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

2022-11-27 06:17陈加佳
全国流通经济 2022年23期
关键词:企业破产债权人财务

陈加佳

(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浙江 温州 325100)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需要面临着国际及国内的双重竞争压力,因此更是需要做好内部的财务管理,否则若是面临淘汰时,往往需要偿还巨额的财产。而进行破产清算,使一系列的财务问题也仍然值得处理和规避,只要能够帮助企业有效地减少财务的风险,并且尽量的去规避损失。

一、企业破产清算概述及职能分析

1.概述

破产作为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下的一种相对常见的经济现象,一般是指因为企业内部管理不善,并且很难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从而造成一系列的亏损,很难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针对上述情况,若是通过采用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作为原则来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时,通过破产清算的方法可以及时清偿债务,也能够保护债权人自身合法权益。清算工作要包括资产、债务和关系方面的梳理。

2.职能分析

第一,破产人本身的产生及职责,是指破产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负责人和法定代表等。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要求管理人能够及时移交财产及具体的数目,并且客观如实地反映出一定时期的资产情况和财务信息等。在整个破产清算的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第二,管理破产人的产生和职责。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将更多的破产管理人组成一种专门的机构,在宣布破产以后,由这些破产的管理人负责一系列资产的管理、清算、监督、分配等内容,并且根据全新的破产法中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行事。

第三,债权人的决议作用。当前我国破产法律明确表述了关于债权人利益方面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保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公司破产而造成权益的损害,需要注重制定适合的破产制度,这样能够保护其权益的同时得到更为理想的补偿。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便是当前的立法实践中,对于债权人会议作用方面的内容仍然有待完善和充实,否则会很难形成一种常态化和强制化的模式,在今后也会不免出现其他可能会影响债权人权益的事情,因此更是要及时地作出相关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作为一种协商机制的平台,确保所涉及的债权人可以积极参与到公司的破产清算中。

第四,人民法院在清算中的监督作用。由于破产清算是在法院监督之下所进行的,并且法庭也有权利如何有更好的解决破产程序启动到完成这一时期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基于本质的角度来讲,这也仍然是属于一种监督权。根据破产清算而言,若是法院不对当时的实质性情况作出裁决,会影响其最终裁决的效果。因此,在这一进程中,更是要保证法院处于一种中立的态度,确保相关的利益方能够得到公平的补偿,并且充分发挥出监督管理的作用。

二、企业破产清算财务管理的原则及目标分析

1.原则分析

当前期破产财务管理方面的原则,更多是指破产清算工作需要严格遵循的准则。

第一,合法性原则。企业破产并非只是代表着企业各方面的终止,而是更多地要保证债权人以及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具体清算的过程中,一切行为不仅要合理合法满足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也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条例。

第二,公正性原则。进行破产清算所涉及的一系列内容都会与群体息息相关,一直在开展破产工作过程中,也让双方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清算工作的开展,结果更是要实时地公布和跟进,并作出反馈,这样破产企业及相关管理人的财务管理公平公开,才能够更加透明并且得到信赖。

第三,效益性原则,在企业破产财产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尽可能地提升现有财产的变现价值,减少破产期间费用的产生,还要避免不应该发生的情况再次发生,尽量规避地风险,并且要适当地加大债券最终的偿还比例。

第四,目的性原则。企业破产清算,作为一个十分严谨且环节较多的工作,内部的工序相对复杂,因此在各项工作开展之前,需要了解上一项工作的运转情况,这样才能够为后续的工作提供明确的思路依据,彼此之间环环相扣,也要最终实现破产清算的一个预期的目标。这就要保证整个破产清算的工作都要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开展。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提高财务管理的效果,并且达到破产清算的预期要求。

2.目标分析

一直以来,企业破产清算实际上可以当成一种经营活动看待,并且有许多专家学者表示,当企业在进入了明确的破产程序以后,内部的经营活动处于全部停止的状态,也不会再有资金的运动,其间也不会发生怎样的经济关系。而根据相关资料查阅中得知,资金运动和资金循环两者虽然无法等同,但是彼此之间也密切相关,主要是因为从企业破产清算的这一阶段来看,资金流动却仍然存在,只是资金的运动形式,从以往的破产资产朝向变卖收入,再到经常债务这方向过渡,具体来讲这也是实物到货币彼此之间的转化。但虽然形成一种转化的模式,却没有呈现出一种良性的资金循环,但即便如此,也并非意味着破产企业的资金处于停滞的状态,而是会与企业经营运转共同存在还会有着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企业一系列的财务活动会被上级直接干预和影响。二是财务活动会受到进一步的监督和管理。三是财务活动会因为审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变得更加完善。四是企业一系列经济活动和财务情况需要在债权人会议监管下进行运转。除此之外,对于破产方面的管理之所以能够有效地将企业的一系列资产进行变卖,并且回收外债,也可以保持一种可控的范围内,主要是因为上述几点的干预以及债权人自身的管理。这样也能够形成一种有效的清算效果,更能够保持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良好发展。但格外要说明的是,针对债权人自身的角度而言,企业清算从制度保障方面也能够避免出现恶意逃避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成熟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基于理论层面,这也是成为市场退出的重要依据:一方面能够为企业节后的退市作出丰富理论支撑,另一方面更能够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成熟发展。

