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舸珺,代亚男
(兰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00)
马克思指出: “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现实的个人的生命自由实现形式的建构不仅表现为联系密切的社会性存在,还表现为超越个体生命的感性自然存在的精神性存在。人的生命现象首先属于自然存在形式,但是作为人的同一进化中的两个侧面,精神性存在表现为对物质世界的认识与感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 “坚持全面发展” 的关键点中指出, “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 , “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2]。在国家政策层面上生命教育开始了正式关注。生命教育作为一种全过程、全人教育,涵盖对生命本身的自然存在、生命情感的自觉感悟与生命价值的自我提升,生命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关键环节,是树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生命共同体意识的动力源泉。彰显生命教育实践发展的现实样态与时代价值,不仅是对我国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积极回应,也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诉求。
生命教育起源于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 “死亡教育” ,其最初是为了让人们正确认识死亡,坦然面对死亡,从而进一步引导人们对生命的重视程度,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生命观。1968年,美国教育家唐纳·华特士(Donald Walters)首次公开提出生命教育(Life Education)这一原初概念,并对其进行了实践层面的探索[3],华特士在美国的阿南达学校与社区展开了生命教育的尝试性教授与宣传,推崇和践行生命教育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