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儿童构筑成人之路

2017-08-28 08:52唐隽菁
中小学德育 2017年8期
关键词:法治价值观道德

唐隽菁

摘 要统编《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上册教材以“学会做人”,引导儿童积极努力地完善人格作为核心目标,不只在认知层面,教会儿童与生活、社会、道德相关的知识,更重要的是重视“回望”这一精神反刍,引导儿童在自己的生活中找寻意义;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儿童积极实践,在批判反思中培养实践智慧,将一条成人之路构筑在儿童心中。

关 键 词统编《道德与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17)08-00-04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立德树人”是所有教育活动和教育过程的根本任务。这要求道德与法治必须从“学科教学”转向“学科育人”,以促进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与发展为目标,引领学生“学会做人”,才能有效落实“立德树人”之根本任务。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主编鲁洁先生早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人不同于动物之处就在于人要成为一个人不但要经历第二次生成,而且还必须去‘做人才能真正成为人,人是要去做的。”[1]道德与法治课程不只是在认知层面,教会儿童与生活、社会、道德相关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增长智慧,知晓如何行动,在生活中做成一个有道德的人。这一思想,在统编《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上册教材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一、引導儿童学会“回望”生活体验,通过反刍找寻意义

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版)指出:“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会关心、积极探究是课程的核心。”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版)则指出:“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会做人是课程的核心。”可见,小学品德课程的核心是“做人”[2]。正如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德性的研究“不是为了了解德性,而是为了使自己有德性”[3]。因此,学会做人,不断完善人格,不只是知识或观念领域的问题,更不只是技能培养,而是关涉人的自我建构及美好生活建构的实践活动。统编一年级教材主编孙彩平教授曾旗帜鲜明地指出:小学品德课程的核心素养是实践智慧[4]。这启示我们,儿童必须在生活中不断实践学习,由此获得丰富的生活体验和智慧成长,才能不断完善人格,学会做人。

遗憾的是,传统的道德教育往往与个体生活割裂开来,强调道德价值和个体对道德规范的服从,将个体置于传统和秩序之下,而忽略了个体生活的独立价值。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很好地规避了这一问题,通过呈现三种时间维度的生活,即过去的生活、当下的生活与未来的生活[5],为儿童完善人格奠定了生活基础。以第1单元“我是小学生啦”为例:

《拉拉手,交朋友》一课,我们从“说说你认识的新朋友”开始:“小朋友们,今天是你们进校的第5天。这5天,你有没有在咱们班认识一些新朋友?”“其他班的小朋友,有没有认识的?”“学校里的大哥哥、大姐姐呢?”“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在教室、在操场、在走廊、在饮水间,帮助我们的、被我们帮助的、共同玩耍的,还有不小心撞到一起的,短短5天,我们小朋友就认识了这么多的新朋友,你们开心吗?喜欢上学吗?喜欢和大家在一起吗?”……

《我认识您了》一课前,我们把4个小朋友拉到一旁说起了悄悄话:“老师交给你们一个光荣的任务,想请你们给小朋友们出谜面,让大家猜。怎么样?”4个孩子跃跃欲试。“这个谜语呀,是关于老师的,你们只能说这个老师长什么样,穿什么衣服,喜欢说什么话,喜欢做什么动作,千万不能说出他的名字,让小朋友们猜。”领到任务的孩子欢天喜地地走了。上课铃一响,他们就站在讲台前开始出题了。孩子们都被深深吸引了……

不单单是这一个单元,具体到每一课,关照各环节,我们又会有新的发现(见下图):本册教材每篇课文一般由3到4个环节组成,每一课内容的展开都包含一条引领生活经验的线索,第1环节全部指向儿童过去的生活。这样的设计不仅满足了课堂导入的需要,而且将儿童的个体经验作为学习起点,并在随后的“探究与分享”等活动中。通过这一精神反刍,引导学生回忆、整理已有的生活体验,提取有道德价值的内容,进而促进个体对自身经验展开反思,学会将“回望”作为向生活学习的一种重要方法[6]。如此编排,使道德与法治教学能够尊重儿童个体生活的独立价值,引导他们出于自身的需要,自主选择、自我决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不同角度感悟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努力地完善人格。

与引导儿童理解某种意义和价值相比,让学生学会通过“回望”找寻意义,也许是更为重要的目标。

二、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价值观属于文化范畴,其形成与发展一刻也离不开历史文化传统。作为文化的“活灵魂”,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了文化基础和思想传统。儿童人格的不断完善,既需要底蕴深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更需要反映时代诉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

对此,统编《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上册教材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内容体系之中,并实现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对此,我们进行了统计分析(见下页表)。

细细探究,我们发现统编教材在选取中华传统文化时,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内容选取注重体现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面对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道德与法治教材吸取什么,扬弃什么,直接决定着民族精神的延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指明了方向。因为,唯有文化的自信,才有可能撑得起整个民族的自信;只有整个民族的自信,才能够真正撑起民族的崛起。而传统文化的回归正是在这种自信中逐渐地被引申、延展、放大、吸收。

因此,教材《快乐过新年》一课特意设置了两个环节:“大家一起过春节”——春节是全球华人共同欢庆的传统节日;“多样的传统新年”——全部选取我国少数民族的新年习俗。通过强化、挖掘具有丰富内涵的年俗文化,让孩子们在玩乐过程中寻找传统文化的影子,从而建立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的精神链条。