三、企业破产清算过程调查分析

1.调查依据

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需要严格遵循的原则及宗旨是,要始终坚持债权人应有的权利和利益。通过对于许多企业破产清算的案例中,调查破产的财产是否已经尽最大的程度进行变现,并且维护债权人自身合法权益,仍然是所要考虑的重点事情。除此之外,在进行破产管理过程中,解决破产程序和破产事务是否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及时有效,也是值得关注的[15]。与此同时,在进行公司破产清算调查的过程中,也需要额外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公司规模、资产状况、股东构成、所属行业、经营范围等一系列的内容,特别是要对其税务服务情况以及在银行开设账户的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以此作为审视。企业破产清算中的重要调查依据内容。根据破产法对于债权人的财产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后,也得知在开展破产清算工作是企业的资产本身、质量、状态以及破产管理人对于资产保管的情况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破产的财产清查范围要包括以下四个类型:一是破产企业所涉及到的各类资产;二是财产损失;三是清点并且何时破产企业中的债权债务情况;四是企业内的文书档案、会计凭证等。

2.清查顺序

根据破产法官与相关破产清算的规定,各指企业在经营破产的清算过程中,需要进行以下几方面的程序内容。

第一,提出破产申请。当债务人出现破产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时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或是重组、和解以及债务清算等一系列的要求。债权人无法执行或是不执行重组和调解时,也要根据其管理人和利益相关的情况来宣告债务人的破产。

第二,在宣告破产以后,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的行业规定,要求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破产管理人在接管破产企业以后,也要及时处理破产财产中的包括精算、股价分配等一系列的内容,并且及时处理与清算相关的问题内容。

第三,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也要得到进一步明确,要求这些管理人要清理破产财产,编制财务报表,制定财务报表的变价及分配方案,并且及时向法院报告。其中要明确的是,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目的也是核实债权,并且在会议上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及分配的方案来设立债权人委员会。一旦破产人并没有更多的财产可供分配时,管理人也需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请求申请,并终结破产的程序,若是仍然有财产可以分配时,可以在最终分配完成以后,提交破产财产分配的报告。

3.清查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中仍然会存在以下几点财务问题。

第一,一些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过程中所涉及的财产监督管理机制的构建不够完善,主要是因为很多企业仍然会受到以往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也正是因为对于破产和清算缺乏基本的认知,以及相关的资产管理机制,建立有着较大的改进和上升空间,导致了现有的破产清算行为不够规范和严谨。特别是许多企业在向法院宣告了破产以后,原先一系列的生产经营活动虽然已经终止,但是仍然缺乏具有一定法律约束力的管理模式,导致内部的财务管理活动会出现非法侵占的情况。破产清算小组没能及时地介入,并且进行严格合理的清算时,经常会出现资产的流失,甚至会严重影响最终的清算效果,精确性、准确性更会大打折扣,也会严重危害债权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二,会计清算质量不合格。格外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中,需要注重采用适合的会计核算方法。这样能够减少破产清算中为企业带来的经济财产损失,能够更好地维护债权人自身的合法权益。若是清算人员本身专业能力不足时,在清算的过程中很难更好地树立起业内的偿债盈利情况,也很容易出现资产无形流失的现象,甚至是一些清算人员自身并不具备专业的资质,导致整个清算小组的整体工作水平不高,不仅耗时耗力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也会影响其最终清算的精确度。而一些资质不够优秀的工作人员,更是很难进行财产清算中问题的妥善处理,往往会加剧企业的风险,为企业带来更大的财产损失。除此之外,部分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时,对于清算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约束机制的制定不够成熟。使得清算工作人员在清算时会出现消极怠工或是相对随意的状态,没有深刻认识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会严重影响整个破产清算的效果,工作职责也没能做到很好的履行,导致很多企业缺乏对与破产清算结构和小组协作的理性认知。也正是因为会计清算质量不合格,会导致原本便破产的企业更是雪上加霜,不仅严重危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影响了本身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应有的资产保护。

第三,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中与税务部门沟通不到位导致了就算费用的管理不够合理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下企业的破产清算同样需要对于所欠的税款进行缴补,若是在清算过程中与当地的税务部门直接沟通联系不恰当查询企业欠税缴清所有税款效果不理想时,会因为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而影响了沟通效果以及清算的效果,也会造成重重漏洞,导致十分严重的经济损失,还有部分企业在开展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的有效管理。也很难在整个清算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导致停业费用支出的增加,严重违背了解决原则的同时,更是影响了破产清算的精确性。

四、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财务优化策略

1.构建成熟完善的破产预警机制

由于企业的破产并非突然发生的事情,在破产之前也往往会有一系列的预兆和迹象,因此更是需要对其进行提前的分析,这样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去规避破产的风险。因此,建立成熟完善的企业破产预警体系至关重要。

