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误读”的正解

2016-03-16 00:40黄培清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误读布鲁姆创造性

黄培清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厦门 361012)



文本“误读”的正解

黄培清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厦门 361012)

西方“误读”的理论内涵是否定文本意义的单一性,鼓励对文本进行多义性、创造性的阐释。然而这一理论却遭到了部分中国学者的错误解读。本文首先梳理了西方“误读”论的发展轨迹,归纳出“误读”论在中国学界被滥用、误用的情况,而后厘清了“误读”、“误解”与“曲解”之间的区别。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以“另读”代替“误读”的设想,以促进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

“误读”论;误解;曲解;另读

“误读” 作为学术领域广泛使用的批评术语,其理论的现代发展轨迹始于20世纪西方的新批评,历经阐释学、接受美学的深化,到解构主义达到了巅峰,其流派代表人物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提出,“阅读总是一种误读”[1],并系统提出了一套关于文学创作中“误读”的理论。“误读”论传入中国后,在文学解读、文学批评、翻译研究等学术领域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与讨论。通过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检索,从1990年到2015年,仅在“篇名”中出现“误读”的文献就高达2522条,其中发表在核心期刊中的论文达837篇。笔者查阅了近十年发表的文章,发现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也掺杂着不少对“误读”论的错误解读。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错误理解进行肃清。本文试图通过对“误读”论的辨析,达成对于“误读”的正确解读,进而提出以“另读”代替“误读”,以避免学术研究时望文生义,滥用、误用“误读”。

一、对“误读”说的错误解读

从字面理解,误读是一种错误的阐释行为,是正读的反面,是不可取的,然而,从西方“误读”理论的发展轨迹可以看出,“误读”并无错误之意。

新批评派的代表人物维姆萨特(William K. Wimsatt)提出的“意图谬误”说认为作者的意图不能等同于作品完成之后的实际形态,把作者的意图作为批评的主要标准是谬误的,这就为文本的多义性阐释打开了广阔的空间。阐释学派则从哲学本体论的层面为“误读”提供了理论理据。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就阐释本质提出了与传统的认识完全不同的观点。传统认为理解阐释的目的是要消除误解以达到对文中作者意图的准确理解。伽达默尔则认为,“解释者常常能够而且必须比作者理解得更多些……文本的意义超越了它的作者,这并不只是暂时的,而且永远如此的。因此,理解不只是一种复制行为,而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1]理解不是对文本的“复制”,因为任何阐释者都是带着一种“成见”(即“前见”或“先行认知结构”)去理解文本的。对同一文本,不同的读者因“前见”的不同,理解就会有差异。“对一个文本或一个艺术作品里真正意义的汲舀是永无止境的。它实际上是一种无限的过程,理解按其本性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1]385伽达默尔关于阐释本质的观点为“误读”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提供了哲学依据。在阐释学派的启发下,当代西方接受美学文论的先驱姚斯(Hans Robert Jauss)将研究的立足点转向了读者,认为文学的历史实际上是文学作品被读者接受的历史。“一部文学作品,并不是一个自身独立、向每一时代的每一读者均提供同样的观点的客体。它不是一尊纪念碑,形而上学地展示其超时代的本质。它更多地像一部管弦乐谱,在其演奏中不断获得读者新的反响,使文本从词的物质形态中解放出来,成为一种当代的存在。”[2]接受美学认为读者不是被动、消极地接受文本,而是参与了文本意义的生成,因此,不同于作者意图的“误读”的存在是可能的,也是合理的。

将“误读”说推向极致的当属解构主义学派。其代表人物保罗·德·曼(Paul De Man)提出,“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实际上构成了误读的历史,任何一位后来的批评家都可以根据作品来证明前辈批评家对作品的误读,而正是这样不断的误读,批评家对作品的洞见才会不断地产生。”[3]而另一位代表人物哈罗德·布鲁姆则提出著名的“影响即误读”的诗歌理论。布鲁姆指出,“一部诗的历史就是诗人中的强者为了廓清自己的想象空间而相互‘误读’对方的诗的历史。”[4]布鲁姆将“误读”视为诗歌、文学创作的普遍手法,是一种创造性的理解,并由此建构了一整套关于创作中“误读”现象的实用批评理论。随后,他又将“误读”泛化、绝对化到一切阅读行为中去:“阅读,如我在标题里所暗示的,是一种延迟的,几乎不能的行为,如果更强调一下的话,那么,阅读总是一种误读。”[5]“误读”不仅具有合法性、普遍性,而且是必然的、必须的,是一切阅读、阐释行为的基本特征。布鲁姆将“误读”理论推向了极致。不难看出,布鲁姆的“误读”论具有鲜明的解构主义的色彩,力图消解作者意图的权威性和文本意义的单一性、确定性,主张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和文学阐释的无限多样性。

