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开放创新中的东西部科技合作路径选择

2023-01-06 21:42董雪兵胡培战班茂盛任晓猛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2年1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宁夏机制

董雪兵 胡培战 班茂盛 任晓猛

(1.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浙江 杭州 310058;2.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58;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4.浙江大学社会学系,浙江 杭州 310058)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视察时做出了“越是欠发达地区越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欠发达地区可以通过东西部联动和对口支援等机制来增加科技创新力量”“东部地区要舍得拿出真技术支援西部地区”的重要指示。科技部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在“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下,建立并推进“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机制,东西部科技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宁夏如何通过持续深化东西部科技合作,抓住机遇,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值得深入研究。

1 宁夏开展东西部科技合作的需求与挑战分析

1.1 宁夏科技创新需求分析

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以东西部科技合作创新为抓手,助力产业链强链、延链与补链。东西部科技合作的出发点应当是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分为工业、特色优势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的创新需求。

宁夏工业行业的创新需求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不同行业对于本行业的关键技术认识程度存在差异;二是智能化创新需求具有共性;三是工业领域的创新需求多集中于具体技术,对于管理、体制机制等研发辅助的需求尚不强烈。宁夏特色优势农业的创新需求,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对于自然灾害的防治需求比较集中;二是品牌建设、管理机制、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等软创新需求突出。宁夏在社会发展领域的创新需求中,医疗卫生发展的技术创新与研发需求最大,需求具有宁夏区域特征。同时,与特色农业创新需求类似,管理体制优化的需求也广泛存在于宁夏社会发展领域。

1.2 宁夏东西部科技合作面临的新挑战

破解东西部科技合作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新挑战。自主创新能力的高低,决定了宁夏东西部科技合作未来发展的层次和高度。如何在深化合作的基础上,着力提升自身的科技创新水平,是宁夏在未来东西部科技合作中面临的重要挑战。

破解东西部科技合作政策举措同质化的新挑战。创新驱动已经成为各地发展的共识,对西部地区而言,创新要素相对缺乏是短期内难以改变的创新困境,对此东西部科技合作是破题之举。如何从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宁夏科技创新的比较优势,破解东西部科技合作政策举措同质化的难题,决定了宁夏在“十四五”时期的东西部科技合作中能否继续“先人一步,保持领先”。

破解东西部科技合作中软硬创新匹配性的新挑战。软硬创新匹配性问题涉及两个主要方面,一方面是有关继续深化科技领域体制机制创新问题,另一方面是有关东西部科技合作的内容。从宁夏农业、工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的创新需求来看,硬的技术创新需求依然是主流,但是不能忽视管理模式、品牌培育、标准规范建设等软创新的合作。软硬创新的匹配,将极大地助力东西部科技合作走向高层次与高水平,如何协调软硬创新之间的关系,将是宁夏“十四五”时期东西部合作创新的一大挑战。

2 促进宁夏东西部科技合作的路径分析

加强区域与国际科技合作,深化合作深度、广度,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数字链、资金链、政策链,优化“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生态圈,推动东西科技合作从注重研发合作向研发与技术转移并重转变;从简单技术合作向技术合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人才培养、资金供给等全面高端要素合作转变;从“引才”向“引智”转变,通过“三大转变”,为提高区域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2.1 以共建产业链为路径,助力特色产业竞争新优势

坚持“围绕产业、聚焦瓶颈、重点突破”,围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新兴产业提速发展、民生领域提质增效的科技需求,创新产业引进/植入、供应链对接、共建合作园、创新飞地产业园等东西部科技合作模式,以“建链、补链、强链”方式推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打造现代煤化工、葡萄酒、新材料、信息软件与大数据、特色食品、现代旅游等优势产业集群。

2.2 以共建创新链为路径,打造平台要素协作新体系

坚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破题”的技术创新协作体系,以“促联合、促对接、促转化、促市场”为主线,围绕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民生需求,梳理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合作专项,引进一批对宁夏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新成果/新装备/新工艺/新产品重大项目,评估总结一批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在建已建重大项目,提高东西部产业与科技合作绩效和水平。

2.3 以共建资本链为路径,探索科技金融融合新模式

以推进银川市“国家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城市”为契机,坚持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政府基金有机结合构建科创金融体系,完善“孵化+天使”新模式。主动对接北京、上海等金融中心,引导一批国际国内创投资本、创投技术、创投项目管理人才走进宁夏,实现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推动企业做强、产业做大、创新能级提升。

