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的探索与实践——以铁道警察学院为例

2015-02-12 13:35马克铁道警察学院侦查系河南郑州450053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实训教学

马克(铁道警察学院侦查系,河南郑州450053)

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的探索与实践
——以铁道警察学院为例

马克
(铁道警察学院侦查系,河南郑州450053)

摘要:侦查专业课程教学中的综合模拟实训项目能够达到理论知识教学和实践技能教学相统一的目标,是目前各公安院校侦查专业普遍实行的一种实训教学方法。我院侦查专业开展的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的基本思路是先从一线选取合适的案例,从方便模拟、利于教学的角度加以改造,然后组织学生以受案和现场勘查、制定侦查方案和采取侦查措施、审讯及卷宗制作等为内容进行综合演练。在以往教学经验的基础上,我院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内容有:增强信息化侦查的实训教学内容,培养综合实训教学团队,以及建立完善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评价机制等。

关键词:侦查学;综合模拟实训;实训教学

铁道警察学院(以下简称我院)作为全国唯一一所培养铁路高级警务人才的本科院校,肩负着保卫铁路运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我院侦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具备警察职业素养和铁路刑侦职业技能的高级应用复合型人才,因而强调知识培养与技能培养并重的教学模式。侦查专业课程教学中的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能够达到理论知识教学和实践技能教学的双重目标,是目前各公安院校侦查专业普遍实行的一种实训教学方法。该教学方法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着重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因此能够极大地提高教学效率和效果,对于提高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十分有利。

一、我院侦查综合模拟实训的现状

我院侦查专业的教学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专业课程中实训教学的比例一直较大。2010年,为了改变专业实训教学较为松散,学生对侦查工作整体把握不足、思路不清等状况,我院侦查系组织2007级侦查专业本科班(与石家庄铁道大学联合办学)学生进行了第一次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随后连续在2010级、2011级和2012级侦查专科班教学中实施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经过连续四次的实训教学实践活动,侦查系积累了宝贵的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教学方式。历届学生对这种教学形式评价较高,专业课程也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一)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

我院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是在学生学习完“刑事诉讼法”“铁路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与策略”“预审学”等专业课程之后,利用“铁路刑事案件侦查”等专业课程最后几周的教学课时,或者设置单独的教学课时,组织学生模拟练习从接受案件直到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完整流程。在此过程中,学生必然会综合运用到各个专业课程的知识内容,从而使教学打破了各课程之间的学科划分和

知识模块设定。学生有机会将日常所学的分散的、孤立的理论知识与实训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刑事案件处置理念和思路,这有利于他们日后走上工作岗位后提高对侦查活动的认识和决策能力。

(二)强化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以往的模拟实训中,经常会有学生表示由于之前课堂教学中没有认真听讲,参加模拟实训困难重重,从而影响了实训的开展。这正是学生发现自身不足、积极求知的表现。在这种“一案到底”的教学模式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最大体现,教师在教学中只起到配合和辅助的作用。在高度仿真的训练环境中,学生能够获取对犯罪活动和侦查工作最直观和感性的认识,能够体会到犯罪活动的多样和侦查环境的瞬息万变,在此情境下,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调动所掌握的各种知识,来进行决策、组织和行动。实训中由于案件的进度需要学生自己去推动,面对侦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他们不得不主动进行思考和分析,不断地进行判断、推理和创新,在这种训练下,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三)通过教学反馈提高实训设计水平

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需要多课程的交叉与整合,各课程教师需要走到一起,形成实训指导小组,对学生的模拟演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这种模式打破了教师各自的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使教师对刑事侦查各门课程之间的衔接有了更深的理解,开阔了教师的教学视野和专业知识,提高了教师的综合素养。侦查综合模拟实训能够检验学生对知识的熟悉和掌握程度,能充分提醒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工作重点所在。教师在日后的教学过程中能够及时调整教学思路和方法,对实训教学进行更合理、更科学的设计,从而更好地适应一线公安机关对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要求。

二、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的设计思路与实施要点

经过几年的探索,我们在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的设计与实施等环节有了初步的经验积累和改进方向。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的设计思路与实施要点如下。

(一)背景案例设定

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的本质是高级阶段的案例教学,因此,优秀的背景案例设计是使综合模拟实训教学顺利进行的前提。根据情境认知理论,学习的实质是个体参与实践并与他人、环境等相互作用的过程[1]。学生的实训环境直接决定着实训教学的成败。以铁道警察学院为例,专业教师一般从院建案例库和每年的铁路公安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选取典型的、能够符合目前铁路公安一线业务特点和趋势的案例,并从方便模拟、利于教学的角度对其进行改造和设计。案例设计一般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知识点考核的范围。不同的案例可能会体现不同的侦查工作阶段和特点,教师需要综合多个案例的特点和情节,设计不同的案情和工作阶段,从而尽可能全面地覆盖学生所学知识。二是需要符合事情的发生规律和一般的侦查思维逻辑,不能出现内容互相矛盾、互不衔接或者不符合客观真实的案例。三是要考虑对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可设定多种可能的侦查路径,不限定于某个具体模式,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思路制定侦查方案。

