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唯物史观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2017-01-23 21:01
知与行 2017年1期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德意志唯物史观

杨 梅

(黑龙江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 150006)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唯物史观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杨 梅

(黑龙江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 150006)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得以完善的重要标志。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以“现实的个人”为前提,阐述了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运动原理、社会发展的内在机制及其实现形式、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我们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背景、唯物史观理论及其现实意义等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在19世纪由于工业革命的出现与推进,资本主义的经济取得巨大成就,得到飞速发展。然而资本主义的矛盾也不断涌现并且日益激烈。在这种境况下工人发动革命进行反抗,渐渐成为一支与资产阶级相对立的独立力量。面对这种社会现状马克思、恩格斯不断进行思考,最终形成《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著作。在此书中,马克思、恩格斯阐述了社会历史的前提是“现实的个人”、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及其实现形式、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等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内容,形成唯物史观的理论。这些重要的理论在现实社会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对于当代我国治国理政的政策有着指导借鉴作用,而且也可以进一步推动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我国的传播与融合。

《德意志意识形态》;唯物史观;现实意义

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过程中,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执笔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的诞生,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思想趋于完善。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首次比较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这一理论在马克思的整个思想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不仅在当时的社会状态下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而且在现代的社会中依然存在着重大的影响。恩格斯曾在马克思墓前评价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它是马克思两个重大发现之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著作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以“现实的个人”为切入点,阐述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规律,揭示了社会进步发展的内在机制和实现形式。这部著作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确立及其基本原理的规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背景

任何一部著作或者思想的形成都有其一定的历史背景,要想更好地理解某一思想或著作,首先离不开对它的社会背景的考察。对社会背景的考察有助于我们把握作者思想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也更能便于我们对理论的理解。因此,首先,我们需要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背景进行研究与分析。

在19世纪初期,由于受到英国工业革命带来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与进步以及在法国爆发的大革命的深远影响,德意志国家也逐渐迈开了工业革命的步伐,进入工业化时代。在工业化进程中,机器化生产渐渐取代手工业生产,蒸汽机、纺纱机等机器的发明与运用,加速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德意志国家逐渐从原本的以农业为主的国家过渡到以工业为主的国家。德意志国家的经济发展改变了其旧有的阶级构成和经济结构,增强了资产阶级的力量,使德意志国家的资产阶级队伍不断发展与壮大。另一方面,以威廉四世为代表的封建阶级刚刚登上历史舞台,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不断恶化。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资本主义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然而其内在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工人不满的情绪渐渐增长开始进行革命。在法国,里昂纺织工厂的工人分别在1831年和1834年发动了两次起义,在英国爆发了宪章运动,而在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厂的工人也发动了起义。这三次大规模的起义不仅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矛盾激化的体现,也表明了无产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但是,这三大起义最后并未取得胜利,究其原因是缺乏科学的理论作为革命的指导以及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对于革命的不恰当的判断与领导。因此,正是在这样一种紧迫的状况下,工人迫切地需要一种相对科学的理论来指导他们,为他们的革命带来希望进而推翻资产阶级。马克思与恩格斯针对整个社会的现状不断进行思考,正是在这种环境下他们联手创作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唯物史观理论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本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主要论述诠释了唯物史观理论。主要包括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现实的个人”、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运动理论、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及其实现形式以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等。

(一)“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历史的前提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开篇就旗帜鲜明地阐述了他们要谈论的前提是一些现实的个人。而“现实的个人”是指“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 进行物质生产的, 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1]。这也就是说,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现实的个人”生活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之下受物质条件的约束,并且从事一些社会活动,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理解这一概念可以从自然和历史的关系以及个体与人类的关系这两个方面出发。“现实的个人”并不同于“自然人”,它具有实践性是历史的。“现实的个人”也不是单个意义上孤立的人,它与其他人相互联系,体现了自然和历史、个体和人类之间的最内在、最核心的关系。