第一,建立企业财务风险防范体系,这样能够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从源头上规避风险的同时降低不必要的损失,也能够寻求更多发展的机会。而一些有着丰富工作经验及极强专业素养的会计师在来到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对自身的财务工作进行管理或使进行。培训以后也能够及时了解到企业当前最新的财务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变化和政府所制定的优惠政策等。从而对企业的破产清算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把控。更能够降低不必要的财务风险,也能够深刻认识到企业内破产清算中资金的重要性,了解实际的使用用途及手段,提高使用效率,严格把控资金资产的来源,做到谨慎交易。而且,管理层也务必要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力度,这样能够有效地完善内部监督和管理控制力度,也能够及时反馈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风险情况,对于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危机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二,需要这些企业所获得现金流的能力。随着现代技术的成熟和发展,机器设备也务必要不断地改进,其技术和产品的升级,也需要充分资金作为扶持。为了确保现在资金流的安全稳定,要对产品进行不断的更新换代,因此,在资金预算之内的生产设备要进行系统化和现代化的升级,也要表示其投资是明智且合理的,这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而言更是至关重要。这也说明在拥有稳定且强大的现金流,能够帮助企业获得更为理想的贸易及竞争优势,更能够抓住有利的投资机会,也能够为今后生产经营活动创设出更为自由的资金流动,促进企业经济增长,减少金融危机的同时,也能够帮助企业有效地偿清贷款,在改善与债权人关系的同时,更能够帮助企业形成良好的形象,也能够为企业的发展铺平道路。

第三,要建立成熟完善的破产申请责任制度,这样能够有效地减少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信息部的善性所出现的一系列不合理的破产行为。一旦建立这一制度时,更能够有效打击企业法人体区域要承担的有限责任,更能够规避因为避免隐藏企业经营情况恶意产生负债的情况,也能够及时拯救公司走出困境,避免出现破产清算。

2.坚持债权人最大利益原则

第一,要对企业破产重组和解的内容进行合理的区分。由于企业的不同模式所进行的破产清算工作和方法重点也各有不同。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自身合法权益,则需要明确上述的一系列内容。由于债务是企业领导人具有十分约束的内容。因此,若想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则仍然需要具有适当的破产程序作为支撑。不可否认的是,虽然许多企业在向法院宣告破产时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是结合外界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时,仍然无法进行大规模的破产清算。一旦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时,仍然需要第一时间进行和解和整顿,而并非在短时间内宣告破产,这样也能够帮助企业从源头上去规避不必要的风险。例如,可以采用一种债务转成股份的方案例如当某个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况时。第一时间可以将企业的债务转化为股份,通过彼此之间的转换,同时避免资不抵债的情况,也能够将债务人变成企业的所有者,这样能够使得原本可能会走向破产的公司转化成一种具有偿债能力的公司。而一般选择这种方法的企业会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价值。除此之外,也要建立成熟完善的企业中层管理制度。例如,当债务、债权人双方达成一致以后,需要选择具有着较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工作人员,在得到相关负责人同意以后,需要对于整个企业整顿期间的经营管理权进行监督和约束。

第二,需要始终坚持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这一原则,并且将这个原则进行深度贯彻落实,贯穿于整个破产清算的始终。这样在重组和清算的程序中,也能够保证债权人自身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例如,采用程序重组的方式,对于债权人的自身价值高于债务人的价值这一情况进行调整和清算,也能够实现重组程序优先。企业推迟工作也需要将合并与重组彼此之间相结合,作为一种首选,这样也能够作为破产清算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规避的策略。一方面能够激发更大的价值,另一方面也能够展现出市场经济中更为理想的活力。这种模式比破产清算而言,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至于企业濒临破产。

3.构建成熟完善的破产清查机制

首先,需要建立成熟完善的破产管理人准入制度。由于破产损失一项相对复杂的任务,因此要具备法律、经济、会计等方面的专业水平较高,也要确保相关的工作人员能够具备着相对丰富的破产相关知识。完善破产管理人准入制度是能够避免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也能够保证企业的破产清算整个过程合理有序,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操作。因此,要加强对于企业破产方面的资产接收和管理的力度。例如,法院在宣告企业破产之前,要提前找到一个适合的破产管理人。也要将破产企业的相关信息,交由管理人提前进行充分的了解,熟悉企业的实际情况,这样在今后也能够更好地执行企业破产清算中的一系列工作。对于企业的破产清算力度能够有所提升,而破产管理人在来到企业以后,需要客观真实地还原企业在破产之前以及破产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记录、分析、整合同时,也要了解破产管理人在接下来的工作目的和主要的责任,避免出现因一己私欲而影响破产清算效果的情况出现,更是要严格对债权人负责。

五、结语

总而言之,企业的破产清算过程中所涉及的一系列财务问题亟待解决,这样才能够减少企业破产清算中存在的风险,并且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企业破产清算作为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一种相对常见的经济现象,在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更是需要制定相关的破产清算小组,并且要具备较强的破产清算实例,这样才能够提升破产清算的实际效果,有效地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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