2.4 以共建人才链为路径,营造创新创造活力新天地

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引进和培育一批急需紧缺的、具有创新精神的科学家、企业家、工程师和创新团队等原始创新人才、技术转移人才、技术转化人才,促进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有机衔接。实施更加弹性的引才办法,通过双向兼职、项目合作、联合攻关、技术入股、委托研发、交叉任职、特聘专家、人才驿站等举措,定向精准引进一批学术技术水平高、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周末工程师”“假日专家”等的柔性引进。

2.5 以共建数字链为路径,开辟科技合作交流新通道

以国家大数据战略为依托,率先推进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试点,在产业科技创新、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城市大脑等领域实施一批“互联网+”重大合作专项。建设开放一批面向大中小企业的公共测试平台、软件平台、资源信息库,提高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能力。构建区市县三级联动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进一步利用大数据技术完善“要素汇集、功能齐全、交易活跃、服务完善”的一站式技术交易平台,提高科技成果的撮合、交易效能,打造特色鲜明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2.6 以创新开放链为路径,构建科技开放合作新格局

加强与国家部委、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内外一流大学、东部地区创新实力强的大型企业间的科技合作,提升宁夏在国内产业分工中的创新竞争力。依托中阿博览会和综保区等综合开放平台,构建以美日欧为重点、串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产业合作网络,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境内(外)科技合作园、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海外研发中心、留学生创业园等载体,提升获取和利用相关金融、信息、科技、人才等开放要素的能力,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2.7 以创新政策链为路径,完善多元合力发展新机制

完善“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长效机制,全方位推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多部门合力联动机制,形成覆盖创新创业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各创新主体在创新创业活动方面的干预,推进科研审批、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政府服务与应用系统跨区域、跨部门互联互通。争取科技部指导与支持,建立产业、生态、医学等领域对口合作机制,完善东西部合作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利益共享机制,责任明确、绩效导向的工作推进机制。

3 推进宁夏东西部科技合作的体制机制研究

3.1 探索构建以东西部合作为特色的新型科技举国体制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以宁夏已有的“8+8”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为基础,集中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等8个省市以及中国工程院、中科院等8家大院名校对宁科技合作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撑,整合自治区层面科技、财税、金融等多种政策工具,重点围绕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领域需要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在自治区层面组织实施能够打破不同科技系统之间、不同科技项目之间、科技与产业之间各种藩篱的重大产业和科技创新计划,在促进国际技术交流合作、联通相互技术交易市场等方面建立与东部科技发达省份深度合作机制,逐步推动东西部科技合作向生态环保、公益性基础研究等领域拓展,打造具有宁夏特色、对西部其他省区具有示范效应的科技举国体制,不断扩大“科技支宁”在西部地区的辐射带动效应,聚力服务国家西部开发战略。

3.2 健全完善有助于东西部科技合作的科技管理体制

全面树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管理导向,建立科研机构中长期绩效评估制度。推动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和创新治理转变,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评审机制,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核定比例,提高间接经费比例。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加快调整关于专利数量的政策导向,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体系,明确科技成果与其他形式国有资产在管理方面的差异,加快制定宁夏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适应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的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明确高校、科研机构可采取协议定价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交易价格。

3.3 构建多元主体共同推进的科技合作机制

积极推动科技合作主体以政府为主导向政府、社会、企业多元主体转向,丰富“央-地”“院-地”合作模式,构建点到面、一对多、多层次、多领域的科技合作体系,成立区部、省际联动示范区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商讨推动科技合作领域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依托宁夏科技厅成立相关合作机构,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决策咨询机制。在企业层面,进一步强化企业在科技合作中的主体地位,鼓励自治区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对接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用户,协同创建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产学研用合作战略联盟,共建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机制。在社会层面,鼓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与东部地区相关机构强化合作,培育东西部地区科技合作新型主体,为推进宁夏产业转型升级构筑层次高、功能全、业态融合的产业创新生态。

3.4 建立完善科技创新资源及数据深度共享机制

加强与东部省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商,进一步完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开放共享目录清单,推进科技信息、专家库等基础性科技教育资源的联网共享,推动大型仪器共享及科技资源跨区域合作,推动自治区公共实验类研究设施与示范区内拥有同类科学仪器设备的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等实现深度数据共享。推动实施政府“科技创新券”多地通用政策,建立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认互用机制。鼓励东部地区有实力、有运营经验的社会力量来宁创办跨区域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形成区域“共享办公—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孵化育成体系。