“现实的个人”指的是生活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下进行社会活动的人、是有生命的人,强调的是人的主体性。人是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的创造者。因为社会离不开人的存在,人类在社会中的发展构成历史的发展,只有人才能创造历史。一方面,任何历史都无法缺乏人的参与,人和历史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另一方面,人和历史相互制约。因此,“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历史的前提,是唯物史观形成的前提条件,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生产关系)的矛盾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现实的个人”奠定了社会历史的基础,是历史形成的前提条件,然而,人的生存却离不开衣食住行等诸多方面。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只有活着才能够创造历史,而维持人的生命的首要前提条件就是衣食住行以及其他可以维持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物质。因此,“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2]。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就是人在社会实践中生产满足自身生存需要的物质资料的过程。在进行生存实践的过程中,人和大自然以及人和人之间进一步接触、联系,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因此,社会实践不仅提供了满足人们生存的物质资料,推动了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而且也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形成。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生产力定义为工业发展达到一定程度上所体现人们的普遍活动方式或者与生产方式密切联系的人的共同活动方式。在他们那里,生产力不仅指人们在生产物质资料时所运用的方法,而且也是人们进行活动时所使用的共同的、普遍的方式。交往则是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和他人不断产生联系时形成的。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分工这个生产过程中的中间环节进行研究,厘清了交往和生产力二者之间的关系,阐述了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对于人们交往形式的影响。人们的交往形式和生产力之间的联系是辩证统一的。“生产的发展决定交往的社会形式,交往形式始终要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水平相适应。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促使交往形式交替着发生变化,从而构成一个有联系的交往形式的序列。”[3]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也阐明了交往形式对生产力也有着深远的影响,起着能动的反作用,交往范围的大小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交往范围越大对人们的影响就越大,就越有利于促进生产技术的快速传播,进而推动生产力的更新变化;与此相反的则是限制生产力的进步。当交往形式与生产力的状况不相匹配时,生产力的进步就会受到限制。总之,交往形式受到生产力状况的决定,而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则影响着交往形式,它们之间相互制约。

(三)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及其实现形式

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2]4。他认为市民社会主要强调经济方面,是经济基础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马克思认为全部社会也就是社会运动的内部机制,是由社会经济形态、社会意识形态和生产力三个部分组成。这进一步体现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全面性、完整性,他不仅强调经济部分,也注重社会意识形态方面,同时也强调整个历史的运动过程。在此书中,马克思、恩格斯共同诠释了交往形式和生产力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认为这二者之间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这就是说,如果交往形式遵循生产力的发展轨迹就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与此相反,倘若交往形式背离生产力的前进轨迹,那么其会抑制社会的发展;而生产力对交往形式则起着决定性作用。它们之间的矛盾运动为社会发展与进步而提供推动力。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看法:“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2]567。从这一观点出发,他们认为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冲突可能也是由交往形式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引起的。生产力决定交往的形式与方式,与此同时交往方式也影响着生产力。伴随生产力不断地进步变化时,它也会要求交往形式发生相应的变化;同时,旧的交往形式也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进而阻碍社会的发展进步。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二者之间的矛盾恶化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程度,甚至会产生社会动乱。在它们二者之间的矛盾恶化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产生社会革命,通过革命实现社会结构的变迁,从而促进社会的演变和发展。在恩格斯、马克思那里,“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 才能建立社会的新基础”[1]81。他们认为革命是实现社会变迁的关键,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的实现形式。

(四)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坚持暗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4]。这直接地表达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二者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这种历史的观点来自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它始终以现实的实践为基础,只有在现实的实践中才能理解意识的东西。物质实践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人们在寻求维持延续生命的实践过程中,促进了社会的变化发展与进步。在物质实践的过程中同样催生了社会意识的产生与发展,社会意识来源于社会实践,任何一种意识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加以理解。社会存在相对来说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它是社会意识出现的前提条件。社会意识受到社会存在的制约,伴随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社会存在居于决定地位因而决定着社会意识,而社会意识则相对而言处于从属地位,因而依赖于社会存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二者的关系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相区别的关键。在唯心主义看来社会意识居于决定地位而社会存在则从属于其意识,故此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而唯物主义的观点正好相反,它认为在这二者之间社会意识仅仅处于从属位置,而社会存在占据着决定位置,因此是后者决定前者而不是前者决定后者。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践是消除唯心史观错误观点的关键,只有始终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才能正确地把握这两者产生出现的过程以及它们在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