在此基础上,由相关人员在实训场地进行情景布置。我院已建成铁路综合模拟实训场地,包括火车站实训场地和列车、线路实训场地,基本能够满足侦查专业学生的综合模拟实训需求。如之前开展的综合模拟实训,案例有的是发生在火车站候车大厅的杀人案件,有的是发生在客车车厢内的旅客财物被盗案件,基本上涵盖了常见铁路刑事案件的类型。

(二)实训内容设计

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的内容和环节应与刑事侦查工作的一般流程相适应,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受案和现场勘查阶段

受案阶段一般会设计110电话报警环节,报告案情大致状况,或者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等情形,主要考查学生对立案程序的掌握和对现场紧急情况的应变处置能力。现场勘查阶段是案件侦查的重点和基础,因此,一个布置合理、科学的现场可以考查学生发现和提取痕迹物证、寻找侦查线索、判断案件性质等能力。犯罪现场可以由教师组进行布置,可以邀请部分学生参与布置,也可以把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轮流交叉进行场景布置。由学生进行布置时,教师要注意进行正确的引导,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纠正和提醒。

2.制定侦查方案和采取侦查措施阶段

该阶段的工作是整个侦查工作成败的关键,这

一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综合现有侦查资源划定正确的侦查范围和方向,并采取有针对性的侦查措施发现、抓捕犯罪嫌疑人。由于这一阶段特别考验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在实训设计时应格外用心。如前所述,这一阶段要设计多种可能的侦查途径,由学生自主地掌握侦查方向和适时推进侦查进度。在设计侦查措施的运用时,可以适时地加入一些突发情节,考验学生应变能力和规范操作的意识。如在搜查过程当中,可以增加犯罪嫌疑人打电话、逃跑等行为,看学生能否及时合理地进行处置;再如在询问过程中,可在台词设计中加入自相矛盾或不合理的内容,看学生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地解决问题。在现实工作中,这些情况的出现可能会严重影响侦查的进展,因此在实训教学中模拟这些场景能够极大地刺激学生对侦查工作的深度认知,并为日后规范操作意识的养成打下基础。

3.审讯及卷宗制作阶段

抓捕犯罪嫌疑人之后,学生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个体特点,制定可行的审讯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讯。我院的模拟审讯室和心理测试室是国内公安院校中较早投入使用的实验室之一,因此已经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组织实施经验。我们在综合实训中也不断改进审讯训练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最新的修改趋向,在学生自主实施讯问的同时,由其他学生扮演律师、犯罪嫌疑人家属等角色与扮演审讯人员的学生互动,加深学生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理解。

在综合审查全案证据材料的基础上,需要全体学生按照要求制作刑事侦查卷宗。从以前用人单位或实习单位对我院学生的反馈意见上看,其中意见比较集中的就是一线部门普遍认为我院学生的文书书写能力不强。因此,最近在两届学生的模拟综合实训中,我们加强了对卷宗制作环节的考查,以强化学生的文书写作能力,并提高学生的诉讼意识和证据意识。我们要求学生除了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卷宗外,还要以PPT汇报、卷宗展示的形式进行“办案质量评比”活动,由教师和部分学生对各组的卷宗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和点评,总结卷宗制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的方法。采取这种做法后,学生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学习效果也较以前有大幅改观。

(三)教师对实训的指导

在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中应贯彻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主导思想。但由于之前我院教师将这一思路理解为放手让学生自由发挥,故而整个实训无明显的发展脉络,不少学生往往不知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或者出现整个实训只有少数学生在积极参与,多数学生要么无所事事,要么将分派给自己的任务完成即了事,这样的实训效果自然不好。后来,专业教师全程参与到学生的实训过程中,在学生遇到问题时给予必要的帮忙和指引,使所有学生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得到考查和锻炼。如在人员分配上,要引导小组负责人对小组成员的性格和特长进行分析,然后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工。同时,我们在组织实训的过程当中发现,一名学生的积极性会随着他所扮演角色工作的开展而快速上升,这是因为一方面学生在实训初期的好奇心很强,另一方面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他去完成,调动了他的积极性。但是,一旦好奇心减退,或者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学生就会产生厌倦心理,积极参与性下降很快,开始出现搭顺风车、随大流的现象。为了提高学生的参与度,我们目前摸索的方向是,测量每个角色的投入指数,通过绘制不同角色的投入程度变化图,找出前后波动最大的角色,在实训中让一位学生参与多个角色的工作,以保持他的积极性和参与感。