二是呈现目的指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我们只有对其作出通俗易懂的表达,使其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才能实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目的。

例如,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教材选取了两幅画面:吃饭时,让老人先入座;天冷了,打电话提醒奶奶添加衣物。这样的寻常小事,对于刚入学的一年级小朋友来说完全能够做到。而这样的小事若能坚持做,孩子的举止怎能不文明?若能全家做,家庭怎能不和谐?如此这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然能够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导航和助推剂。

三是呈现方式采用显性呈现与隐性渗透结合。显性呈现是输入式的,直截了当,目的性和针对性都很强;而隐性渗透的特点是分散、间接、隐蔽的。虽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的呈现方式截然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通过内外共同发力,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让儿童在实践中感知、领悟。因此,我们必须明确,两者密不可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以《快乐过新年》为例,第1环节“欢度元旦”呈现了三幅图画:中国的撞钟、德国的列队吹奏、巴西的“祭海神”活动。其中,“新春撞钟祈福”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的春节习俗。尤其是在除夕之夜和大年初一,更是盛况空前。这与第3环节“大家一起过春节”一脉相承,前后呼应,两相结合,共同营造欢乐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让社会核心价值观接地气,进人心。

我们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要把握教材的这三个特点,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引导儿童在向生活学习中不断完善人格,学会做人。

三、鼓励儿童积极实践与思考,在批判反思中培养实践智慧

品格教育的代表人物班尼特提出,道德应被看作做好事、奉献、利他、爱、勇气、诚实与合作等相关的,此外还有关于人的身份、承诺、家庭、朋友、同事以及广义上的社会中所应具备的尽责与仁慈。品格教育要将这些特定的价值观教授给孩子,必须提供一种好习惯与好品格的训练[7]。我国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版)要求以活动为教和学的基本形式,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版)更是直接将“实践性”列为三大课程性质之一。《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也明确要求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注重学生的参与、互动、思辨,创新形式,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这启示我们,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积极实践是进行价值观教育不可或缺的方法。

我们深切感受到,在统编《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上册教材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文明、和谐、法治是教材的高频词语。前两者充分反映了当下我国“实现文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趋势,“法治”更是体现了教材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思想。

把握实践的内容,是我们引导儿童积极实践,努力完善人格的基础。而如果要打破形式化的弊端,我们必须将“让孩子学会道德”和“让孩子能够批判地理解道德”放在首位,让孩子学会批判性的思考,这是个体理解道德必须经历的实践过程。统编教材《教师教学用书》就低年级儿童批判反思能力的培养,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教学建议:批判反思“主要指明辨是非善恶,依据善的原则进行的自我批判与反思……对低年级儿童而言,主要是引导他们形成自我批判与反思的意识,形成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8]”

为此,教材特设了一个“辨析栏”,比如第3课《我认识您了》第4环节“这样做对吗?”、第4课《上学路上》第2环节“这样安全吗”、第7课《课间十分钟》第4环节“这样做好吗”、第9课《玩得真开心》第2环节“这样玩好吗”、第10课《吃饭有讲究》第环节“这样吃好吗”、第11课《别伤着自己》第1环节“在家会有危险吗”等。由此,引导儿童道德理性的自觉发展。

实际上,道德辨析蕴含在教学的许多环节之中:比如在第4课《上学路上》第4环节“交通‘信号要知道”,旨在让孩子通过认识交通标志,学会遵守交通法规。对于红绿灯、斑马线、铁道路口信号灯,孩子们都非常熟悉,但对于教材中呈现的第一个生活场景,他们却有着不同的判断。有的认为这两个小男孩能在听到汽车喇叭后及时避让,说明他们听懂了汽车的“语言”;有的则认为虽然路上没有人行道,他们也不能走到路中央,而应该靠边行。孩子们畅所欲言,纷纷结合自己的已有经验:“我爸开车时,见到前面有自行车,就按喇叭提醒。”“不能这样,有一次妈妈骑车带我,后面来了一辆小轿车,它拼命按喇叭,我的耳朵都要被它吵聋了。”“我们回老家,爷爷奶奶都特别叮嘱,要在路的右边走,不要跑到路中间去。”

究竟谁对谁错?我们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坚持靠右行的孩子欢呼雀跃;第44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建议不按喇叭的孩子也很高兴。“爸爸妈妈开车时,我们应该告诉他们,汽车和行人,谁先行?”孩子们异口同声:“行人。”如此,教学通过引导孩子立足生活实践展开辨析与判断,不仅观照“法治”,还观照“友善”“文明”“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道德”作出了如下解读:“道,所行之道,从行从首”“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简而言之,道德就是成人之道。它所关注的是怎样使人活得更像一个人,它所确定的是人的生活原则、生活的根本方向,它所涉及的是整体生活的善[9]。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我们要引导儿童积极努力地完善人格,将一条成人之路构筑在儿童的心中,使他们从内心感受到“成为一个人”是十分崇高和有尊嚴的。

参考文献:

[1][9]鲁洁.做成一个人——道德教育的根本指向[J].教育研究,2007(11):13,14.

[2][4]孙彩平.小学品德课程核心素养刍议[J].中小学德育,2016(9):10,9.

[3]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

[5][6][8]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教师教学用书一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8,9,10.

[7]范云霞.对美国品格教育的意识形态分析[J].教育评论,2017(3):95,98.

(作者单位: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

江苏南京 210008)

责任编辑 毛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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