从以上关于西方“误读”论形成轨迹的分析可以看出,“误读”并无“误”之意,它更多指的是读者、阐释者对文本的创造性解读,是一种思想上的创见或德·曼所说的“洞见”。然而,西方“误读”论引入中国后,国内学者对该理论进行探讨和借鉴的同时,“误读”被滥用、误用的情形也屡见不鲜。笔者翻阅了中国知网近十几年关于“误读”的论文,发现对“误读”的错误解读主要有以下两种:

其一,望文生义,将“误读”视为错误的解读,在使用这一学术术语时,全然没有理解它的学术内涵,这是对“误读”说最普遍、最常见的错误理解。试举例如下:

在近十年来的归化与异化之争中,人们每每引用韦努蒂的理论来支持自己的观点。然而,这场翻译论争其实多数与韦努蒂没有太多的关系,韦努蒂的理论存在着明显的误读。[6]

上乘的翻译来自对文本的准确解读,但在翻译的过程中,因为译者自身的局限性,经常因文本误读而导致误译。文本误读集中表现在语法、语义及语境的层面上。[7]

上述两例中学者均使用了“误读”一词,但显然,误读是作为字面义和贬义词来使用的,被当做价值判断来指称某种错误解读。

其二,将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没读懂”、“曲读”的情形视为“误读”的一种。“误读”说“是以颠覆传统的正/误二元对立思维模式为出发点,否定文本终级意义(‘本义’)的存在,鼓励对文本进行多义性、创造性的阐释。”[8]“误读”更多指的是对文本创造性的理解。而“没读懂”则是因读者知识、能力的缺乏而造成对文本的错误理解。“曲读”是指“接受者知道文本的意思,但出于某种需要或者想达到某种主观的目的,故意‘读出’文本所不具有的意思。”[9]“曲读”涉及的是读者主观的意识和阅读态度。二者显然跟“误读”所倡导的阅读创见毫无关系,不能归为“误读”的一种。但遗憾的是,不少学者在阐述“误读”理论时,却将他们混淆在一起。试看下例:

严复翻译中存在着大量的“误读”现象,它们大体上又可分为两类:有意识误读和无意识误读。有意识误读是指在阅读某一历史或其他民族乃至其其他作家的作品时,有意识地曲解原作,阐述与原作不相符的差异。无意识误读是指在阅读过程中发生的对原作的无意识的曲解。[10]

其中无意的误读大多是语言方面的误读,没有广博的常识和有效的专业知识,就不可能正确地理解文本意义,就会在模糊认识中产生误读。这种误读主要是语言、知识方面的误读,包括读不懂而产生的误读。[11]

以上两例中学者所谈及的“误读”,指的是读者曲解文意,或是读者因学识、能力的问题“没读懂”,是阅读病态,与“误读”论所指的使文本意义增值的合理性误读、创造性误读是截然不同的。将它们随意混淆,这也是当前国内学者在探讨“误读”论时常犯的一个错误。

二、“误读”的正解——“误读”、“误解”与“曲解”之辩

“误读”这一术语之所以会引起误解,以致被滥用、误用,关键在于“误“字。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误读”之“误”在于读者读出了与作者原意相左的新意,即作者本无彼意,读者却读出彼意,而读者读出的彼意有时极富创见性,并为更多的读者所接受。或者说读者的阐释与正统的、主流的理解相背离,“误读”读出的含义是非主流的,非正统的,但又是合情合理的,是作品客观上蕴含的。比如弗洛伊德对《哈姆雷特》所作的精神分析式的阐释;雪莱对弥尔顿《失乐园》中撒旦的赞颂,对这个形象所体现的崇高的英雄气概的推崇,均是有别于正统的另类的解读。这样的“误读”极富创造性,传播开来为大家所普遍接受,丰富了文本的意义和作品的艺术价值。