三、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的完善之策

为了提高综合实训的教学效果,我们对2011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有70%的学生认为该实训方法非常有效,有25%的学生认为该实训方法基本有效,只有5%的学生认为该实训方法效果一般或不好。可见,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已经被大多数学生认可,是可以长期坚持的一种教学活动。作为新建本科公安院校,我院在培养学生知识掌握和实际操作方面的教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一)增强信息化侦查手段在侦查综合模拟实训中的分量

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的重点在“模拟”二字,因此该教学法强调案例背景的真实性。在信息化侦查的语境下,实训案例要体现真实性,就必须要加入信息化侦查方法的设计内容。目前的侦查实训项目更多的还是强调一些传统的侦查措施与方法的运用,这样就无法与一线公安业务工作保持一致。我们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增强学

生的信息化侦查意识与信息化作战技能:第一,建立信息操作分析平台,包括各种数字化信息采集器材和用于数据分析的各类模拟数据库、视频监控设备等;第二,安装较为流行的数据分析软件,如常用的数据检索软件、话单分析软件、现场勘查数据录入软件等;第三,在侦查综合模拟实训项目中加入信息搜集、碰撞、比对和分析的环节,引导学生有意识地触发这些节点。通过加入信息化侦查等内容,侦查综合模拟实训可以及时反映一线公安工作的最新做法,使学生早日树立利用信息手段进行侦查的重要意识。

(二)培养专业教师实训团队以提高综合模拟实训的效果

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的主体是学生,但专业教师的灵魂地位同样重要。如果忽视教师的作用,案例教学中学生进行知识学习的效果会大打折扣,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学生在进行完一场案例演练后,虽然确实学习了一些片断性的侦查知识,但无法对知识与技能进行整合与梳理。因此,教师在侦查情景式案例教学中的作用应该是:激发学生的兴趣,提供适合教学的情景和知识与技能之间的线索,协作并引导学生向有利于教学的方向发展。在整个案例教学中,教师不能放手不管,最后还要将教学的终点“收”到教学目标上来。

教师在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中起的是指导作用,这种指导应与案例情形高度相关,与学生使用知识与学习技能产生的问题相关。案例教学的顺利实施,需要教师向学生提供他们还未掌握的侦查知识、业务技能和连接方法。随着实训教学的不断深入,学生习得了一定的知识和技能,逐渐能够进行独立的学习,用于支撑教学的“脚手架”将逐步撤掉,直到学生能够独立完成任务。

基于教师的重要作用,一个高效而专业的教师实训团队必不可少。在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中教师根据个人专业特长负责特定内容的设计与实施,同时需要进行团队合作,互相学习,积极交流,提高实训教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可以安排教师通过到公安业务部门锻炼和院校业务交流,提高他们的知识储备和组织指挥能力。此外,可以将能够胜任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官吸纳到实训教学团队中,让兼职教官真正参与到实训教学的设计与组织当中。

(三)建立并完善侦查综合模拟实训的教学评价机制

我院侦查系通过组织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迅速提高了设计和组织实训教学的水平。教学评价与反思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侦查综合模拟实训的教学评价与传统教学并不一样,因为它既要考查学生在实训中的能力表现,又要考查实训成果的制作水平,同时教师和院系又要对教学团队和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因此,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应形成由学生、教师和院系组成的三方评价机制。首先,综合实训结束后,可以用问卷或访问的形式由学生对教学设计、知识掌握和教学团队等方面进行评价和建议,通过学生反馈完善和提高实训教学水平。其次,实训教学团队也需要设计实训评价标准体系,通过详细的表格对教学效果和出现的问题随时记录。对于一些重点环节,教师可进行录音录像,在实训后通过集体讨论等形式进行点评。最后,学院应从制度上保障实训教学团队的建立和发展,设计合理的实训教学考核体系,从制度层面促进教师实训教学水平的提高。改变传统教学评价体系,采取过程考核和绩效考核等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将反馈或评价结果及时传达到系部或个人,以利于教师明确改进方向,进一步做好侦查综合模拟实训教学工作。

参考文献:

[1]刘义,高芳.情境认知学习理论与情境认知教学模式简析[J].教育探索,2010,(6).

责任编辑:时娜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4年铁道警察学院重点教研项目“刑事侦查综合实训教学改革研究”(JY2014Z06)、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公安院校侦查综合实训教学研究”(2015-QN-15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马克,男,河南漯河人,铁道警察学院侦查系讲师,研究方向为侦查学、犯罪学。

收稿日期:2014-12-26

文章编号:1009-3192(2015)03-0122-04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G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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