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蓝冰
摘 要:契丹族建立的辽朝在坚持本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同时,广泛吸收接纳周边民族的文化,从而形成了多元融汇的社会文化面貌。这种广泛吸收接纳周边民族文化的现象,在制度实践上则集中体现为遵循“中国”之制。辽朝的承“中国”之制,体现在政治制度、礼制、律法、文教制度等诸多方面,对于辽朝维护统治有重要的作用,客观上也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关键词:辽朝;制度建设;文化交融
中图分类号:K2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24)05-0006-05
契丹始兴松漠之间,自公元4世纪以来一直活跃于我国北方地区。公元10到13世纪,契丹族建立了疆域庞大的辽朝,盛极一时。辽朝在坚持本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同时,广泛吸收接纳周边民族的文化,从而形成了多元融汇的社会文化面貌。这种广泛吸收接纳周边民族文化的现象,在制度实践上则集中体现为遵循“中国”之制,即辽朝的官制、礼制、文教、律法等方面都与中华传统政治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辽朝的承“中国”之制这一社会现象,对辽朝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辽朝的承“中国”官制
契丹族在建立辽政权之前,官制简朴,《辽史》载:“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①据《辽史》记载,契丹族的官制大都始于唐朝:“契丹国自唐太宗置都督、刺史,武后加以王封,玄宗置经略使,始有唐官爵矣。其后习闻河北藩镇受唐官名,于是太师、太保、司徒、司空施于部族。太祖因之。”②
契丹族建立之后,其境内各族人口数量增加,契丹、汉、奚、渤海等民族共同生活居住在辽境内,各民族生产生活方式不尽相同,既有游牧又有农耕,因此,管理好各民族、维护各民族的生产生活成为辽朝统治者维持统治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