3.5 创新区域互助和利益分享机制

探索示范区内互助合作机制,创新互助合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开展国家实验室、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孵化器等各类创新平台的共建或共享。支持江苏、浙江等东部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学科技园在宁夏设立分园区。推进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会同上海、江苏、浙江等地相关机构,逐步吸纳西部地区相关科技创新服务的各类机构,打造集创新供给、创新需求、第三方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创新服贸共享平台。联合相关省区金融办,协调国有银行等推动成立科技开发银行,推行跨行政区开设账户、存贷款等相关金融服务。建立和发展区域性专利质押融资协作网络,建立完善东部地区科技成果向西部转移扩散机制,建立完善科研仪器平台共享及收费机制。探索科技成果有序转移的利益分享机制和合作共赢模式,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东部地区科研人员来宁创办科技型企业,推动东部地区科技成果在本地产业化。

3.6 建立东西部地区人才交流长效柔性服务机制

围绕宁夏产业和企业人才需求,加快建立企业科技副总制,依托东部合作的“双一流”高校,柔性引进100名专业型的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并以自治区科技厅为科技副总开展项目立项支持。主动对接东部地区“双一流”高校及国家级研究机构,加快建设联合实验室、共建创新转化载体,加强高端人才对接,建立高端人才共享共用机制。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组织实施以科技产业重大项目为依托的人才培育计划,加快引进博士后等高端人才,形成人才梯队和持续发展的核心团队。鼓励并支持企业以“周末工程师”“候鸟式专家”等多种形式聘请东部地区各类专家。支持宁夏本地高校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及东部地区著名高校强化联系,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度。深化宁夏与科技部、东部各省区科技干部互挂制度。有计划地组建不同类型的海外人才资源库,促进海外科技资源与创新要素在宁夏有效集聚。引进培育国际技术转移技术经纪人。积极联络东部发达地区科技领域的宁夏人,建设宁夏“智库”。

3.7 建立科技合作平台常态实体运行机制

推进中国葡萄酒产业技术研究院、宁夏石墨烯材料研究院、宁夏碳基材料产业研究院实体化运行。主动对接高端创新资源,争取带动一批“国字号”研发机构落地。针对宁夏产业发展需求,在东部地区选择20~50所重点学科与宁夏产业领域关联性强的高校,共建宁夏科技合作中心。主动对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导入“蓝火计划”“海桥计划”等品牌项目,加快建设“中国高校技术转移联盟宁夏中心”。依托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在东部地区共建一批“离岸”孵化器。继续推动中国(宁夏)—乌克兰国际技术交流与转移转化中心、中俄精细化工联合研究中心等培养一批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国际科技合作服务机构建设,建立“政府搭建平台、协调资源,专业机构全面介入、深度服务,合作主体密切沟通、互惠合作”的工作机制。

4 促进宁夏东西部科技合作的对策建议

4.1 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成立自治区东西部科技合作领导小组,依托宁夏科技厅成立科技合作常设机构,各市要建立相应的推进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自治区绩效办应将重点任务纳入每年的绩效评估体系。

4.2 强化政策落地

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对接,争取国家对东西部科技合作示范区予以大力支持,允许示范区探索制定符合科学研究客观规律和实际的负面清单。争取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支持,允许根据需要实行跨区域财政直接划拨,允许示范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不再上缴财政,允许科研人员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取得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奖励,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加大政策创新力度。进一步下放科技服务专项计划经费的管理权,探索设置弹性工资总额与现阶段相适应的科研机构薪酬制度,对企业研发费用补贴、企业研发人员个人所得税返还奖励、科技创新券等的实施不需要竞争性评审的普惠性政策。

4.3 加大投入力度

设立自治区级科技重大专项及引进重点研发机构和对外合作等专项资金,加大对科技合作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推动自治区设立“概念验证”支持计划综合专项资金。面向现代煤化工、葡萄酒等自治区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联合东部省市,支持成立东西部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资金。

4.4 创新人才激励政策

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为构建东西部科技合作示范区“人才库”创造有利条件。加大对核心科研人员的薪酬激励,高端人才按照国家和宁夏有关规定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高校、科研院所采取差异化的岗位评聘和考核评价标准,增加成果转化指标在职称评定中的比重,允许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不受绩效工资限制,进一步推动科技人员将研究成果转移转化。

4.5 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发展环境

对东西部科技合作中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等多种因素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经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报告说明,组织专家评议认为符合客观实际,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予以免责。经组织专家评议,确有重大探索价值的,继续支持其选择不同技术路线开展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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