而“误解”则是由于阅读者的知识水平、个人阅历、理解能力、审美鉴赏水平等原因而造成对文本含义的错误理解或“没读懂”,是与理解的客观性和正确性无缘的。比如将“He is the last person I want to see.(他是我最不想见到的人。)”理解为“他是我最后一个想见的人。”就是因为读者的语言水平造成的误解。庞德把李白的诗《送孟浩然之广陵》中“烟花三月下扬州”中的“烟花”译为“smoke-flowers”,也是译者因学识水平的缘故没读懂“烟花(指艳丽的春景。三月柳树开满了小花,春风吹动柳条,花儿飞落,远看如烟如雾。)”的含义造成的误解。

至于“曲解”,如上文所述,则与阐释者主观上的故意为重要特征,含有“明知其义却故意扭曲”的意思。阐释者出于某种特殊原因或目的,对文本做出毫无根据的随意的解释或把文本所不具有的意义当作文本的意义解读出来,是为“曲解”或“曲读”。比如清朝文人徐骏因“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这两句诗而招来杀身之祸,完全是因为当权者出于加强统治、钳制民众思想的目的而曲解这两句诗的含义,认为诗句含有讽刺清朝政府的意思。严复在翻译《天演论》时,对赫胥黎提及的哈姆雷特作了增译处理,译成“罕木勒特,孝子也。乃以父仇之故,不得不杀其继父,辱其亲母……”[12]显然是严复出于迎合当时中国社会的传统礼教的目的而对文本做出了毫无根据的随意解释。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西方“误读”论中的“误读”是一个与价值判断无涉的概念,它更多涉及的是认识论、方法论上的问题,揭示了人类阅读行为的普遍问题,即一切阅读都具有误读的可能性。对同一文本,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读者可以从不同的视角进行阐释;作品的内涵、意义不是封闭的,对所谓单一的权威的阐释的盲目推崇是不可取的。笔者认为,这是“误读”理论对我们阅读实践最大的启发,也是该理论的价值所在。正是因为有了读者创见性的“误读”,作品丰富的意蕴才得以不断的挖掘,作品的审美价值和艺术生命力才能不断地得以传承。既然“误读”并无“误”之意,为了避免学者在使用这个学术概念时望文生义,滥用、误用这个术语,笔者斗胆提出以“另读”代替“误读”。“另”字不仅揭示了读者的阐释是有别于他人的,是具有独创性的,也不会在字面上引起误会。

西方“误读”论从萌芽到结果,始终与价值判断无关,而是以否定文本意义的单一性,鼓励对文本进行多义性、创造性的阐释为要义。遗憾的是,中国学者在借用这一理论探讨学术问题时,却没能完全理解“误读”的学术内涵,产生了种种对“误读”论的错误解读,滥用、误用这个术语的情形也数见不鲜。为了促进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笔者尝试着提出以“另读”代替“误读”的想法。

[1]伽达默尔. 真理与方法[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383.

[2]姚斯,霍拉勃.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M].周宁,金元甫译.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26.

[3]朱立元. 现代西方美学史[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1161.

[4]哈罗德·布鲁姆.影响的焦虑——一种诗歌的理论[M].徐文博译. 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5.

[5]哈罗德·布鲁姆.误读图式[M].朱立元,陈克朋译.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1.

[6]贺显斌. 韦努蒂理论在中国的误读[J].外语教学,2008(5)77.

[7]齐建涛. 略论翻译中文本误读的基本层面[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1(5)52.

[8]周新顺. “误读”之辨误[J].文史哲,2008(3)120.

[9]赵炎秋,蒋才姣. 误读、曲读与对文本的多重理解[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23.

[10]韩江洪. 严复翻译中的误读[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8(1)56.

[11]王峰,马琰. 论文本误读的限度[J].求索,2011(11)219.

[12]赵永彬. 文学翻译中的文化误读与误译[J].名作欣赏,2009(18)137.

责任编辑 张吉兵

2016-03-08

10.3969/j.issn.1003-8078.2016.04.12

黄培清(1980-),女,福建泉州人,硕士,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201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批准号:13BYY043;厦门大学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专项项目,项目编号:0650-Y07200。

H059

A

1003-8078(2016)04-0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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