总而言之,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中,主要诠释了社会历史的前提是“现实的个人”,他们认为现实的人是一切历史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人的生存又要求有维持其存活的物质来源,因此人们在追求更好生活的过程中不断推动生产力的进步。在进行生存实践的过程中,人和大自然以及人和人之间进一步接触、联系,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而形成生产关系。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捕捉到了生产力的进步变化与生产关系的变化之间存在着相互矛盾之处,进而分析论述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指出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是这两者之间的矛盾运动,其实现形式是社会革命,并且认为革命是实现社会变迁的关键,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最后阐述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二者的关系,认为前者起决定作用而社会意识则位于从属位置等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内容,最终构成整个唯物史观理论。

三、《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唯物史观理论的现实意义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唯物史观理论对于当代仍然具有巨大的意义。首先,在当代中国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就是以人为本,它要求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充分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强调的“现实的个人”的理论。“现实的个人”是唯物史观的前提,是指从事物质生产的人,强调人的主体性。当今社会更加注重人权、民主,无论是在国家管理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民意占据重要的地位,人民越来越具有发言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今天用以人为本来代替“现实的个人”来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正是对唯物史观的一种很好的当代化、现实化的诠释。其次,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动力,人们生存的前提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当代中国正在大力发展生产力而进行经济建设,只有生产力发展了,综合国力才能取得进步,才能在国际舞台上占有重要地位。习近平提出四个全面也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因此在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东西就是发展,发展是我们的核心任务,是我们解决问题的关键。再者,历史唯物主义对于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也具有重要意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将带动交往形式的不断更新与变化。另一方面,交往形式(生产关系)不仅影响生产力的进步而且可以反作用于生产力。倘若生产关系顺应生产力的前进趋势,生产力就会相应地不断得到发展;与之相反,如果生产关系背离生产力的发展,它就会成为生产力进步的障碍,进而遏制生产力的进步飞跃。当生产力成为社会发展的一大阻力时就要进行改革,促进生产力的前进。历史唯物主义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指标,它给我们提供改革的方向、目标以及标准,是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指导方针。总之,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在当代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最后,马克思、恩格斯所强调的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原理在当代同样具有深远的影响。正确理解这一理论有助于推动先进文化的发展,提高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在当今时代,文化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文化的快速发展不仅可以提高综合国力,而且可以促进国际地位的提高。文化是人类社会的独特现象,先进的文化对于解决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也有一定的帮助作用。当代中国,大力提倡加强文化建设,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五位一体”中的一体,充分发挥先进社会意识的发展则有利于促进先进文化的发展,推动文化建设,加快实现“五位一体”的步伐。从这一理论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应该加强教育建设,提高人们的道德境界,促进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应该营造一个好的、健康的社会环境来促进人们道德修养的提高,推动文化的发展,提高综合实力,努力实现中国梦。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同样也可以感受到美国的价值观念的传播和它们意识的渗透能力,因此,我们要坚决抵制其他国家的意识形态的渗透,大力弘扬本国的价值观念和文化精神。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123.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1.

[3] 李虹,项松林.交往:社会发展的重要维度——马克思交往理论的思想意蕴论析 [J].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 (2).

[4]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3:23.

〔责任编辑:崔家善〕

2016-12-10

杨梅(1991-),女,河南信阳人,硕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A811.2

A

1000-8284(2017)01-0010-04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杨梅.《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唯物史观理论及其现实意义[J].知与行,2017,(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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