颖慧
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颁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在义务教育学段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高中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或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时。[1]《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明确提出“法治意识”是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之一。[2]
一方面,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不断进步;另一方面,法治意识培养的成效却并不明显。《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发展报告(2018)》显示:高中阶段学生的法治认知仍存在不足,在该年龄段没有显现出需具有的法治意识与观念,学生违法行为仍高频出现在普通高中。[3]高德胜指出:青少年法治素养重点应该培育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4]沈晓敏认为:“法治意识并不是让学生重复记忆、背诵法条,更重要的是公民能在生活中任何时候、遇到任何问题时,都能有意识地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在矛盾冲突中做出理性的选择。”[5]
由此可见,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培育不能仅停留在法治常识教育的层面,而应通过增强法治教育的实践性,迈向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更高点。这既是思想政治课的要求,也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6]如何落实核心素养的要求,激活学生的法治意识,而非上成法律条文的灌输课或是法律政策的说教课?这是教师当前必须探索的问题。
思政课堂是否高效取决于情境的质量,而源于真实社会生活的判例是最生动的法治教育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